解析中小学生校外补课之非常态、亦常态现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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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解析中小学生校外补课之非常态、亦常态现象摘 要 “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这一疯狂变态的校外补课现象,令补课老师价值观沦丧、学生的价值观念畸形生长、钱包被掏空的家长的价值标准随之扭曲;令学生的课堂时间含金量缩水、学生的青春被浪费、学生的健康体魄受到摧残。唯有刑罚的强制性、持久性才是匡正非法补课的利器。 关键词 中小学生 校外补课 非常态 亦常态 作者简介:赵国见,辽宁省本溪市第一中学。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266 中国高考之门是那样庄严神圣、昭示着公平无二、那般权威力选天下才志青年。遂芸芸众生

2、千心归一剑指法门,一致力举“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这面大旗,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乃至为了能考进了一所重点小学的学龄前小孩,无一例外地涌入中国应试教育体制下的浩荡补课大军之中去。此状,壮哉!悲壮矣!莘莘学子们,书山勤径上披荆斩棘、学海苦舟中争流沉浮,何止一巍然壮观哉;殷殷父母心,深谙“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之道,故倾囊穷尽供育学子,何等一“心甘情愿” 、“所向披靡”之壮举矣;利益熏心者,极尽蛊惑聒噪之能事,于星罗棋布的各色教育机构粉饰下,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师者之角色,将此校外补课之风气愈演愈烈,且其行径竟然得世道之庇护,怕也自感“朗2朗乾坤撼日月”般“丰功伟绩”可鉴也。此状,忧哉!穷途矣! “课

3、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这一校外补课现象,真是伴随着届届学子们一幅幅悲壮哉、病态哉,更是疯狂哉战景,且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似空气似水般常态存在,躲也躲不掉,我们被这反常的态势丝丝入扣地裹胁着,拥趸着深陷漩涡。至此,我将从学生、家长、教师、以及我国法律对教育事业的相关规定等层面多视角深度剖析这种病态的中小学生校外补课现象。呼吁国人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并重;呼吁 “再穷也不能穷教育”需要立法保护。 一、中小学生校外补课的始作俑者 中国经济高速迅猛发展,一方面国力增强了,在 GDP 持续增长的同时,生活成本也水涨船高起来。另一方面我国的文化教育发展了,优势教育资源但依然有限,远远不能满足

4、众多学子们的求学欲。 老师们每日迎朝阳随月亮将其岁月无私奉献给了那三尺讲台,老师们的能力水平与付出指数已然无法与其工资薪酬相挂钩相匹配,可又哪有精力哪有余力为自己那一小家挣生活。老师们也有自己的妻儿老小,也要有吃、住、行等生活需求,也有老人医疗费用子女受教育费用捉襟见肘时的际遇。老师们环顾周遭与其朝夕相处的学生们乃至学生家庭的生活水准,暗自思忖时下的生活状态,于是便变通了,活络了,生活也就“明亮了、圆满了” 。 老师利用其教学授课专长赚取“外快” ,就是中小学生叫苦不迭的校外补课现象。也就是老师们“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 。各种表现形式有: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内

5、外有偿补课;3在职教育、个别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搭车”给学生作辅导;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在职教师通过开设家庭小课桌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等组织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课、兼职。 情感实际就是欲望。欲望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有节制的欲望会带来美好结果,无休止的欲望将我们推向无底深渊。天堂,地狱,一线之差。这一条分界线,便是情与理的制衡。 教师的职业操守呢?一些教师为了让学生补课,使用在课堂上不好好讲课、甚至给学生穿小鞋等手段,来迫使学生来参加其校外补课,教师以上行为甚至超越了法律的底线。 在教师队伍中,

6、也有许多清廉的教师,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为己任,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历久弥坚。幸运的是,我的高中老师就是这样的。但是在这长期的全国性的补课浪潮中, 一批又一批的教师受到金钱利益之诱惑,由此导致了教师团队的腐败,甚至中国教育事业的腐败。这个与当下提倡的廉洁社会是相悖的,水火不容的。 二、中小学生校外补课的买账者 中国家长能够“为了孩子的一切”做到“一切为了孩子” 。孩子的现在及未来都分外有分量地揣在家长的心里。 考试分数,不光学生重视它,家长更是日思夜想看其涨落分析其相对位次,并尽一切力量积极应对。家长一旦面对了难堪的成绩单,就会一把将孩子拽到眼前询问与责骂,当焦急了知到孩子课堂上的境遇4课堂上吃

7、不饱(想学的、想急切搞懂的知识点老师不讲) 、课后又无力攻克且已攒下一堆“欠债”时,家长们又会慌了神地互相打听,而且很容易地就能听得孩子校老师“口风”你家孩子很聪明,我费点心给他课外补一补,成绩一定会上去的放心吧哦家长听到这些话,顿时像落水者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般,无一不咬咬牙、决绝地掏出这笔昂贵的、额外的教育支出费用。不管是身居权势高官的政府要员、还是身家殷实的经商富贾们、亦或是无权无财的社会底层工薪族们,为了孩子无一不“众志诚成”勇往于补课补习之路上。 家长们为高昂的补课费买单,且欣欣然。家长的钱包是非法补课的源动力。为什么?因为家长们在心中默诵那句经典的话语“再穷也不能穷教育!” ;内心只

