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 學年度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實施要點一、 依據: (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北市教三字第零九二三一八一三零零零號函。(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北市教國字第零九四三二二九七六零零號函。(三)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 月二十一日北市教職字第零九八三一零九三五零零號函。(四)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北市教國字第零九九三三零九四七零二號函。(五)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01 年三月七日北市教國字第一零一三三零一四八零零號函。(六)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02 年二月八日北市教國字第一零二三二七三九五零
2、零號函。二、 目的:表揚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應屆畢業學生,選拔傑出表現市長獎受獎學生。三、 選拔計分原則:依在學期間表現傑出,如體育、藝能、科學或創作、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等有具體特殊事蹟者,遴選計分要點如附件一,各類競賽獎項名稱及名次種類參照如附件二。(一)選拔依傑出表現分為:1.多語文類、2. 藝文體育類、3.自然科技與數學類(含資訊) ,4.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類或其他,採多才多藝計分。(二)選拔推薦應採分類報名(以前三類為主) ,學生得跨類別推薦,惟以二類為限,並以受推薦類別加重計分方式評比,加重計分之類別佔總分 55%,其餘類別各佔總分 15%計算;社會或學
3、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類以及其他未能歸類之獎項,共佔全部總分之 15%,但不列入加重計分計算。四、 甄選流程(一)初選:1.應屆畢業班學生可依自行選擇的類別,填寫推薦表,送件後即不可更改。2.各班導師依申請人所選擇的類別,審核相關資料並計分。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23.導師依計分結果排序,推薦各類表現傑出學生每班各類至多推薦兩名,可以從缺。(二)決選:1.各班初選送件截止後一週,於 5 月 24 日(五)十六時三十分,提初選錄取同學的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註冊組彙整後即不得補件及做任何更改。2.註冊組將彙整後的結果送交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委員會審查。3.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
4、委員會提出各類市長獎的排序。4.待應屆畢業生總成績計算完畢,確認各班市長獎受獎學生名單,將重複者剔除後,選出各類第一名學生陳報教育局轉陳市府獎勵。五、 基本資料:推薦表、獎盃、獎牌、獎狀(正本由老師審核,學生繳交影印本) 。六、 初選送件時間:102 年 5 月 20 日(一)16: 00 前,送交全部資料予導師(逾時不予受理)。七、 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委員會:由家長代表、教師代表,以及行政相關人員各三名組成(委員會之成員子弟應不在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之列) 。八、 決選時間:102 年 5 月 29 日(三)下午一點半。九、 上述作業時間,得由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調整之。十、 本要點依教育
5、局訂頒之增額市長獎選拔注意事項訂定,若該注意事項修訂,本要點配合隨時修訂公佈之。十一、 本要點經 102 年 4 月 16 日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若有未盡事宜,經決議後,均自下學年度起實施。3附件一:臺北市立教大附小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計分要點一、計分原則:1. 依在學期間之表現傑出,如多語文、體育健康、藝能、科學或創作、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等有具體特殊事蹟且經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獎勵認證者。2. 國小一六年級所得獎勵均予計分,各項表現傑出或具體特殊事蹟之所得獎勵均予以計分,其認證依給獎單位分為校內級(學校各處室給獎) 、省市級(如教育局)
6、和國家級(如教育部) 。3. 校內級之認證為全校或學年的公開比賽,並經排名有核發獎狀,或經校方公開甄選且核發證明者,沒有經公開比賽之獎狀,如書香小博士等,均不予計分。4. 國家級與省市級之認證為經公開競賽,並以教育主管機關所核發之獎狀、獎盃或獎牌為主。5. 但私立或民間機構所舉辦之比賽,以及班級內比賽之各班獎項,如:七大領域獎、成績優良獎、生活高手獎、寒暑假作品優良獎等,均不予以計分。6. 表演賽、邀請賽獎狀不列入計分。7. 依參賽組別可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如合唱、科展、桌球、游泳、田徑等) ,個人賽、團體賽獎狀成績計分標準不同:有單獨核發之個人獎項者,以個人賽之標準計分;若為團體獎所得之共同
