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预算法环境下如何促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摘要: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新预算法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预算法的颁布,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产生了重大影响,既提出了新的要求,又促使其更加规范化。本文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在新预算法环境下如何促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得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效益更高,以使其成为调节地方政府财政初次分配基础上的再分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新预算法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资金 央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为解决财政收支失衡,无偿向
2、地方政府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中央转移支付根据资金使用用途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没有具体用途,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需要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资金需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 未实施新预算法之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的时间没有明确期限限制,中央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必须逐级拨付,才能到达用款单位,在这转拨过程中,就容易发生滞留的问题,影响工作开展2和财务核算。由于项目任务数延迟下发、实施方案制订时间较长、资金逐级转拨程序冗繁等原因,中央专项转移支
3、付资金下达往往耗时过长。 (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未针对不同类别的中央专项资金设计相应的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下一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未与当年度资金使用绩效相挂钩,导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利于中央政策目标的实现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三)预算编制理想化与预算执行可操作性之间存在矛盾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主要由业务部门完成,由于财务人员未参与预算编制,因此未能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的预算有全面的认识进而会影响项目资金使用。另一方面,编制预算时主要从业务工作开展角度编制预算,过于理想化,未能充分考虑到预算执
4、行过程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从而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和进度。 (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挤占、挪用、转移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单位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挪作单位公用开支,或者挪用发放单位职工奖金。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执行过程中虚构招投标文件、购买合同、培训通知等,以设备费、材料费、培训费等名义转移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至其他与项目无关的公司,作为该公司收入入账,再从该公司支出,或直接套取现金。2.佐证资料不齐全,大额使用现金的现象。某单位把3中央转移支付污水处理项目 80 万元工程款以现金支付建筑
5、公司负责人。部分单位对大额培训费、材料费采用现金支付,且支出培训费未附培训通知和培训人员签到册。3.未按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明细预算科目来使用项目资金,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过于随意。4.部分补助的发放标准超过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规定的标准,存在二次分配的现象。以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为例,医生按照治疗不同症状结核病人取得标准不同的病人管理费,部分项目单位不管医生治疗何种症状的病人都按统一金额发放,与预算不符。部分单位把应给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转移给单位或者医生的科室再进行二次分配,未按照“谁治疗、谁受益”的原则发放给医生。 二、新预算法实施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促进 (一)缩短中央专项转移
6、支付资金层层下达的时间 新预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九十日内正式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 ”这就明确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的确切时间,各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关注上级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拟订项目工作方案和任务,主动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尽快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
7、用的绩效评价体系 4新预算法首次把绩效的理念纳入预算编制基本原则,强调预算编制需参考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时,应根据资金具体用途来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中,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程度、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三个方面,针对不同的专项资金使用以项目为依托设计相应的具体指标,并对三类指标给予不同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在分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首先评估和考核其以前年度的使用绩效,如果某地区以前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高,在今后拨款中可增加适当资金金额作为激励。 (三)加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
8、 新预算法提出了绩效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的效益来分配专项资金,这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在使用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才能提高资金的绩效。以往编制预算时,时间紧任务重,单位缺乏动力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进行调查论证,且很难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往往由业务部门在一周内独立进行编制,这使得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为预算执行出了难题。为了解决预算编制理想化与预算执行可操作性的矛盾,必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紧密配合,群策群力,按照预算编制科学化和精细化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细化各项支出,保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能使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9、预算执行是涉及整个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业务活动,单位领导应加倍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认识到预算执行工作是对预算编制的规范、约束和考评,动员全部项目人员5参与到预算执行管理的工作中来,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建立问责机制。而预算执行的管理是一个业务性、技术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质,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在单位内营造沟通协调的良好气氛。 (四)实施有效监督,实行问责制 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分配过程、使用过程及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进行跟踪评价,包括法律监督、制度监督、人大和政协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新预算法特别强调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功能,加强人大预算修正权,能
10、对政府内部形成有力的制衡机制。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来说,财务和监管部门也要实行全过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严把预算编制关,事中严把经费支出关,事后严把经费绩效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另外,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问责制,根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结果,对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以及专项资金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做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对没有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或者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将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作为政府官员晋升的考核因素,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地方政府官员将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用途并提高使用的效率。 (五)加大基
11、层单位财政投入和人力资源投入 通过督导检查实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基层单位发现,许多基层单位财政投入不足,收支缺口较大,单位基本运转资金有限,部分单位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无法保证,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基层单位很难招聘到具备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业务和财务人员。这种情6况下很难保证基层单位有条件开展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更难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性。财政和人力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单位的财政投入和人力资源投入,在基层单位正常运转和职工基本生存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招聘合适的能管理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的业务和财务人员,不断增强基层单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顺利开展,提高中央专项转
12、移支付的绩效。 (六)促进财务人员加强学习 近年来,随着政府收支改革政策的实施和新一轮会计制度的修订,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不断改革创新。2012 年至今国家陆续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014 修订)等财政法规。一系列财政法规的出台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来说是新的挑战。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的财政法规,并勇于实践,让每一位财务人员明白预算不仅是数据更是政策,形成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学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和规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支持和促进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行为的重要工具,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宏观调控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新预算法环境下,通过解决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得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发挥更好的效用,使国家经济发7展更上一个台阶。Z 参考文献: 1.肖育才.转移支付与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以四川省为例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2.蒋素芝,李厚喜.中央转移支付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重要环节J.地方财政研究,20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