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影视分级管理制度探究提要 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以其广泛性、便捷性和强制性而成为制造文化时尚的机器,影视也渐渐成为消费大众的媚俗倾向。为了规范影视市场,国外纷纷由审查制度变为分级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中国分级制度也有了进展,但无论推出何种分级制度,都不能取代传统的审查制度,因此中国分级制度与审查制度不相违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关键词: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分级制;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 年 6 月 21 日 一、引言 影视产品对整个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力,因此对于影视节目的监管问题显得更为迫切。在影视日益发
2、达的今天,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影视作品改进管理方法,实施分级管理很有必要。近几年,几乎每届政协会议都有委员提出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的议题。实行影视分级管理已在社会上引起相当关注,从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进程来看,在我国实行影视分级只是时间问题。 二、国外分级制度概况 国外的文化产品分级制度实行较早,运行模式较为成熟。世界各国的文化产品分级制度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在具体的实行标准、级别确定2等方面存在不同。 美国文化产品分级制度主要针对电影、电视节目、游戏等。20 世纪60 年代后期,美国开始实行电影分级制度,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初才彻底确立电影分级制。美国的电影分级标准由总部设在
3、加州的民间组织“美国电影协会”制定,具体评级工作则是由该协会组织家长进行。随着电影分级制度的建立,电视节目、游戏产品的分级制度也逐步开始建立。美国国家广播协会、美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于 1996年 12 月出台电视节目分级制,将除新闻和体育以外的所有电视节目按标准分为 6 个级别。美国的游戏分级制是由 1994 年创办的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制定的,它将游戏产品分为 7 级。由于实施最早,制度最完善,该委员会的游戏分级制度业已成为世界各国游戏分级制度的主要参考。 韩国对于电影、电视剧、音像唱片、游戏等也有详细的分级制度。韩国的文化产品分级制由“韩国媒体分级委员会”具体实施,韩国媒体分级
4、委员会是一个对包括电影电视、视频、表演、唱片等在内的各种媒体评级的机构,由最早成立于 1966 年的“南韩艺术与文化道德委员会”演变而来。韩国 1998 年建立正式的电影分级制度,规定电影分为 5 个等级。2001 年 1 月 2 日公布了关于放送节目分类及标志的规定 ,2 月 1日开始对电视中播放节目采取分级制,包括电视中播放的电影、电视剧、MV、动画四类节目中实施。电视节目也分为 5 个等级。2006 年开始,韩国的游戏分级工作由韩国文化部下属的游戏分级委员会负责,将韩国游戏分为 4 个等级。 除美、韩两国外,还有北美的加拿大,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3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等,亚太地
5、区的日本、泰国、伊朗、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尽管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措施和标准不尽相同,但是其目的很明确,皆为了有效地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规范影视市场秩序。 三、我国电影监管体制与审查制度 早在 1930 年 11 月国民政府就颁布了电影检查法 ,主要目的是维护国体,批判外国电影。中国电影现行的审查制度是 l997 年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电影审查规定 ,按照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和复审工作,并对电影可能涉及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社会道德、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
6、制定了相应的审查标准。经过审查的电影,就可以向所有的受众公映。可是部分含有少儿不宜内容的影片却未超出电影审查的最终标准。加之现行的电影审查规定含糊,对于具体的电影内容规范得很笼统、不具体,而且审查的标准与尺度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因为没有一个文本的规则可依,一部戏能不能通过审查都是审查员根据经验和当前的政策方向来把握,同样的情节,也许上个月可以通过审查,但这个月就不行了;甚至,同样的情节,在国外大片里就可以,国产电影里就不能通过审查。所以,中国影视审查制度的改革,不光是广电总局的问题,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然而我国大陆的审查制度却本着老少咸宜的原则,着眼于事先的剧本审查以及拍竣之后、播映之前
7、对违规镜语及超控情节的删除裁剪或勒令修改。 4四、新时期实行影视分级制度的必要性 (一)确立影视剧分级制是影视立法贯彻人性化立法理念的具体体现。人们对于影视剧的欣赏意志是不可能被要求做到千篇一律的,现代文艺已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走势,人们的欣赏意志也向多元化方向迈进,异彩纷呈的影视剧接连不断地被搬上荧屏,可谓千姿百态、无奇不有。一些题材或者表现形式的影视剧也未必能够迎合所有人的欣赏意志,未必能够配合所有人的欣赏能力,也未必能够适合所有人的欣赏格度。如果对此不加以区分,势必挫伤人们的文艺欣赏选择意志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随着影视产业竞争的日益加剧,花样包装,感官刺激,吸引受众眼球也就成了影视
