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号: 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表 申请者: 阳江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 表 说 明 1、申请表应打印,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2、报送的资料应按本申请表规定顺序排列,并在“所附资料”栏对应项目右侧括号内划“”, 一式一份,标明顺序号,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表中许可证号、许可项目、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系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的内容。 4、申报产品的情况要写明近两年内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5、如有在本申请表所列之外的特殊情况,请在“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栏写明具体情况,并列出所附文件目录。 产品名称 中文: 英文: 规格型号
2、 中文: 英文: 许可证情况 许可证号: 许可项目: 销往国家 生产企业 名称 中文: 英文: 地址 中文: 英文: 电话 邮编 申请者 名称 中文: 英文: 地址 中文: 英文: 电话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申报产品 情况 所附资料 1、产品生产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 2、产品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申报产品的配方( ) 4、申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 ) 5、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申报产品检测报告书(一年内最近期的)复印件( ) 6、 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 ) 7、申请者的自我保证声明(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者保证书 本产品申请者保证: 本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 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以一切后果。 申请者(盖章) 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