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事 项: 社会团体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60 天 承诺期限: 30 天 办理部门: 民政局民管办 办理地点: 宁津 县政务服务中心 经办人: 杨银菊 责任人: 闫书明 盖颖 服务电话: 5239129 监督电话: 5212018 申请人申请 (应提交的材料: 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 案。其它 ) 网上直接申报 到窗口申报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交 不属于许可退回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审查( 社团法人登记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备案表;社团章程核准表;其它 ) 审核 不符合,退回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登记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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