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动法庭里的职工出头人【编辑留言】随着时代发展,经济结构、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模式、劳动关系等都发生了复杂变化,维权工作不断遭遇挑战,但工会系统仍在忠实履行这项职责,并不断创新,开拓职工维权的新思路、新方法。 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的“劳动法庭” ,正是基层工会探索维权创新的一个经典范例。在劳资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领域,除了仲裁、诉讼之外,我们是否还有更多的形式和方法?工会如何扮演好自身角色? 皇姑区劳动争议诉前联动调解办公室 “为了要回工资,我们被迫去法院起诉老板,没想到老板放出话来,无论官司输赢,都绝不会让我们拿到钱,要陪我们玩到底。 ”周至(化名)对当时的境遇记忆犹新,语气不无感慨, “
2、当时,我们一起讨薪的几个人都绝望了!” 2014 年 3 月,周至等 7 人应聘到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某设备销售公司上班,但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只口头约定每人月工资 2600 元。入职连续工作几个月后,问题出现了,7 个人始终未领到工资。 “我们好几个人都是外地来沈务工人员,上班一直不发工资,时间一长,吃饭睡觉都面临问题。 ”周至说他们 7 个人几次与公司协商,但回答始终是“再等等、再等等” 。久拖未决,无奈之下,大家分别提起了劳动仲裁。 结果却大失所望,因为提供不出劳动合同,仲裁被驳回。周至回忆,大家都很生气, “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向 7 人发放拖欠工资,2总额为 29203.93 元
3、。 ”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这起诉讼存在败诉风险;而且即便胜诉,执行也存在较大困难。幸运的是,案件由皇姑区劳动法庭受理。通过劳动法庭,引入了皇姑区总工会选派的调解员,先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皇姑区总工会法律民管部刘琳介绍当时的情景:“事情肯定是 7 名职工占理,但证据上对职工不利。而且双方闹得很僵,都在斗气。所以我们调解首先是从缓和气氛入手,这是我们和法庭审判最大的区别,也是优势。 ” 在劳动法庭的调解室内,职工、老板、皇姑区总工会派出的首席调解员围坐在一起,打造一种平等交流和对话的氛围。 当这家公司老板听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但应立刻支付拖欠的29203.93 元工资,还应该赔偿原告违约补偿、
4、补缴保险赔偿 18000 元”时,态度一度非常强硬,但调解员温和地解释法理,而且动之以情。 “我对那位老板说,您也是从外地来沈阳拼搏的,吃了很多苦,而他们初来乍到,住房吃饭都要钱。如果仅因为没签合同,就拿不到工资,这些年轻人在沈阳的奋斗梦想可能就此中断了。 ”调解员说,老板听了她的耐心劝解,态度缓和了很多,明确地说,其实这不是钱的事,而是工作过程中逐渐积累的对峙态度使然。调解员顺势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最终,该公司老板不但承认调解员说的“有道理” ,而且当场拿出了18000 元作为赔偿。同时和欠薪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在 2014 年 11 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的 29203.93 元工资。
5、“劳动法庭是一个以司法为终端支撑,以调解、协商解决为主要手3段,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营造平等对话、自主判断的场所。 ”皇姑区总工会法律民管部部长张友富介绍。2014 年成立的这个“劳动法庭” ,让工会真正扮演职工利益代言人的角色,充分发挥工会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中独特的作用。 “从最初成立皇姑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再到皇姑区劳动法庭的运行,构建整个职工维权调解体系,大概用了几年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帮助职工调解的维权案例已经数以千计。 ”刘琳向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由于新兴业态不断出现、小微企业蓬勃发展,与之相伴随的是劳资纠纷案例数量不断上升,仲裁、诉讼不堪负载,而且由于职工维权的特殊性,纯粹的法
6、律手段维权又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从 2010 年开始,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基本职责,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就开始酝酿创新职工维权的方式,让工会调解员直接参与到职工维权的过程中,甚至替职工和资方交涉。 ”刘琳说,到 2011 年年初,皇姑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皇姑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并以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为核心,先后成立了由 20 名律师组成的皇姑区职工法律援助顾问团;工会专职 310 人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 皇姑区总工会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起初这个协调委员会主要由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法院的人员构成。但开展工作的时候,发现非常需要各行各业的专家。
7、 “每个行业都有自身的特性,不了解这些特性,帮职工维权可能帮不到点子上。 ” 随后,区总工会又邀请了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研究水平以及丰富4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教授,加上优秀企业家、工会律师团律师、职业化工会干部等不同方面的力量,共同组成皇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讲师团。 除了业内专家的支持,职工维权还需要多个部门的携手配合。为了推动区内各相关部门、行业充分支持职工维权、化解劳资纠纷,皇姑区委、区政府都很重视,推动区内的调解组织建设,并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在政府主导下,原有的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三方联动机制,又增加了区企业联合会、区工商联、私企协会三方,形成六方联动机制。 横向
8、的调解网络建立后,皇姑区总工会又谋求整个网络向下延伸,2014 年 4 月,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召开了“12+10”联席工作会议,把工作重心向 12 个街道、10 个相关区直部门及 122 个社区延伸,每个社区和街道都选出了调解员。 皇姑区总工会法律民管部部长张友富说, “调解员经过培训后,成立了皇姑区劳动争议诉前联动调解办公室,形成覆盖全区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运行机制和网络体系。 ” 2014 年, “皇姑区劳动法庭”正式揭牌,这一法庭在司法程序上,开创了法院邀请工会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的先例,一个全方位的劳资纠纷调解体系构建起来。 “劳动法庭是诉前调解,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工会将派具有法律专业
9、知识的工会干部调解员协助法院,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 ”皇姑区总工会一位调解员对记者说,对于一位需要维权的普通职工而言,如5果申请仲裁失败,不得不进入打官司的阶段,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而且被告企业一旦到了对簿公堂的程度,往往产生“奉陪到底”的心理,对职工的维权极为不利。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劳动法庭”进行调解的优势则非常明显,一是节约时间,当事人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及时调解,尽快兑现;二是节约费用,当事人调解劳动争议不花费用;三是不伤和气,由工会的调解员作为第三方出面,双方均能接受,不会出现职工因维权而丢掉饭碗的现象。 “调解时,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虽然面对面,但职工不用多说什么,我们调解
10、员作为第三方,帮他把合法诉求跟企业方说清楚,把法、理摆在明处。这样一来,职工和企业不直接冲突,无论调解成功不成功,企业和职工之间都不会闹僵。 ”这位调解员如是说。 2014 年,皇姑区包括劳动法庭在内的整个劳动关系协调网络,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 652 件,调解成功 183 件,裁决成功 83 件,判决成功 198 件,累计涉案金额达 506.8 万元。劳动调解协议得以全面履行,劳资双方均表示满意。而从今年 1 月10 月,皇姑区劳动关系协调网络已调解劳动争议纠纷超过 700 件,调解成功率较 2014 年也有大幅提高。 在劳动关系专家李牧然看来,皇姑区推出“劳动法庭”最核心的意义在于,让工会在帮助职工维权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工会的作用不仅仅是挺身而出帮助职工维权,更要通过大力推动,让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让社会的各个行业都加入进来,形成一个联动网络,而且是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联动网络,这才是给维权职工带来的最强大6支援。 如何构建一个有利于职工维权、有利于化解劳资纠纷的网络机制,在经济结构转型的今天,也是工会领域必须思考的内容。或许,这种机制的构建已经远远超过了工会自身的能力范围,但工会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的使命感,是发动整个机制的根本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