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警务督察部门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摘 要 2014 年 9 月,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开展“四项建设” ,即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警务督察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担负着确保队伍执行力、提升队伍战斗力的重要职能,而实战勤务机构的特质更加坚定了其不断加强警务实战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通过对盐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实战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从当前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解决对策三个方面,深入分析警务督察部门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 督察 实战 执法 作者简介:侍鹏、邹中南,盐城市公安局。 中图分类号:D630 文
2、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96-02 为适应当下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公安部在今年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 (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指明了公安工作新的发展方向,对公安工作特别是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督察业务的重心必须从传统的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内务管理等迅速转移到公安执法工作上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推进作用。 2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接处警环节 一是出警不及时。2015 年笔者所在盐城市局督察支队共接听受理电话投诉 325 件,其中
3、反应民警出警不及时的就达到 78 件,占比接近四分之一。 二是处警不到位。少数民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信息登记、了解案情、走访群众等工作做不到位,草草了事、马虎收场,直接导致当事人再次重复报警,或者向督察部门投诉,甚至引发涉法信访。 三是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到位。从目前全市的情况看,所有基层所队都已基本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但在使用环节上,仍存在部分民警忘记用、不愿用、不会用,相关的录像内容未定期上传、无专人管理等问题。 四是非 110 警情体外循环。从日常督察中发现,一些基层派出所存在上门口头报警、电话直接报警等非 110 指令警情不录入大平台进而体外循环的情况,其中包含一定数量的案件警情。 (二)受
4、立案环节 以 2015 年 5 月市局督察支队配合法制支队,对某县局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督查情况为例,目前在受立案环节仍然可能存在的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降格立案。督查发现,该局有多起入户盗窃案件和盗窃已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被人为降低案值后降格受理为行政案件。 二是不及时立案。醉驾案件入刑后,该局至督查时共受理醉驾案件338 件,有 56 件未立案,占 16.6%。 3三是错误立案。该局经案大队办理的张军涉嫌诈骗罪,后改立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系经济纠纷,两个案由的立案依据均不充分。 (三)案件办理环节 主要有处罚不当、调查取证不到位、超期办案和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办理程序不规范
5、主要包括在鉴定程序、现场检查、案件立卷归档、法律文书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等环节的问题。 (四)执法安全隐患 近年来,笔者市相继发生多起执法安全事故,对全市的执法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但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仍有少数执法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只要问题包括仍有少数基层所队没有标准的执法办案场所、部分办案场所内的监控探头设置不到位等等。 二、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民警的主观心态不积极。少数民警缺乏职业认同感,对待工作图省事、怕麻烦,得过且过、消极怠工。有些民警工作勤恳,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得到提拔重用,久而久之便心灰意冷,丧失工作
6、积极性。 二是民警的能力意识跟不上。部分民警实际执法能力与工作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平常又不注重学习思考。有些民警自身缺乏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抱有侥幸心理,总是认为事不关已,盲目自信。客观上,一些地区的领导也不重视民警的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不能给民警的业务学习提供支持。 4三是硬件的建设投入不到位。我市仍有少数地区的营房建设没有到位,有个别基层所队甚至租用的民宅进行办公。临时设置的执法办案场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我市目前仅有城南分局等为数不多的地区购置了专用的执法记录仪存储设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有些地区在必要经费的投入上仍不够到位。 四是监督的制度执行有漏洞。有的执法环节有多部门进行监
7、督,但有的环节却出现监督缺失的情况,如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进行询问的情况。对执法活动过程的动态监督方面也不够,特别是对强制措施的使用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环节。 五是考核的目标导向有偏差。有的业务条线上的考核,对发案、批捕率及处罚数量有严格要求,指标上的不科学、不合理,某种程度上促使基层单位和民警弄虚作假,应付考核,导致立案不实、乱收滥罚以及违规使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发生。 三、督察部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对策 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执法监督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
8、纠正执法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敢于担当,充分认识督察部门加强执法监督的独特优势 督察条例规定:“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 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5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因此,督察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督察部门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能够深入执法活动过程进行现场、动态督察,侧重于事前事中监督,具备超前监督、快速反应、督促有力、立足预防等独特的优势。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执法活动中易发多发问题环节的监督 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执法环节的督察:一是要加强对接
9、处警和立案的督察。采取查阅资料、随警督察、同步检查、蹲点督察、回访当事人等方法,对接处警和立案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及时查纠存在问题,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和立案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强制措施适用过程的动态督察。要持之以恒地强化常态督察,促进基层民警进一步增强规范适用强制措施的意识,养成依法办案的习惯。督察部门要注重掌握执法信息,有针对性地对强制措施适用场所、方式、期限的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严防滥用措施、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机制,不断提升督察部门开展执法督察的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研判预警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督察信息分析研判会议等形式,对督察发现的情况进行认真研
10、究、分析、预判,发现公安队伍和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症结,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督察通报,提出督察建议,强化预警效应。二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要会同纪检、法制等部门依照有关禁令条规和规章制度,对存在执法问题或者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做到既不包庇纵容,也不遮丑护短,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全面地查处纠正6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彰显督察的监督效能。三是建立维权保障机制,对发生的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尤其是暴力袭警案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收集情况、固定证据、平息事态,并督促相关单位严肃依法处理肇事者;对恶意举报、诬陷报复民警的,要责令投诉人具结悔过,并视情予以治安处罚;对遭受错误投诉的民警,要通过多种形式,在足够范围内为其正名,消除影响。 (四)充实力量,为督察部门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方面,要坚持“优来高走”的原则,从基层一线实战部门择优选取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熟练、年富力强的民警和拟提拔干部充实到督察队伍,实行轮岗交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督察民警思想政治、法律知识、公安业务和督察业务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更新督察理念和知识,全面提升督察队伍的能力素质,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