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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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浅议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摘 要】本文结合建筑“营改增”政策和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下称全面“营改增” )后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并针对给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业;全面“营改增” ;会计核算;影响 对策 一、全面“营改增”的基本内容与意义 我国的“营改增”试点自 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财税201636 号文件,标志着全面“营改增”已基本全部完成。 全面“营改增”的基本内容是“双扩”: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二是将

2、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其意义是一是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二是较完整地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创造了更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 二、全面“营改增”对建造业会计核算影响 1.收入核算方面的影响 营业税制下,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建筑企业的销售额为全部合同价款,这包含了应缴的营业税。全面“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价外税,其合同价中不含销项税额,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即: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11%或 3%) (建筑业税率为 11%、征收率为 3%) 。2可见,建筑业“营改增”后,其一般计税的收入较之前减少 9.9%,而建筑工程老项目

3、、清包工方式的建筑服务及甲供工程等简易计税的收入额较之前下降 2.9%。 2.成本核算方面的影响 考虑到建造成本中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占工程成本的绝大部分,下面重点分析这两方面的变化。 (1)材料费 由于增值税的价外税属性,工程成本也按不含税成本计量。材料在购进时需价税分离,因此工程成本较营业税制下有所下降,下降的幅度主要取决于对应材料适用的税率和抵扣凭证的取得情况。工程主材主要为钢材、水泥、商品砼、砂石料及木材。其中钢材、水泥由于能取得 17%税率的专用发票,其成本能下降 14.5%;商品砼大部分按 3%简易征收,只能取得 3%的专票,该部分成本能下降 2.9%;砂石料等地方材料较难取得专票,其

4、成本基本保持不变;木材中的原木和加工过的木材分别对应的税率为 13%和 17%,因此木材的成本分别能减少 11.5%和 14.5%。 (2)人工费 目前人工费处理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有建筑业劳务资质的劳务公司方式;二是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方式;三是通过工资结算表等单据报销人工费。 对于第一种方式来说,建筑工程老项目、清包工方式的建筑服务及甲供工程等简易计税工程的劳务分包款只能取得 3%的简易计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价税全部计入成本。而一般计税的工程可以取得 11%的3专票,该部分的人工成本将下降 9.9%。 对于第二种方式来说,如按照财税201647 号文的规定,劳务派遣

5、公司差额纳税且简易计税只能开具 5%的普票,因此劳务费全计入成本。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能取得 6%的专票,人工成本可降 5.7%。 对于第三种方式则人工费无法抵扣进项税,较之前无变化。 3.现金流方面的影响 财税201636 号文对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提供建筑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可见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实际收款日及开票日三者孰早。目前建筑业实际是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按合同付款节点向业主验工计价确认当期收入,也即产生纳税义务。但行业不规范,业主强势,欠验、滞验情况普遍存在。

6、进度款支付比例往往是工程计量单上确认的 70%-80%左右;这也导致建筑企业无法足额支付货款,难以及时取得专票,造成税金提前缴纳。另外,工程竣工后还需预留 5%10%的质保金,也导致税金提前申报。由上可知增值税下建筑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极大提高。 4.账务核算方面的影响 营业税时,会计科目较简单。 “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价税分离、纳税申报要求、简易计税、一般计税、分包抵扣和预交税款,核算变得复杂。会计处理还应兼顾增值税申报需要,如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需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进行列示,进项税额科目可按此进行科目核算。另外也要做到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核算以便统计相关产品或服4务的税负情况。因此

7、“营改增”后会计核算挑战更大,要求更高。 三、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核算方面的对措 1.完善财会核算制度 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核算体系,统一的增值税核算办法。其次财务部核算岗位需要细分,并明确工作职责,特别要做好增值税核算复核工作,同时还要结合纳税申报做好审核工作。 2.加强管理,强化培训 建筑企业必须转变经营理念,做好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相关制度。企业要对各层级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做好相关流程制度宣贯交底,特别要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增值税核算及管理的需要。3.合理开展税收筹划 全面营改?后给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新空间。建筑企业在签订分包、采购合同时要特别要求提供有效、足够的专票并约定供方只有提供相关购销凭据、专票等后才能付款。另外也可与业主协商谈成合同清包工方式或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以降低税负。 四、结语 全面“营改增”试点给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不少影响,但同时也促使企业转变观念,全面提升管理,因此建筑企业一定以积极的态度响应国家的财税政策,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修炼内功,谋好税务筹划,提升人员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本次试点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51 阮凤霞.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13(08). 2 高小兰. 探析 “营改增” 背景下若干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J.商场现代化,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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