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完善侦查装备促进全面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职务犯罪越来越趋于复杂化、智能化、隐蔽化,职务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也日趋增强,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对“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侦查手段和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提出了挑战,突破难、调证难、固证难成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而现今反贪部门尤其是基层院反贪部门侦查设备落后,侦查信息化发展滞后,成为制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完善反贪部门侦查装备,不断提高反贪侦查信息化水平,有效运用侦查技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关键词 侦查装备 侦查信息化 职务犯罪 作者简介:姜良彩
2、,李帅,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手段,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这个条款不仅凸显了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对证据的重视,是对“由证到供”的反贪新型侦查模式的肯定,另外修改后的刑诉法在证据方面新增了关于电子数据、侦查实验等的规定,更是对侦查装备的配置和侦查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对现今侦查装备和侦查信息化水平现状的分析,2以完善反贪侦查装备为抓手,以全面提高反贪侦查信息化为目的,浅谈
3、提高反贪侦查信息化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实施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 侦查信息化主要是指通过广泛收集、分析信息(包括证据) ,判断可能存在犯罪的领域和环节、可能存在证据的地方、以及案件诉讼动态,从而提供侦查破案方向和取证重点、增强对案件进程的掌控力。其目标是通过对非证据信息的充分收集利用,提高初查成案率和侦查效率。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关于严格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是关于侦查信息化具体而明确的表述。目前,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这为拓展职务犯罪侦查空间、改善职务犯罪侦查环境、变革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了新方式和新途径。但是也给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包括传统的侦
4、查方式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很难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传唤“十二小时”瓶颈问题、同步录音录像、新律师法的出台以及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加之职务犯罪更加隐蔽化、复杂化,智能化。这就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顺应时代要求,全面加强侦查工作信息化建设,转变办案理念,创新侦查模式,利用信息引导反贪侦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犯罪动向、特点和规律,准确定位打击的目标和重点,提升反贪侦查能力,提高侦查的效率和效果。 二、侦查信息化现状 就目前而言,各级检察机关虽然已在初步探索建立侦查信息化机制,但是其在认识上和具体装备上以及相关软件综合运用统筹上还处于比较3原始的状态,运用侦查信息化突破职务犯罪案件的优势尚未发挥出
5、来。就目前来看,反贪部门,尤其是基层院反贪部门,侦查信息化还很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技侦设备落后。由于技侦设备具有专业性强、程序性强、投资大、相对使用率低的特点,基层院在对技侦设备配备和投资购买设备方面都存在着很大限制,再加上基层院开支均需依靠当地财政支持,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基层院在侦查装备购买上也不会投入过多资金进行购买和及时更换,在某些经济欠发达的基层院,技侦设备缺乏、落后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技侦人员缺乏。受检察机关自身性质的限制以及检察系统内案多人少的矛盾影响,检察系统在对外招考中比较注重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吸收,缺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客观上导致检察系统内部技
6、侦人员的缺乏;另外基层院反贪部门平时忙于办案,鲜有机会参加相关培训活动,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技侦人员缺乏的矛盾,因此在检察机关内部办案人员往往兼具多重角色,不能真正做到“术业有专攻” 。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和传统办案观念影响,反贪办案人员在利用现代装备进行侦查信息化办案的意识方面还很欠缺,有的办案人员未能准确理解侦查信息化的目的、内涵,偏离了推行侦查信息化的初衷,有的办案人员把侦查信息化简单等同于侦查工作信息化,注重于购买技侦设备和软件,完善技术装备,开展网上案件管理;有的把它与侦查取证混为一谈,把以往侦查工作对身份、存款、通话信息等证据的获取,理解为信息化来引导侦查;还有的把侦查信息化和数
7、字化检察院混为一谈。检察机关大4部分办案人员包括新进人员仍然按原始的调查取证方法进行办案,没有充分利用现有侦查信息技术和现代装备,技侦人才缺乏、技侦意识弱化,阻碍了侦查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客观上也造成部分技侦设备的闲置。 三是尚未建立健全侦查信息联动机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案件相关信息的获取远没有实现网络查询和信息共享,信息综合利用率低。如对于犯罪嫌疑人存、汇款和相关通讯情况的查询,仍然是依靠办案人员亲自到相关单位联系查询,不仅程序繁琐,而且耗费人力。二是忽视对侦查信息的整理和综合分析。目前,反贪部门对所获取的信息,还停留在对原始信息的直接判断和使用上,封闭办案模式客观上导致缺乏对
