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生态安全立法路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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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探析我国生态安全立法路径摘 要 现阶段,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生态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人们也日趋重视生态安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需要积极完善生态安全立法体系,保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 生态安全 立法路径 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 2014 年科研基金项目(14JK1126)系列成果。 作者简介:余广俊,陕西理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法学。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023-02 现阶段,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生态安全问题已经不容忽视,我国社会人民及各界学者也充分关注生态安全问题。国

2、务院在世纪初颁布的生态安全保护纲要中也明确提出需要对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党的十八大中也要求将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合理构建起来,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生态安全立法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需要系统全局性的保护我国生态环境。 一、生态安全概述 现阶段,在生态安全概念界定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在界定生态安全概念之前,需要清晰认识相关概念,且着重考虑法学视2域。在我国国家安全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安全。安全相对于威胁而言,安全即不受威胁,或者能对威胁有效抵御。 具体来讲,生态安全指的是有效控制各种可能导致及已经导致生态风险的各项行为,促使国

3、家生态环境维持在良好状态,支持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身体健康。可以从两个层次来了解生态安全,首先为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维持在安全状态,动态平衡得到实现,且结构功能稳定得到保持;其次为生态安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安全,生态系统能够将相应的优质资源提供给人类生产生和生活,同时,生态系统可以及时消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二、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没有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然会在较大程度上对环境造成影响和改变。人类如果不依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特点,有节制有计划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就会破坏到生态平台,进而导致自然灾害的发生。长期以来,我国没有统一规划管理

4、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导致自然资源呈现日益减少态势;没有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加入自然资源核算的内容,且采取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粗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与能量,导致出现浪费和污染问题。 (二)传统粗放型生产模式 这种传统生产模式指的是不改变生产要素的质量、结构及使用效率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投入生产要素,来促使经济增长目的得到实现。数量增长为本种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内容。采取本种经济增长方式,具有3较高的成本和消耗,且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本种粗放型生产方式的实施,必然会有严重工业污染随之而来。 (三)没有科学统一管理农药、化肥、转基因产品等 现阶段,我国本方面没有专门设立法律体系,监控难

5、度较大,且转基因产品是新出现的,监管机构较为缺乏,影响到管理效果的提高。国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将防治农药污染及转基因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并实施下去,相关部门方可以根据法律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促使监管目的有效实现。 (四)没有科学有效的监管外来物种 研究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具有较强的繁殖能力、传播能力与生态适应能力,被入侵生态系统的可利用资源较为丰富,自然控制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原有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我国生态安全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立法现代化转型不够及时 从立法角度上来讲,我国已经将环境法制框架基本构建了起来,但是却没有在环境立法中加入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价值观、可持续发展保障

6、观等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没有对现代生态环境法体系全面覆盖,还没有涉及到很多的领域,如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育、生态灾害防治等。融合了法律原则性规范及法律实施性规范,原则性规范的整体调整作用得不到发挥,且实施性规范的具体实施行为也受到了影响。 (二)没有构建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机制 4在生态安全法律建设中,需要严格依据经济规律,有效平衡生态安全建设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经济角度来科学评估环境资源价值,通过实证分析,来对利弊得失合理权衡。我国在相关森林法中明确提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国家来设立,但是本项规定的操作实施办法却并不完善,导致我国没有将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机制有效

7、构建起来。 四、我国生态安全立法路径探析 (一)将保护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给完善构建起来 只有将保护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构建起阿里,方可以与国内外生态安全形势所适应,促使我国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得到完善。虽然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就颁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对我国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与目标等全面阐明。但是依然需要完善国内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具体来讲,可以从这些方面努力: 首先,要将生态安全法或者实施条例等专门制定出来,以便系统性总体性的管理与规定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制度与体系等。 其次,对现行单项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有机修改和完善,以便与国际形势所适应。如积极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

8、、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要将国际公约要求充分体现出来,依据更加严格的标准来控制污染物排放;且将国际上所广泛实施的全过程控制、总量控制原则贯彻实施下去,融入污染者治理与付费等原则。在修订土地法、矿产法、森林法等过程中,则需要将资源补偿机制方面的规定给引入进来。 然后,对立法上的空白有效填补,要将人类健康、公共安全产品强5制认证、动植物生命安全方面等领域作为立法的填充重点,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借鉴过来,严格保护生物安全。通过立法工作的开展,强化化学品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灾害防治等内容,对国外潜在的生态侵略有机抵挡。 最后,要将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到生态安全

9、法律体系完善过程中。环境保护立法的实施,需要将环境问题根源问题的解决作为重点和核心,将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治理模式逐渐淘汰掉,否则环境治理不但得不到改善,还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因此,需要将预防为主的生态安全法律体系给构建起来,从法律层面上要求制定与实施规划。 现阶段,我国虽然将一系列预防为主的法律制度制定了出来,如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但是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将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起来 经济决策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因此,需要将环境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给开展下去。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从战略高度将部分专项规划及指导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给构

10、建起来,且将利害关系的公众参与评价吸收过来。但是我国在本部法律中并没有将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确立起来,这样就没有有机统一考虑经济决策、国家经济安全与生态安全之间的关系。部分部门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制定不够科学的经济决策,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三)加强生态安全执法 将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之后,还需要严格贯彻实施下去,将法律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就需要重视生态安全执法。 6首先,要对行政机关生态行政执法能力有机强化,紧密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权限,有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生态安全,促使国家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等得到切实保护,对部分过度耗费自然资源,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的企业严厉打

11、击。 其次,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生态素养有机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开展的效果,现阶段不断出现环境问题,对资源需求不断扩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对于生态环保行政管理人员来讲,除了具备一定的法律行政知识之外,生态安全、生态环保等知识也是要具备的。同时,要通过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促使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不断提升,增强知识运用实践能力。 此外,还需要对政府环境责任有机强化,将环境保护责任问责制度构建起来,要在政府绩效考察及考核标准中加入环境保护及生态情况,追求相关执法主体的责任,彻底治理污染问题。 (四)对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有机强化 生态安全保护,需要全社会人

12、员共同参与进来。因此,就需要将全民生态安全法律意识树立起来,促使人们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得到增强。相关部门需要积极采取完善措施,将公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全民开展下去,每一个公民能够自觉改善与维护生态环境。同时,将教育制度、生态培训构建起来,增强全民生态安全意识,培养出更多的生态专家。我国要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公民及社会团体生态环境权利,此外,还需要创新整合生态审计、生态认证、生态保险等。 从生态学角度来讲,环境危机出现的根源是社会性的,因此,为了7促使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国家生态安全能够切实维护,需要科学改革和创新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与社会体制,加强法制宣传,促使人们生态安全意识及公众参与意识

13、得到增强;将公民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促使其能够主动参与到各种环保公益活动中来,对生态环境文化大力弘扬,以便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机营造起来。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在道德规范中逐渐加入公民个人行为对生态安全的影响,促使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五、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在近些年来方才引入生态安全概念,但是受到了全社会普遍的重视,国家也将其上升到战略高度。现阶段,在生态安全立法实践中,我国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结合实际国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生态安全法律体系,强化生态安全执法行为,同时,增强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参与进来,维护生态安全。 参考文献: 1谢玲.我国生态安全立法的路径选择.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14,5(10). 2王越、费艳颖.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公众参与立法的路径完善探析.牡丹江大学学报.2015,6(10). 3郑国洪、朱芳芳.生态文明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探析.会计之友旬刊.2015,7(18). 4郑春燕.社会转型期我国道德法律化的路径探析.西安石油大学学8报:社会科学版.2015,7(10). 5梁鄂.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路径探析.区域经济评论.20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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