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鲜食品可追溯研究:基于政府主导型管理体系摘 要:通过分析生鲜食品可追溯管理的目的,运用定性的方法建立了包括管理层、信息层、业务流程层的政府主导的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并提出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强制的管理;同时,政府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及可追溯设施硬件设备对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进行识读、传递、查询、统计等,能够做到对信息的有效管理。 关键词:政府主导;生鲜食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203;F32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8-0168-02 引言 从“皮革奶”到“瘦肉精猪肉” ,
2、从“三聚氰胺奶粉”再到“染色鱼”,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屡见报端,每当看到这些新闻,就让消费者们对食品产生信任危机, “吃不安,吃不好,吃不香” ,每每都吃的提心吊胆,吃成了消费者的心病。面对如此严峻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各国都相继采取措施,从法律法规到技术制度,严格控制食品整个流通过程,力求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而食品的可追溯管理概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Garcia (2008)将可追溯定义为“组织内的物品所有元素在某一特定项目或软件产品内可追踪的能力”1。Bollen 等(2006)则将追溯概2括为“提供信息的方式”2。陈小鸽(2004)通过实际分析得出,可追溯体系的应用
3、可以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范围并且在发生问题后可以减少善后成本,这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责任感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布,使得该系统在全社会范围内能够得到广泛的推广3。马汉武和王善霞(2006)研究指出,通过构建可追溯信息系统具有明确组织责任、加强企业的生产控制能力并且实现快速检疫等 6 大功能4。 二、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目的 (一)解决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不清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鲜食品初级产品的生产养殖主要以小农户的分散经营为主,散户规模小、数量多,无法进行实名登记,而且饲养、种植的初级产品种类和数量流向也很分散,很难对其确切的信息进行统计。(二)解决生鲜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信息不透明的问
4、题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及技术发展的原因,我国的生鲜食品生产流通过程还处于粗放阶段,基本的生产流通档案信息尚未建立,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生鲜投入品及添加物,以及流通过程中的外源物等还无法进行统计清算,这就对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风险隐患;而没有信息的获取,也让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与纠察无据可循。 (三)解决社会公众对安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问题 虽然政府每年都会定期公布产品的总体合格率及对发生问题的食品曝光,但这对消费者购买生鲜食品没有具体的指导作用,这些报道一般只是针对局部地区或者是个别产品,消费者仍然对所食的生鲜食品不放3心。 (四)解决高风险生鲜食品溯源和责任追究问题 随着食品检测技术的不断
5、发展,越来越多的食品危害物质被发现并检测到,而食品检测的监管体制却无法适应这种快速发展的要求,对于我国生鲜食品实际的经营现状来说,大多数生鲜食品往往是零售散卖,无包装、无标识,即使检测发现了问题,也难以追究到责任主体,实施执法行政更是困难。 三、政府主导的可追溯管理体系构建 (一)体系功能 与企业自主进行的可追溯管理不同,政府主导的可追溯体系并不是直接参与可追溯的,而是通过法律法规、信息建设等间接的方式参与的,因此,政府主导的食品可追溯体系具有强制性、间接性及普惠性(见表1) 。 (二)体系构成要素 根据政府主导的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定义和功能定位,政府主导的生鲜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由
6、五个部分构成:可追溯的客体、可追溯的责任主体、可追溯的信息、可追溯的信息载体及信息管理体系。(三)体系结构 1.管理层运行机制 管理部门涉及农业部门、商务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管部门六大部门,各个部门各司其职,负责生4鲜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法案的起草、制定,食品的监管、追溯平台的建立及管理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后的追责及善后工作。 2.信息层运行机制 管理中心平台具有最高的管理权限,可以设置、更改、删除用户名和口令,设定用户操作权限。一方面,接收并储存饲养种植地、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摊点和商场(超市)等零售环节、餐饮企业和团体食堂上报的信息;另一方面,管
7、理中心对各环节的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为生鲜食品供应链主体、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查询和管理统计等不同类别的服务。 3.业务流运行机制程层 业务流程层由信息载体、信息识读、信息传递、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组成。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主要采用 RFID 和互联网技术,信息载体包括 RFID 溯源标签(简称溯源标签)和 RFID 用户身份识别卡(简称身份识别卡) ,溯源标签可绑定在食品运输包装上,随食品移动实现从屠宰到运输、储藏、加工、批发、零售环节的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政府主导的生鲜食品可追溯体系管理建议 (一)建立一个统领全局的监管部门 为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政府建立统一协调的生鲜
8、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制是保证可追溯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因此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这个机构可以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统筹的监管和风险评估,对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政策指导;当食品安全发生问题时,也可以快速响应,并督促各管理部门进行纠察和善后5处理。 (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制 为了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难度,更有效地进行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可以将行业管理和执法管理部门分开。行业管理尽可能交给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在执法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制度,各个部门各司其职。 (三)强化食品质量追溯法律及制度 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追溯法律相对于发达国家还不够完善,要想强化建设食品可追溯,
9、就要先强化其法律制度。食品、饲料、食源性动物及其他可能进入食物链条和饲料链条的物质,其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追溯制度。未建立可追溯制度的食品不能进入市场。要强化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能。法律有权要求任何从事生产、加工、配送、存储或者进口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为食品监管部门官员提供一切与该食品有关的记录;责任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拒绝按照规定方式召回问题产品时,可强制要求责任方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四)建立指南,指导不同应用主体科学实施追溯管理 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多个环节,可追溯管理要想顺畅进行必须保证各个环节的信息能够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标识、对接和传递下去。我国可以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指南,用于指导不同组织化程度的生产经营者实施追溯管理。 (五)政府公布政策信息,调动民众监督作用 生鲜食品质量安全政策信息透明且公众可以了解到是食品安全体系6的重要原则。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公开地向那些被管理的行业、相关利益方及消费者征求意见,保证政策的制定更加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