8、信息的整理和深加工,没有很好地通过对信息的综合分析,找出涉案行业、领域的发案趋势,只是简单的对所收集到信息进行罗列和粗加工。有些地方即使开展了反贪情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也多数处于初级阶段,还谈不上标准化管理,信息查询效率低。三是检察机关自身没有建立起内、外部线索信息联动机制,没有充分利用自身内部其他办案部门如公诉、侦监、民行等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另外也缺少与工商、税务、土地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没有建立信息联动机制。 四是尚未实现由传统侦查模式向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转变。传统侦查模式是“由供到证”的被动、静态的,侦查方式依靠“一排二查三突破”的“三板斧”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反贪侦查
9、工作的发展,存在很多弊端:一是由人到事,判断难;二是主体特殊,突破难;三是一对一交易,取证难;四是言词证据,固证难,已经无法适应信息化时代5的要求。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只有积极转变侦查理念,打破传统侦查模式,走一条信息引导侦查的主动侦查模式,才能实施反贪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的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检察机关工作效率最便捷的途径。侦查信息化将进一步推动侦查模式实现根本性转变,侦查方式实现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的转变,不仅有效的节约了办案成本,而且最大限制实现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侦查信息化的运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侦查人员传统原始的办案观念,将引起反贪
10、办案的一场信息技术革命。为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院反贪部门侦查信息化水平,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投入,夯实侦查信息化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计算机网络设备是信息通信、指挥调度及检察业务信息化管理和应用的基础,也是侦查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要想快速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水平,就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网络设备基础建设。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修改后的刑诉法,更是坚定了检察机关完备技侦设备的决心。因此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技侦设备的购买投入力度,通过统筹或者专项资金申请等方式,加大技侦装备购置和更新,以便适应信息化时期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另外出于对基层院财政
11、资金支持力度有限的现状,建议基层院之间、基层院与上级院之间建立技侦设备互助机制,对于那些利用率相对较低,但购买价值又相对较高,部分基层院无力购买的技侦设备,可在一定区域内实现该设备的互助流转,实现设备资源共享。 6二是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加强技侦人员培训。其一,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人才引进观念,建立多元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门技术人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其二,检察机关要做到人尽其才,对现有反贪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一方面充实技侦人才队伍,另一方面也充分利用年轻干警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充实技侦队伍。其三,检察机关内部要坚持开展导师型检察官制度,实现好新老
12、技侦人员交接,注重培养新进人员,另外还要加强与本院技术部门联系,及时解决技侦难题。 三是树立“信息引导侦查”意识,加强技侦观念引导。积极引导侦查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情报信息在侦查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以往陈旧的侦查理念,树立情报信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核心地位。引导反贪干警重视利用现代化侦查设备收集线索、证据,突破案件意识,充分利用好现有技侦设备,改变传统由供到证办案模式,不断强化侦查技术运用意识和水平。 四是推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其一,在检察系统内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反贪部门在历年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都积累了具有一定成效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如果不及时搜集整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远去和工
13、作人员的更替而失去。一旦其他院办理这类案件或者过一段时间同一个检察院在办理同类型的案件时,缺少参照物,仍然会再走弯路或者遇到同样的麻烦。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办案纪律和法律规定前提下,实现区域内办案信息资源共享;其二,建立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机制。公安机关7作为技术侦查的执行部门,其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装备侦水平高、能力强,其建立了人口、车辆等比较完善和成熟的信息平台,而我们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却没有相关信息平台,难免会贻误办案时机。因此建议检察机关建立好与公安、工商、银行等单位的信息联网机制,在严格审批下方便对相关涉案信息的收集和获取,为迅速突破案件奠定基础。其三,对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行科学管理,坚持方便实用与严格规范并举原则。防止信息处理权的滥用,在信息查询、分析、处理、使用上需要明确授权和严格管理。 参考文献: 1郭娟.反贪侦查工作中信息情报和技术侦查工作问题的微观研究.互联网. 2陈宝英.对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的几点思考.2012 年 5 月 7 日. 3佚名.反贪局侦查装备建设标准化.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