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下半年妇联工作计划报告一、做大做响传统品牌,使妇女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彰显活力 深入挖掘妇联传统品牌的生机与活动,真正做到使全县妇女凝心聚力,在服务*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1、扎实推进巾帼建功。全面开展纪念“巾帼建功”20 周年活动,一是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巾帼风采展”活动,二是集中表彰宣传一批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从而在全县上下进一步营造“巾帼建新功”的浓厚氛围。2、突出双学双比成效。与县农办合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结合农村妇女实际,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在业已进行的巾帼示范村创建基础上,在示范村开现场会,通过比学赶超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场导向,培育一
2、批农家乐、农村专业合作社、妇字号龙头企业,以先进带动农村妇女致富。3、做好姐妹帮扶文章。创新工作形式,除送资金、送岗位外,着力在送信息、送科技方面进行延伸,重点推进科技人员与农家女的结对,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扶。并集中挖掘、宣传一批姐妹帮扶先进个人,通过模范效应促进工作长效。4、推进两个规划实施。在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作用的基础上,按照我县“”妇儿规划目标要求,重点解决“两个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两个规划终期目标的实现,并按期完成“”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报告,迎接上级对我县的评估。同时,做好与省市“xx”妇女儿童规划的衔接,按期完成两个规划的编制并出台实施。二、抓深抓实专项
3、行动,使妇联工作在创新与发展中齐头并进以专项行动的推进为突破口,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推动妇联工作在创新与发展中谋活力出实效。1、扩大来料加工成果。进一步做好厂站结对与来料加工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女经纪人当中女党员的作用,特别推动在来料加工女经纪人当中优先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落实,确保来料加工的常态化和深入化。2、引导庭院整治向纵深发展。通过“三强化”(即强化责任制、强化制度规范、强化考核),切实完善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庭院整治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以打造洁化、绿化、美化的“美丽庭院”为目标,大力宣传和弘扬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姿多彩、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郁乡土
4、气息的先进的农村家庭文化,引导和动员农村家庭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提升农村品质。3、全力提高各层面妇女素质。以家庭为切入点,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学习型家庭评选、婆媳文化的深入探讨、“绿色家庭(低碳家庭)”的创建、家庭道德实践研究,将家庭建设成为传播新风尚和精神文明的阵地。加大农村妇女素质培训力度,开展城镇职业妇女职场能力提高讲座,提高各条战线妇女整体能力的提升。4、将关爱妇女儿童落到实处。围绕“法律维权与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妇女维权及关爱流动留守妇女为主题,
5、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女性维权意识。二是扎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弱势妇女群众提供帮助,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妇女维权心灵驿站”,并在社区开展试点。三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根据创建“平安桐庐”、“平安乡镇”工作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评选、表彰,评选“平安示范家庭”15 户。四是实施妇幼保健工作。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作用,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针对流动留守妇女尤其是外来务工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进厂进企业,为妇女健康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三、配精配优干部队伍,使妇联组织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为契
6、机,将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夯实党的群众根基,真正将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1、推进妇女参政议政。牢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尽早切入、加大宣传、抓牢细节,以“两进一有”(即至少一名女性进村两委班子;村妇代会主任必须进村两委班子;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为女性)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将一批年纪轻、能力强、素质高的妇女补充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及时开展培训,为妇女参政议政的源头参与打下良好基础,夯实基层妇女群众工作基础。2、拓宽党群共建覆盖面。按照“党组织发展到哪里、妇女组织就发展到哪里”的原则,巩固现有的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发展的
7、良好态势,争取在非公企业中再建立 5至 7 个妇女组织,并通过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促进“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切实将党群共建落到实处。3、全力打造妇女之家。积极整合原有的妇女维权站、五好妇代会等资源,按照市妇联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人员、场地、制度、设备等方面,完成妇女之家的建立,并通过妇女之家负责人的培训,确保妇女之家作用的发挥,真正将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妇女同胞的“温暖之家”。4、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渠道,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反家庭暴力、人民陪审员等维权机制和妇联信访窗口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