7、獎項,團體分數為個人分數的 1/2。8. 兒童創作美展屬校內比賽,採校內計分,如獲入選春秋季展,則以校外入選 4 分計算。9. 轉學生若有相關獎勵,依本辦法之計分原則辦理。9.若有計分疑義,應由原核發單位提具證明,或經六年級學年會議開會決議。二、各類競賽計分標準如下:1. 校內級個人獎方面:多語文類、藝文體育類、自然科技與數學類(含資訊)獎項,依給獎序列計分,最高均以 6 分計算,若獎項序列超過三名者,其餘皆以 1 分計算(對照分數示例如下表) 。2. 國家級與省市級個人獎方面:多語文類、藝能類、自然科技與數學類獎項,依給獎序列計分,最高均以 12 分計算,若獎項序列超過六名者,其餘皆以 2
8、分計算(對照分數示例如下表) 。43. 團體獎所得之獎項,計分方式依校內級、國家級或省市級給獎序列計分,為個人分數的 1/2(對照分數示例如下表) 。4. 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類,校內若有時數之認證者,每小時以 0.1分計算(不足 1 小時之部份不予計分) ;其餘不分等級與獎項名稱,每一張獎勵證明均以 1 分計算,以上兩項不得重複計分。5. 若有經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之公開競賽並獎勵認證,但未能依上述傑出表現歸類者,一律以 1 分計算。各類競賽計數對照示例表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第七名特優 優等 佳作 研究精神 入選金帶 銀帶 佳作 入選獎項名次(名稱)對
9、照分數金牌 銀牌 銅牌校內級個人獎分數 6 4 2 1 1 1校內級團體獎分數 3 2 1 0.5 0.5 0.5 國家與省市級個人獎分數 12 10 8 6 4 2國家與省市級團體獎分數 6 5 4 3 2 1 附件二:各類競賽獎項名稱及名次種類參照表選拔類別 競賽項目 名次種類(依序列出) 核發單位校內多語文競賽作文、字音字形、寫字(書法) 、朗讀(多語文)演講(國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英語)歌唱(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戲劇(英語)、本土語親子話劇比賽、讀者劇場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等。特優、優等、佳作。 教務處一、多語文類臺北市多語文競賽作文、字音字形、寫字(書法) 、朗讀(多語
10、文)演講(國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英語)歌唱(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戲劇(英語)、本土語親子話劇比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優等。特優、優等、佳作。教育局5全國多語文競賽作文、字音字形、寫字(書法) 、朗讀演講(國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英語)歌唱(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教育部校內自編書刊比賽 金帶、銀帶、佳作、入選等 教務處校內兒童深耕閱讀比賽兒童閱讀創作作品、親子共讀檔案、愉快的閱讀經驗徵文、共讀經驗分享、閱讀檔案徵選、小小說書人特優、優選、佳作等 教務處臺北市兒童深耕閱讀比賽兒童閱讀創作作品、親子共讀
11、檔案、愉快的閱讀經驗徵文、共讀經驗分享、閱讀檔案徵選、小小說書人特優、優選、佳作等 教育局校內學生學習檔案比賽 特優、優選、佳作等 教務處臺北市學生學習檔案比賽 特優、優選、佳作等 教育局校內校慶主題徵選 特優、優選、佳作等 教務處校內特教宣導徵文 特優、優選、佳作等 輔導室校內外網路閱讀心得、寫作、部首拼字比賽 特優、優等、佳作等 研發處教務處英語好小子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研發處校內個人單項體育競賽三年級競賽項目:1.田賽項目:立定跳遠。2.競賽項目:80 公尺、耐力跑(操場二圈)。四年級競賽項目:1.田賽項目:立定跳遠。2.競賽項目:80 公尺、耐力跑(操
12、場三圈)五年級競賽項目:1.田賽項目:急行跳遠。2.競賽項目:100 公尺、200 公尺、耐力跑(操場三圈)。六年級競賽項目:1.田賽項目:急行跳遠、壘球擲遠、跳高。2.競賽項目:100 公尺、200 公尺、耐力跑(操場三圈)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學務處校內班際團體體育競賽大隊接力 樂樂棒球 躲避球 籃球校慶體育競賽精神總錦標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學務處校外國小西區運動會個人單項田賽項目:急行跳遠、壘球擲遠、跳高。競賽項目:100 公尺、200 公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教育局校外國小西區運動會團體競賽400
