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大 学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实 施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学 校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读 硕 士 学 位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生 ) 工 作 , 激 励 本 科 学 生 勤 奋学 习 、 积 极 创 新 和 全 面 发 展 , 根 据 教 育 部 全 国 普 通 高等 学 校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工 作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教 学 2006 4 号
2、 ) 、 教 育 部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研 究 生 工 作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4 5 号 ) 文 件 精神 ,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章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分 工第 二 条 学 校 成 立 推 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以 校 长 为 组 长 ,分 管 校 领 导 为 副 组 长 , 研 究 生 院 、 教 务 处 、 学 生 处 、 纪委 ( 监 察 处 ) 、 团 委 等 单 位 负 责 人 和 各 学 院 院
3、长 为 成 员 ,负 责 审 定 推 免 生 遴 选 的 工 作 程 序 、 各 学 院 推 免 生 名 额 分 配以 及 具 体 工 作 方 案 , 处 理 推 免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第 三 条 各 学 院 成 立 院 推 免 生 遴 选 小 组 , 由 学 院 院 长 、分 管 本 科 、 研 究 生 教 学 和 学 生 工 作 的 院 领 导 以 及 2 3名 专 家 代 表 组 成 。 小 组 设 立 秘 书 1 人 ( 可 兼 任 ) 。 2 第 四 条 学 校 建 立 推 免 生 工 作 审 核 机 制 和 监 督 工 作 机制 。第
4、 五 条 学 校 申 诉 处 理 委 员 会 接 受 推 免 过 程 中 当 事 学生 的 申 诉 请 求 。第 三 章 推 免 对 象 和 推 免 名 额第 六 条 学 校 推 免 生 应 当 是 纳 入 国 家 普 通 本 科 招 生 计划 录 取 的 应 届 毕 业 学 生 ( 不 含 专 升 本 、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 三本 学 生 ) 。第 七 条 各 学 院 具 体 分 配 名 额 由 学 校 推 免 工 作 领 导 小组 核 准 发 布 , 各 学 院 按 下 达 指 标 确 定 等 额 推 免 生 人 选 和 不超 过
5、分 配 名 额 20%的 候 补 人 选 。第 四 章 推 免 条 件第 八 条 申 请 推 免 生 应 当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一 )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 品 德 优 良 、 遵 纪 守 法 、 具有 团 结 协 作 精 神 , 立 志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 在 校期 间 没 有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 未 受 过 学 校 任 何 纪 律 处 分 ;( 二 )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勤 奋 刻 苦 , 成 绩 优 良 , 平 均 学 分绩 点 在 专 业 排 名 前 20 或 考 试 课
6、程 平 均 分 成 绩 在 80 分及 以 上 。 所 学 课 程 无 重 修 , 英 语 四 级 考 试 425 分 及 以 上 , 3 或 者 日 语 、 俄 语 通 过 全 国 四 级 考 试 , 外 语 专 业 英 语 通 过 专业 四 级 考 试 ;( 三 ) 综 合 积 分 班 级 前 6 名 且 专 业 排 名 前 15 ;( 四 ) 有 较 强 的 学 习 能 力 、 实 践 能 力 、 思 维 能 力 , 以及 科 研 创 新 潜 质 和 创 新 精 神 ;( 五 ) 身 体 健 康 , 体 育 达 标 ;( 六 ) 毕 业 时 能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第 九 条 &n
7、bsp;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 可 作 为 申 请 推 免 生 的 优 先条 件 :( 一 ) 获 全 国 、 省 ( 部 ) 级 “三 好 学 生 ”、 “优 秀 学生 干 部 ”、 “优 秀 团 员 ”、 “优 秀 团 干 ”等 称 号 或 者 奖 励 ;( 二 ) 曾 有 2 年 及 以 上 被 评 为 校 级 “三 好 学 生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 “优 秀 团 员 ”、 “优 秀 团 干 ”;( 三 ) 具 有 省 级 及 以 上 科 技 创 新 成 果 , 或 者 在 省 级 及以 上 基 础 课 或 者 专 业 课 竞 赛 中 获 得 等 级 奖 ;( 四
8、)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优 秀 ( 主 要 指 英 语 、 数 学 、 计 算机 、 工 程 类 专 业 包 括 力 学 课 程 ) ;( 五 ) 参 与 教 学 、 科 研 工 作 , 有 显 著 成 就 ;( 六 ) 在 校 期 间 服 过 兵 役 。第 十 条 对 具 有 特 殊 学 术 专 长 或 获 得 国 家 级 科 技 竞赛 ( 挑 战 杯 等 ) 奖 或 具 有 突 出 培 养 潜 质 , 经 三 名 以 上 本校 专 业 教 授 联 名 推 荐 , 校 推 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严 格 审 查 , 可不 受 综 合 排 名 限 制 。 4 第 五 章 &
9、nbsp; 推 免 生 产 生 办 法第 十 一 条 各 承 担 推 免 生 遴 选 任 务 的 学 院 应 当 依 照 本实 施 办 法 制 订 实 施 细 则 , 经 学 校 推 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批 准 后予 以 公 告 。第 十 二 条 各 学 院 召 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动 员 大 会 , 进行 动 员 布 置 ; 以 学 院 为 单 位 , 学 生 自 愿 报 名 , 提 交 推 免 申请 。第 十 三 条 学 院 对 申 请 学 生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和 民 主 评 议 。第 十 四 条 学 院 组 织
10、成 立 推 免 生 面 试 专 家 组 , 通 过 面试 对 学 生 进 行 全 面 考 查 、 综 合 评 价 , 强 化 对 学 生 科 研 创 新潜 质 和 专 业 能 力 倾 向 的 考 核 。第 十 五 条 学 院 按 照 申 请 学 生 的 学 习 成 绩 、 综 合 积 分以 及 面 试 专 家 组 的 考 察 评 价 给 出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和 综 合 排 名 。第 十 六 条 学 院 研 究 确 定 推 免 名 单 报 学 校 推 免 工 作 领导 小 组 审 定 。第 十 七 条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专 项 推 免 计 划 的
11、 推 免 工 作 由校 团 委 负 责 , 按 照 教 育 部 和 团 中 央 的 文 件 精 神 组 织 实 施 ,推 免 名 单 报 学 校 推 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第 十 八 条 推 免 结 果 及 相 关 说 明 在 学 校 网 站 上 公 示 ,接 受 监 督 。 发 现 弄 虚 作 假 的 , 取 消 其 推 免 资 格 。 5 第 六 章 推 免 材 料第 十 九 条 申 请 人 应 当 提 交 下 列 推 免 材 料 :( 一 )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生 申 请 表
12、 2 份 ; ( 二 )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生 个 人 陈 述 1 份 ; ( 三 )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2位 研 究 生 导 师 推 荐 信 各 1 份 ;( 四 ) 加 盖 学 校 教 务 处 印 章 的 本 科 阶 段 成 绩 单 1 份 ;( 五 ) 全 国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 六 级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或 者 成绩 证 明 复 印 件 1 份 ;( 六 ) 获 奖 证 书 、 体 现 自 身 学 术 水 平 的 代 表 性 学 术 论文 、 出 版 物 等 材 料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材 料 均 不 退 还 。第 七 章 附 则第 二 十 条 本 办 法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第 二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由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