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为了把 本单位 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 ,更好地为我 单位 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 制度 。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 根据 本单位 章程第三章规定,本 单位 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本 单位 的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决定。 (二) 本 单位 人事任免:校长 (所长、主任 ) 由董事会任命,副校长 (副所长 、 副主任 ) 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董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 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 用由学校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董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
2、察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 单位 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董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四) 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 单位 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 2 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董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 修改章程:本 单位 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 本单位 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 会 团 体 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董事会表决通过 后,方能生效。 (六) 修改本 单位 七项制度:本 单位 七项制度是确保本校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3、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 单位 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 活动组织:本校组织 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 会 组织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 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 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 单位 的只能部门应当及时向董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 报告业务主管部门
4、和社 会 团 体 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 本单位 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 单位 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董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二)本 单位 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 。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 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参加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 和社 会 团 体 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董事会上报告情况,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 单位 工作人员代表本 单位 参加其他社 会 团 体 及国外科技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
5、捐赠属本 单位 所有,必须交回本 单位 。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 500 元以上的,应报告本 单位 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校章 程和五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 单位 活动,支持配合本 单位 工作。对热爱本 单位 、支持本 单位 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 单位 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 单位 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对不关心本 单位 的发展,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撤换或解聘其在本 单位 职务或工作。 对玩忽职守,给本 单位 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
6、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应视情节情节 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 单位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 和社 会 团 体 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费 用 的工作。学费按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 (三)本 单位 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置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四
7、)本 单位 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校长 (所长、主任 ) 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 ,会计、出纳必须分设 。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董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5 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五)本 单位 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 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 一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 二 )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 三 ) 、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
8、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 组织的良好形象。 ( 四 ) 、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竞争。 ( 五 ) 、制定完善本行业和本单位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 障社会 组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六 )、加强社会 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 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 七 ) 、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
9、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 八 )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全面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 九 ) 、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 十 ) 、董(理)事会按 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 十一 )、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 组织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 一 ) 、 本
10、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 二 )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三 ) 、 信息披露的内容 1、 本单位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 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单位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6、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循和结合本 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 为发生的前后的 2 日内进行披露。 ( 四 )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会 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本单位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 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