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分类服务,提高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率和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项目依据(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 63 号)(二)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沪卫疾妇201247 号(三)关于修订下发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沪卫疾妇2012 62 号)(四)关于下发 的通知 (沪卫疾妇2007 69 号)(五)关于在全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通知(沪卫妇
2、基2001 35 号)(六)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金卫计 疾控 201416 号)(七)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换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4 6 号)2二、项目目的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对患病儿童予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早期干预,改善儿童生活质量。三、项目对象父母双方/一方为本市户籍,在本区助产医疗机构分娩的活产新生婴儿。四、项目内容筛查内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新生儿听力筛查。五、工作职责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 1)及技术指
3、导组(附件 2)。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督导质控、信息上报和工作总结等。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整个技术支持和指导。(一)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是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定辖区内 5 家助产医疗机构(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金山区亭林医院)为“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服务点。3(二)区妇幼保健所区妇幼保健所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流程(附件 3),完善对项目实施单位
4、的考核机制,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质控督导,定期向区卫生计生委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筛查检测机构反馈的筛查阳性儿童的召回和随访等工作。(三)助产医疗机构产科门诊、孕妇学校、产科病房、产房等相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告知。落实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补助项目资料登记、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并对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的对象,在其住院病史首页做好标记。设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标本采集工作,负责做好对婴儿监护人的告知,及时详尽地解答他们的疑问;负责做好采血卡片的登记、样本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邮政部门的交接与签收,以及资料保存等工作;协助追踪随访机构,使可疑阳性婴儿在最短时间内得以确诊和干预。采血
5、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点实验室检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采血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采血、血样标本制作和保存等工作。听力筛查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后的上岗证书,并定期参加复训。新生儿出生后因医学原因转入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进4一步诊治而未进行相关筛查的,转入单位应按规定对其进行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转出单位应落实专人于转出后一周内进行追踪随访,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和统计上报。(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医生为每一位孕妇予以告知,发放宣传资料;儿保医生协助区妇幼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筛查阳性儿童的召回和随访工作。六、工作流程(一) 申请在本区助产医疗机构分
6、娩的本市户籍或外来婚嫁孕产妇,本市户籍凭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外来婚嫁凭本人身份证、男方户口簿、结婚证,在办理入院后向产科提出申请。(二)审核、登记、上报各助产医疗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对象予以审核,对符合对象者做好登记和资料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填写“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登记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6 日之前将上季度工作量上报区妇幼所社区科,区妇幼所审核后再上报区卫生计生委。(三)减免检查费用各助产医疗机构对符合对象者所生的新生儿,直接减免其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检查费共 142 元/人。减免金额由各助产医疗机构上报区妇幼所审核后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局,由区卫生计生委定期下拨至各助产医疗机构。5
7、七、资金拨付和管理(一)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申请,由区妇幼保健所以项目形式上报区卫生计生委;经区卫生计生委复核后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将资金集中拨付给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再根据各助产医疗机构上报的工作量经过审核后拨付给各助产医疗机构。(二)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由区卫生计生委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对故意虚报、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新生儿
8、疾病筛查项目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将项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二)加强能力建设各助产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条件。要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服务,提高服务6质量,保证服务效果。采血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点实验室检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三)加强监督评估各相关医疗机构单位每季度对项目运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区妇幼保健所要定期开展质控督导,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年度质量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对弄虚
9、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公众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政策,使更多孕产妇能够及时获得相关服务信息,不断提高我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下发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卫防201310 号文同时废止。附件:1.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2.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技术指导组名单3.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服务流程74.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登记表附件 1
10、8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黄强华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建成 区卫生计生委财务科科长朱 洁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副院长张建良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副院长张剑平 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陈映文 区妇幼保健所所长胡永均 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副院长侯国权 区卫生计生委妇幼保健科科长徐凤英 金山区亭林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妇幼保健所,由陈映文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 57311291。9附件 2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技术指导组名单组 长: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左绪磊主任医师副组长: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蒋立辉副主任医师组 员: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 甘桂萍副主任医师金山区亭林医院 徐凤英副主任医师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沈树新副主任医师10附件 3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项目服务流程本市户籍或外来婚嫁孕产妇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持相关证件、提出申请助产医疗机构落实专人审核、登记、留存资料填写“金山区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登记表”婴儿出生 72 小时充分哺乳后,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送检测;出生后 3-5 天内,予以听力障碍筛查每季度第一个月 6 日前将上季度工作量上报区妇幼所社区科审核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定期将经费拨付至各助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