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媒体背景下职务犯罪惩治转型策略研究摘 要 当前基于数字技术的多种媒体形态不断涌现,预示着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途径,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全媒体时代已悄然而至,这给检察反腐工作带来了日益深刻的影响。全媒体以其独特的信息传播方式、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冲击着原有的职务犯罪惩治工作的理念、方式、机制,也给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因而,全媒体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职务犯罪惩治工作的转型升级工作,并营造新型的职务犯罪惩治的文化氛围是当前职务犯罪惩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本文就试着从这方面进行研究。本论文的基本架构为:第一部分为前言部分。在这一章节中,本文将从职务犯罪惩治与媒体的关系入手,阐述本
2、论文选题的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中,主要阐述旧媒体时代职务犯罪惩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及目前遇到的困境与瓶颈;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全媒体时代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内容创新。本文从全媒体的概念界定入手,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主线阐述职务犯罪惩治转型策略,以期深化职务犯罪惩治工作与媒体的融合。 关键词 全媒体 职务犯罪 惩治 转型 作者简介:洪晓亮、朱丹萍,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262-02 在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全媒体是一个2不断发展的概念。全媒体的传播形态已经不能简单地概括为报纸、广播、电视
3、、音像、出版、网络等传统媒介的总和,而是一种对视、听、形象等的全部感官的融合。同时,全媒体时代受众的角色也发生转变,他们是信息的参与者,且其对信息的审视、传播赋予了全媒体新的时代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全媒体技术的发展是一柄双刃剑。在老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与外界的交流渠道较为狭窄,媒体在经济检察工作的影响也微乎其微。然而,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不少举报人会利用网络技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在诉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传播一些对检察机关不利的言论,进而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造成舆论压力。 其次,全媒体时代的到来要求侦查人员对包括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基本案情、案
4、件查办进程等内容采取更为严格的保密措施,并在全媒体的网络开放性和易受攻击性的背景下做好举报安全保密和举报人保密工作。 再次,目前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基本开设了微信、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这不仅揭开了检察机关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神秘面纱” ,也给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提供了全新的交流平台。然而,微信、微博毕竟是网络交流媒体,管理不规范、运营不成熟等原因导致的行业监管不力现象仍存在,甚至流于形式,达不到高效、便民的良好效果。因此,检察机关不妨将信息化手段引入职务犯罪侦查,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3一、 新、旧媒体时代职务犯罪惩治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当广播成为“新媒体”的时候,曾经风光无限的报
5、纸就成了“旧媒体” ;当网络异军突起成为千家万户所津津乐道的舆论工具时,广播、电视无疑成为了“旧媒体” 。而这些新旧媒体受到全媒体冲击的原因之一,就是全媒体融合了新旧媒体,实现了大众化媒体向小众媒体、分众媒体的转变,它弥补了旧媒体给受众提供的公共功能不足的缺憾,使得媒体突破了原有的宣传功能而升格为一种全新的舆论交流模式。然而,对于检察机关这一相对隐蔽的环境来说,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似乎并未给检察机关查办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更高、更便捷的平台。以我院为例,2014 年我院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为目标,重点查办影响淳安经济发展和破坏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共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16 件 22 人。然
6、而,这些案件大多为纪委移交查办的案件,极少数案件的线索为举报人通过我院举报中心提供,尽管我院一直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正确依法举报,然而,由于举报工作的保密机制不健全导致的举报人不愿、不敢举报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不难看出,旧媒体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化水平不高,获悉信息的渠道也较为狭窄,主要体现为:一是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较低。就杭州地区而言,来说,不少基层检察院的举报中心尚未建立举报中心网上平台,即使建立了举报中心网上平台,工作人员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也不高,人工录入、审批、分流、查询举报信息存在效率低、失误率高等。不少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会或不精通电脑和网络操作,
7、在与举报人进行网络答复时,也尚未使用规4范的法言法语;二是基础类信息查询存在壁垒,严重影响职务犯罪查办效率。由于各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信息查询联网机制,现实中一些信息的收集存在严重的壁垒,特别是诸如银行、房产、工商等系统化的公共部门资源收集更加困难,部门之间的协调的难度大,在政策层面也缺乏保障,使基层院在开展相关信息情报收集工作中难以入手;三是由于职务犯罪查办严肃性和严格保密性等的特殊要求,职务犯罪查办过程几乎无任何对外公布信息的渠道。然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明确指出,非涉密的政府信息需要向全社会公布。就职务犯罪而言,各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大致人数、查办范围、查办工作所处阶段应当向全社会
