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 研 究 生 资 格 审 查 所 需 材 料第 一 类 考 生 :甘 肃 省 内 高 校 2011 年 毕 业 生 和 往 届 毕 业 生 中毕 业 生 关 系 仍 然 保 留 在 学 校 的 考 生 由 毕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就 业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生 源 所 在 地 (必 须 是 甘 肃 生 源 )和 民 族 身 份 ,并 将 考 生 身 份 证 或 户 口 本 复 印 件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报 名 登记 表 (一 式 三 份 )、学 校 报 名 花 名 册 统 一 报 省 教 育 厅 民 族 教育 处 审 核 。第 二 类 考 生 :甘 肃 省 外 高
2、校 2011 年 甘 肃 生 源 毕 业 生 资 格 审查 由 考 生 所 在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该 生 属 2011年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甘 肃 生 源 的 相 关 证 明 ,考 生 从 中 国 研 究 生招 生 信 息 网 或 甘 肃 教 育 信 息 网 下 载 报 名 登 记 表 ,由 考 生 本人 将 学 校 证 明 、报 名 登 记 表 、身 份 证 及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寄 给本 人 在 甘 肃 的 委 托 人 ,由 委 托 人 到 省 教 育 厅 民 族 教 育 处 审核 。第 三 类 考 生 :往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到 市 、
3、县 人 事 (教 育 )部 门 未落 实 具 体 就 业 单 位 的 考 生 ,由 市 、县 人 事 (教 育 )部 门 签 注意 见 并 加 盖 公 章 ,意 见 注 明 该 生 人 事 关 系 在 本 部 门 挂 靠 尚未 就 业 ;持 择 业 通 知 书 择 业 的 考 生 可 直 接 提 供 毕 业 生 择 业通 知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考 生 须 携 带 考 生 登 记 表 、身 份 证 、毕业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省 教 育 厅 民 族 教 育 处 审 核 。第 四 类 考 生 :在 职 考 生 由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在 考 生 登记 表 上 签 署 意 见 并 加 盖 公 章 ,考 生 携 带 考 生 登 记 表 、身 份证 、毕 业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省 教 育 厅 民 族 教 育 处 审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