8、希冀孩子的成绩单豁亮展扬。为此,还与校外补课的始作俑者老师“同仇敌忾” 、 “狼狈为奸” 、 “斗智斗勇”于国家教育局等执法部门,比如家长全力包揽租赁更隐蔽补课场地、承租往返补课地小巴士车、负担各式教辅材料的订购或复印、甚至为老师家事代办家长们做这一切只为让老师安心、安全地进行好校外补课这一档子事。 家长们苦心支撑着:高高的补课费用,每堂课动辄五、六百元(一个半小时的) ,有的高达上千元;大量的休息时间乃至上班时间用来密谋策划补课一事、安排接送孩子奔波往返于家里或学校与补习班之路上、亦或蹲守在城市中某一处角落里为校外补课这一违法行为站岗放哨。 最终的结果是令补课老师价值观念沦丧,被迫掏钱的学生

9、的价值观5念畸形生长,钱包被掏空的家长的价值标准随之扭曲。 三、中小学生校外补课的受残害者 “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这种校外补课,受欺凌者、受残害者就是我们学生。 每一个孩子都有好玩的天性,他们需要时间空间来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修成情商。而现在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结束的漫漫十几年里都在奔波、应付上学与补课。如果说上学是每一个孩子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因为他们需要通过在学校的学习来接受教育,使其在将来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 ,那么补课对学生来讲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了让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如果是这样,要学校做什么?国家直接取消九年义务教育,用补课来代替上学好了!所以说,补课对

10、于学生来讲就是一种负担,这种负担会导致学生讨厌学习,甚至厌弃学校。 我曾遭遇到“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的情况,初中学老师在课堂上不讲卷子,所有的错题都在课后辅导中来讲,甚至到后期他都不把知识点讲完,留下一部分在补课的时候再讲,在这种情况下,催生全体班级的所有学生需要补课,否则,不补课的学生就会学不到本应该学到的知识。可见,大多数时候,学生们并不是自愿参加课后辅导,而是不得不! 感同身受过这切肤之痛,于这浴血深海中一路苦苦挣扎着。深感学生的课堂时间含金量缩水,学生的青春被浪费;学生的价值观念畸形生长;学生的健康体魄受到摧残。 四、从法律层面来浅析补课现象的对错 6立志攻读法学专

11、业我,自然会首先从法律方面来考量这种现象的对错。故我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多部法律来论述补课现象的对错。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但教师的补课行为严重损害了为人师表的形象,以补课为主要目标的教师们并没有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让社会群众如何尊重教师;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

12、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可补课现象直接导致教师对学生的差别对待,他们放弃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的教师准则,而是追求更多的金钱利益,从这一点看,补课行为间接的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补课现象充斥着整个教师团队,他们以追求金钱利益为己任,在这样的环境下,学校如何育德,古语云,言传身教,但是补课现象导致教师们疯狂追求金钱利益

13、的表现必将对学生们造成不良的影响。 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也有相关规定。第八条规定教师7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

14、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而补课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教师的义务。 其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行贿受贿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教师在一定的岗位中从事了类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则很可能也会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受到刑罚的制裁,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家长在交纳补课费用的同时,也不排除挪用公款给教师送礼的情况,此情况同样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

15、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8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不能排除非法补课机构通过开办没有资质的教育机构洗钱偷税,个人缴纳税款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除个人收入未

16、达到法定纳税标准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建规定缴纳汇款,如果存在偷税行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

17、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综观以上,我总结一点,非法补课不仅破坏了教育的公平,摧残了原本快乐的儿童青少年的心灵,剥夺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快乐,也为各种违法犯罪提供了温床,所以应当及时叫停在校老师补课,还教育事业9一份安宁。 五、中小学生校外补课现象的目前行政处罚力度 2015 年初,教育部颁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 教育部网站 2016 年 4 月 7 日报道:青海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 :青海要求,严肃杜绝教师“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等现象,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

18、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通过开设家庭小课桌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组织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课、兼职。对上述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学校或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将一律严查,对有偿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给予批评教育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2016 年 6 月 28 日,教育部通报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之所以该通报使用“典型”一词,足以说明全国总的涉案事件应当以 600 起、6000 起、60000 起来计算

19、。 2016 年 7 月 22 日,大连日报刊登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中小学生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违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 (教师10【2014】1 号)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1998 年开始至今,教育部网站涉及各种禁止老师课外补课的各种行政处罚措施、通知、会议纪要 700 余篇报道,目的是制止各种形式的补课、收费。 但是,全国的情况愈演愈烈,以至于,辽宁、青海、安徽、各个省得教育厅连续发文,采用各种行政命令制止各种形式的补课

20、、收费,但是,均告无效。 可见,单单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中小学“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的问题是行不通的。 六、如何有效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 惩治中小学“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违法行为,唯有立法。引用刑罚及技术措施,介入治理,再加强行政措施,最终形成道德秩序,是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的有效解决方案。 刑罚的强制性、持久性是匡正非法补课的重器。 “课内不讲课外讲”、 “上课不讲辅导讲”与刑罚中敲诈罪的类比。社会在为补课老师浪费着各项资源,而老师换取的是类似敲诈而来的财富。刑法上的敲诈罪为如下表述: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我们看“课内不讲课外讲” 、 “上课不讲辅导讲”的老师的行为有没有“威胁”本质呢?如果你不补课你就学不到知识,反正课堂上不讲。这里“课堂上不讲”就是非法的,违反教育法。 引入刑罚,以加强行政规定的实行。比如设立非法补课罪;设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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