8、公开,并接受监督。另外,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诉讼的权利得到确认和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保密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 全媒体时代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创新途径探析 (一)悖论与融合:全媒体时代与职务犯罪惩治之关系 全媒体时代与职务犯罪惩治的关系复杂微妙。职务犯罪惩治工作既不能在全媒体时代无所作为,又不能脱离全媒体背景传承和发展。两者相伴相生、不断融合的过程亦是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惩治工作转型升级的过程,全媒体独特的个性赋予职务犯罪惩治这一高度保密性工作以新的时代内容。从悖论走向融合,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应当在全媒体时代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既要使用好全媒体这一特殊的公众交流平台,也
9、要为全媒体走向更深层次发展提供新的途径,摸索出适应全媒体潮流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 (二)全媒体时代职务犯罪惩治创新的内容和5途径 1.以网络为基本平台,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1)创新管理手段,规范信息化举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举报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并强化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之间的系统联网,增强举报线索的流转速度及利用率。加强对举报线索管理人的保密意识,并努力提高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驾驭能力,打造出一支作风过硬、技术优良、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要求的信息化人员队伍。(2)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量,强化媒体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作用。早在 2005 年,浙江省检
10、察院就出台并实施关于新闻媒体单位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奖励暂行办法 。浙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线索优势,给予新闻媒体寄予了如此的重任,一方面表明了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决心,另一方面则反映了检察机关在积极扩展职务犯罪线索的提供渠道。然而,笔者认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工作只是短时期看起来很有成效,但若成为提供职务犯罪线索的“中转站”似乎有悖于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主体作用,并影响检察机关公信力的实现。因此,新闻媒体提供举报线索作为辅助的舆论监督手段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以案件信息公开为契机,强化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强化检察职能,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和举报线索的保
11、密。举报人安全得不到保障,保密工作上的疏漏是一大原因。举报工作人员应加6强对“举报信息管理一体化管理平台”的管理,严禁将不愿公开姓名的举报人及提供的举报线索提供给公众查阅,进一步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举报保密工作。 (2)应对案件信息公开背景下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研究。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与社会沟通、交流的渠道和窗口。日前,律师在侦查阶段便可介入诉讼程序,了解罪名,保障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权利。然而,律师对侦查工作的介入对案件查办的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侦查人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院的相关规定公开职务犯罪查办所处阶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律师会见,并防止案情泄露。 3.以优化
12、检察机关形象为出发点,及时做好舆情分析: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反腐逐渐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形式。因网络反腐舆情的数量逐年上升,手段更加隐蔽,且具有开放性、复杂性、难控性等特征,如何做好舆情应对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必修课。 (1)建立“信息互通、快速流转”的舆情协作机制,提升监控效能。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的舆情应对机制应当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由点、线再到面的工作格局,尽可能早地发现网络新舆情,通过论坛发帖、回复等方式压制、批判不良的网络舆情,进行网络评论和引导处置。 (2)建立“快速反应、随时应变”的舆情监控队伍。杭州市辖区各基层院已在市院的组织
13、、领导下成立了“网评员”队伍。该队伍主要由7各单位内设机构中具有互联网基础知识,且具备文字功底的人员组成。平时进行网上活动,必要时进行网络评论和引导工作。笔者认为,各部门还可指定新闻发言人对社会影响较大、涉及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保密内容的舆情作出专门应对。 由惩治腐败已经成为全媒体时代全民族的重任,也更成为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民主复兴必须不断解决的重任。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纳入到全媒体时代所赋予的舆论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形成职务犯罪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参考文献: 1信息化新形势下检察举报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http:/ p-1721423 284974.html. 2媒体不能承受反职务犯罪之重.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