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纪委“三转”面临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纪委顺势施为,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经调研发现,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县级纪委“三转”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调研情况表明,主客观等几方面因素限制了县一级纪委的“三转”进程,其中涵盖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等各方面因素,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一个有利于“转”的内外部环境。同时根据存在的症结,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与原因 从历史 来看,任何新鲜事物的出现,包括体制机制的更新变革,必然有很多阻力存在,这其中包括主观、客观等多方面
2、因素。那么,“三转”作为纪律检查机关当下必须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变革,其中不乏很多阻力存在。 (一)客观方面存在“三个压力”影响转职能。可以肯定的是“三转”和未来的机构人员整合会给县级纪委带来回归主业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三个方面压力正在影响县级纪委“三转”。一是历史惯性压力。县一级纪委剥离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但法定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些工作党委要求纪委“扶上马送一程” ,纪委无法推脱。所以,个别县可能形成“县委党廉办”近期或一段时间为空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迎接考核还是纪委暗地协助。二是实际操作压力。 县一级工作具有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复杂性
3、、特殊性,县级纪委虽然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但类似于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纪委书记作为常委有时无法“袖手旁观”,可能形成明转暗不转的 尴尬。 二、当前落实“三转”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限,存在“不敢转”的问题。虽然中央正强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大部分人、财、物都还要接受地方领导,依附性强,地方 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此外,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
4、,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 ,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
5、纪检干部素质不高,存在“不会转”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既不是“从大包大揽到甩手掌柜”,也不是“从主副不分到一事无成”,而是要履行监督、执纪、问 责三大主要职责,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三大主要任务。事实上,在县级纪委层面,主要存在“三种”危险:一方面,是办案能力不足的危险。办案力量分散,专业办案力量不足。加上近几年新考选进入纪委机关的干部队伍中,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人才,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同时,在办案中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地方越小,则人情掣肘和羁绊越大。办案会得罪人,会丢选票,基层安全办案设施和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导致办案不主动,惩治不
6、严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威慑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能力不足的危险。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中,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习惯传统手段,遇事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难于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法,往往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难于取得应有效果。再有,就是作风不实消极腐败的危险。作为执纪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更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糖衣炮弹面前,一脚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三是基层 基础建设不足,存在“不好转”的问题。基层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管理还不够规范。目
7、前,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配置、运行管理情况不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专职少,特别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有的既是纪委书记还是党委副书记,甚至还是驻村干部,身兼数职。现在提出纪委书记要“专职”,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其他工作,至少保证 70%以上的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于是有少部分乡镇党委、政府便从人员身份的角度出发,你作为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但你还兼了党委副书记就还要分管人事、政法综治或者计划生育工作等,表面上已转,实际上没有转。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好“处方”还得从强化“三转”上入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争取
8、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创造良好“外转”环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因此,离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三转”将会是“空转”。要进一步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党委常委会报告好上级纪委关于“三转”要求,争取理解支持。特别是要在纪委 书记分工调整上支持,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上支持,在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上支持,在向党群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上支持,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使用、经费保障上支持,为纪委“三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解除后顾之忧,夯实工作之基。 二是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牢牢把握“内转”要求。落实“三转
9、”要求,是上级部署,现实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快班子内部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统筹考虑人员安排,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开好相关会议,明确工作要求,搞好工作对接,确保退出的牵头和参与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抓,从而为下级纪委作出示范,指明方向。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为推动“三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是着眼长远抓长效,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一方面,要立足当前抓落实。对已经安排部署的事,形成共识的事,集体决定的事,上级要求的事,毫不犹疑,坚持不懈,坚定不移,要快不应慢,一抓到底
10、。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运促规范。要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最关键的是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聚焦主业,干好本 职,持之以恒地抓干部作风建设,零容忍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在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文明生态工作中积极作为,这本身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所不为,就是要坚决退还别人的“责任田”,把自己从诸多兼职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以精耕细作的务实作风,以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干好自身业务工作,以此为开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其三,要夯实基础强保障。通过加强队伍职业素养教育: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到上级纪委跟班锻炼,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交叉办案以及各类培训班,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激发纪 检监察干部的创造力,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