8、商崇尚的理念,但在实际操作中,片商为追求“眼球效应” ,一些血淋淋的令人毛骨悚然、带有挑逗性的低俗影视剧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荧屏上。对于这些问题,通过分级制划定“底线” ,确立“门槛” ,使观众可以根据不同需要选择喜欢的影片。 (二)确立影视剧分级制是影视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我国宪法第 22 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这是文艺事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宪法依据。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要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
9、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通过对影视剧进行分级,确定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级别,让这部分正在成长的“幼稚群体”在影视剧欣赏方面享受充分的选择权和5拒绝权,避免遭受来自于不适宜观看的影视剧的精神污染。 (三)确立影视剧分级制是影视立法顺应影视法制全球化的关键环节。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进,随着中国加入 WTO,我国对外文化交流也不断向前迈进。但是由于各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差异,使单纯的毫无章法的文化交流难免存在各种风险。就影视剧分级制而言,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在立法上确立这项制度,更有必要汲取国外在分级制影视立法方面的良好做法,结合我国的
10、国情确立一套适合自己的影视剧分级制。要实现影视立法与国外接轨目标,就必须给予影视剧分级制一个明确的立法定位。统观世界各国分级制度,他们不仅在主流院线、文艺院线、先锋院线以及专门播映限制级影片的院线发行,还包括互联网、游戏等都实行了分级,可以说国外的分级达到了真正意义的分级,且好多都是通过影视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来正式确立的,并且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我国电影市场上的分级只不过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在主流电影中分,中国现在许多流行的电影都属于“辅导级” ,如英雄充斥着暴力、杀戮,在周渔的火车中也有情欲场面。现如今中国又推出了数字电视,不仅会考虑到播出时段,还对节目做了归类划分,可能还会出现专门的频道(
11、如成人频道) ,包括收费频道,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实行这一分级制度,合理性不容置疑。 五、分级制度缺失下的中国电影发展策略 “从电影产业化的意义上,电影分级制是完善电影市场、规范电影行业体制的重要举措。 ”就目前中国电影的市场形势,与其谈论中国电影要不要分级,倒不如先考虑中国电影在当下环境下的发展策略,即怎样6满足观众的需求问题。中国电影近些年可以说成绩斐然,除了票房逐年递增之外,影片类型也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但也不可否认中国电影创作自身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反观好莱坞电影,每年票房最好的大部分影片都是 PG-13 级以上的影片。这充分说明,只有老少咸宜的影片才有最广大的市场。在美国,为了保证上
12、座率,许多大众影院不放映 NC-17级的影片。这都说明,电影内容的“大众化”选择在分级制度面前往往是畅行无阻的,它同时也是保证票房、回笼资金的有效途径。除了在内容上采取“大众化”策略之外,在院线安排上也可做“分众”院线的尝试。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 2014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大学做的题为中国电影热点问题观察的讲座中,提出了在中国电影目前没有实行分级制度的情形下,可以建设“差异化”电影市场体系,培养不同欣赏对象的观众群体,处理好“大众”电影和“小众”电影的关系,尝试建设“分众”院线。在“分众化”模式上做的比较好的例子如乐视影业,2014 年乐视影业推出了一系列适合不同年龄阶段观众需
13、求的影片,如熊出没之夺宝熊兵专注于以儿童为主的家庭观影人群;小时代 3主打青春偶像观众群体;归来则针对那些饱经沧桑的成熟观众,在观影人群年龄的“分众化”方面,乐视影业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这都说明, “分众化”是当前缺失分级制度情形下又一市场策略。 综上,在中国实施电影分级的问题上,既不能过分地“仰视” ,夸大它的作用;也不能故意地“俯视” ,忽略它的优点;只能用一种客观的“正视”态度,通过分析电影分级制度的本质和效能来看待它。在中国电影分级制度尚未实施之前,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行的电影7审查制度,促进审查程序的规范性,从而引导观众健康观影。繁荣中国电影市场,更重要的任务是解决电影创作自身的问题,克服中国电影创作面临的瓶颈,及早建立起一个良性的电影市场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梅平乐.论当代影视文化影响下的青少年价值观教育D.河南大学 2004 硕士论文. 2匡庆东.我国影视分级管理制度初探J.电影文学,2008.23. 3张晓蒙.关于我国实行文化产品分级制的探讨J.出版科学,2015.1. 4周锋.论电影分级制度:艺术创作自由与伦理道德的冲突D.南昌:南昌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