13、 公尺接力800 公尺接力1600 公尺接力精神總錦標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教育局校外國小個人空手道錦標賽 個人形 16 名等 教育局校外國小個人溜冰 個人項目 16 名等 教育局二、藝文體育類校外國小個人游泳賽100 公尺自由式、蛙式、仰式、蝶式200 公尺自由式、蛙式、仰式、蝶式200 公尺混合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 教育局6校外國小團體游泳賽400 公尺自由式、混合式接力 16 名等 教育局校外國小團體國小躲避球賽 16 名等 教育局健康操、樂樂棒球 16 名等 學務處五人制足球、桌球、跆拳、民俗體育競賽 16 名等 教育局棋藝比賽
14、 16 名等 教育局交通安全、創意能源、廁所標章等 16 名等 學務處校內潔牙小天使 證書 學務處臺北市潔牙比賽個人獎 特優三名、優等九名獎狀、獎盃 教育局臺北市潔牙比賽團體獎特優數名、優等數名,其餘頒單項獎(如刷牙技巧優良、口腔保健常識優良等)獎狀、獎盃教育局全國潔牙比賽個人獎 獎狀、獎盃(同上) 教育部全國潔牙比賽團體獎 獎狀、獎盃(同上) 教育部校內美術賽(繪畫、平面設計) 特優、優等、佳作 教務處臺北市美術賽(繪畫、平面設計) 特優、優等、佳作 教育局全國美術賽(繪畫、平面設計) 特優、優等、佳作 教育部校內合唱團校隊(60 人) 、直笛校隊甄選(30 人) 校隊當選證明書 學務處臺北
15、市音樂比賽個人組(A 組音樂班、B 組非音樂班)鋼琴獨奏、小提琴獨奏、大提琴獨奏、南胡獨奏、笙獨奏、笛獨奏等。臺北市音樂比賽團體組(A 組、B 組)合唱(2560 人)、兒童樂隊(1060 人)、直笛合奏(1530 人)、管弦樂合奏(1060 人)、管樂合奏(1060人)、弦樂合奏(1060 人)、國樂合奏(1060 人)、絲竹室內樂(315 人)、口琴合奏(1060 人)、室內樂合奏(1060 人)等。特優(90 分以上約 01 人)優等(85 分以上約 8 人不等,分 為優等第一名、優等第二名、優等第三名)甲等(80 分以上未滿 85 分約 8 人不等,分為甲等第一名、甲等第二名、甲等第三
16、名)教育局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A 組、B 組)鋼琴獨奏、小提琴獨奏、大提琴獨奏、南胡獨奏、笙獨奏、笛獨奏等。全國音樂比賽團體組(A 組、B 組)合唱(2560 人)、兒童樂隊(1060 人)、直笛合奏(1530 人)、管弦樂合奏(1060 人)、管樂合奏(1060人)、弦樂合奏(1060 人)、國樂合奏(1060 人)、絲竹室內樂(315 人)、口琴合奏(1060 人)、室內樂合奏(1060 人)等。特優(90 分以上約 01 人)優等(85 分以上約 8 人不等,分 為優等第一名至優等第五名,其餘皆優等入選)甲等(80 分以上未滿 85 分約 8 人不等,甲等不再分名次)教育部校內性別平等教
17、育藝文比賽創意繪畫著色比賽卡片設計及眞愛格言比賽繪畫比賽四格漫畫比賽平面海報設計特優、優等、佳作 輔導室7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藝文比賽創意繪畫著色比賽卡片設計及眞愛格言比賽繪畫比賽四格漫畫比賽平面海報設計特優、優等、佳作 教育局校內科學展覽生物、物理、化學、地球科學、應用科學、數學特優、優等、佳作、研究精神等 研發處臺北市科學展覽生物、物理、化學、地球科學、應用科學、數學特優、優等、佳作、研究精神、入選等 教育局全國科學展覽生物、物理、化學、地球科學、應用科學、數學特優、優等、佳作、研究精神、入選等 教育部校內網頁設計等相關比賽 特優、優等、佳作等 研發處校外網頁設計等相關比賽 特優、優等、佳作
18、等 教育局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 一至三名及佳作 教育局三 、自然科技與數學 )含資訊(國際學校網界博覽會 金獎、銀獎、銅獎依獎狀給獎單位而訂孝親楷模獎 獎狀 學務處校內環保小義工 服務熱心獎 學務處幼(女)童子軍 獎狀或實際獎勵證明名稱 學務處校內交通志工隊員30 小時以上、20 小時以上、10 小時以上、10 小時以下等證明學務處校外生活優良 獎狀 學務處臺北市校外生活優良 獎狀 教育局校內新生輔導學長 服務熱心獎 輔導室校內快樂學習營輔導學長 服務熱心獎 輔導室校內牽引活動 服務熱心獎 輔導室模範生 獎狀或獎盃 教育局禮儀獎 獎狀 學務處四、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等及其他朝會服務
19、人員 獎狀 學務處*1.以上獎項僅供參考,各獎項名稱、項目及名次種類以實際獎勵證明計分。92.如列舉之競賽項目無法歸於上述類別者,提評審會議議決之。10附件三: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101 學年度傑出表現市長獎推薦表姓名 出生日 年 月 日 性別 班級 年 班審查(請查核者打)類別 受 獎 名 稱 頒發時間 給獎單位 得獎名次 積分 初審(導師) 複審(教務處) 積分合計一、多語文類二、藝文體育類三、自然科技與數學(含資1訊)四、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及其他特殊具體事蹟描述(請以文字簡要說明,300 字以內)推薦者的話計算方式與總分1.依給獎單位核算積分2.將一至三類擇一做為加重計分3.總分=(加重計分類總計) 55% +(其他三類總計) 15%加重計分 類,積分( ) 55% +其他 類,積分( )15% +其他 類,積分( )15% +其他 類,積分( )15%= 總分共( )分排序 1.( )類。2.( )類。(跨類推薦時請填寫優先順序,於二類皆獲獎時給獎之依據。)導師簽名: 註冊組長:推薦日期(導師填寫):畢業生增額市長獎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