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公众演讲稿范文:安全与生命的权利聂清文死了一年了。他留在矿帽上的遗书震撼了无数善良人的心。因为这封遗书,人们更多的关注矿难、探究事故的根源,这,是聂清文对他的矿工兄弟们的贡献。可是聂清文不知道,一年过去了,死亡的阴影依然严严实实罩在他的工友们头顶。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统计,xx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26 日:全国煤矿发生伤亡事故 854 起,死亡 1267 人。 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从媒体上我们看到的结论往往都是: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管理部门玩忽职守。这些话听得多了,人们也就麻木了。煤炭经营者唯利是图、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
2、事故的直接肇因,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是使煤矿工人的生命失去了最后屏障的祸根。这些都是“人祸”,但除了这些应该彻底清除的“人祸”外,还是否存在发生这些事故的必然因素?看看下面这组数据:也是 xx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26 日,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 2.769,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为0.391,国有地方煤矿为 2.460,乡镇煤矿为 9.623。再回头看看同样的数据:xx 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17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为 1.080,国有地方煤矿为3.130,乡镇煤矿为 9.620。乡镇煤矿的死亡率之高令人眦目。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它的行业特性注定了其高危险性?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3、。但问题的关键是:差距为什么这么大?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因素只有一个:安全投入不足。因为投入严重不足,装备水平上不去,监测手段跟不上,矿井抗灾能力弱,必然导致事故发生。我国政府很清楚矿难的实质所在。对煤矿,特别是包括乡镇煤矿在内的小煤矿的安全整治就从没有放松过。1994 年国务院发布第 169 号令,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出台;xx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xx 年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发布施行一系列政策法规凸显一个核心: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直接连结着矿工的安全生产权利。xx 年 11 月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以第二章计 28
4、条的篇幅严格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并在第三章中详细阐明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劳动者的安全与生命的权利在法律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就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但是,乡镇煤矿的安全投入一直是悬在矿工头上的利刃。地方政府要保留煤矿,因为它是当地重要的收入源;矿工脑袋别在腰带上也得下井,不下井就没得吃;矿主似乎也有理由:投入的成本高影响利润不说,邻人失火还会殃及池鱼,其他矿井发生事故,上面一声令下,不分青红皂白全得停产关闭,投了也白投。怪圈由此形成:整治-好转-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最终的受害者是矿工。换个角度,这实质上就是:法律赋予矿工的安全
5、与生命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直在努力探寻解决的办法。 要提到一个短语:安全质量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眼 xx?演 2 号)有这样的表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认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是: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
6、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个阐述中,“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是最令人激动与关注的。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为例,该市自 xx 年以来就杜绝了死亡 3 人以上的事故。对一个产煤大市来说,这不能不算是奇迹,其成功的经验就是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回顾一下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历程,更有说服力。1964 年原煤炭部张霖之部长提出了“煤矿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建成了新中国第一座标准化样板矿井-平顶山四矿。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 1960 年代初的每
7、年 5000多人,降到 1965 年的 1000 人。 1985 年和 1986 年,我国煤矿进入又一个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由 1982 年的不到 5000 人,上升到 1985 年的 6659 人。为此,原煤炭部于 1986 年作出在全国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的决定,并在肥城矿务局召开第一次全国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原能源部于 1992 年在大雁矿务局召开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把质量标准化的内涵拓展到井上下各个方面,实行动态达标和质量否决。当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降到了 5000 人以内。1993 年至 1997 年底,全国共建成 31 个质量标准化矿务局、872 个质量标
8、准化矿井。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工作面单产由 1992 年的 1.95 万吨/月,提高到 1997 年的 2.29 万吨/月。综采百万吨采煤队由1992 年的 48 个,增加到 1997 年的 76 个。5 年时间,煤矿顶板、机电、运输、水灾等方面的伤亡事故均降低了25%左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既为企业增产增效又保障了工人的生命安全,按理说应当得到各方面的拥护,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对此,赵铁锤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小矿负责人存在着严重的惰性心理,习惯了落后的开采、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方法,对新标准、新规程和新方法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是怕花钱,怕影响经济效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
9、规,企业出资人必须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这个钱非花不可,而且花了就管用,就能够改善安全状况,提高效益水平。同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也并非一天两天就能完成,“钱”是一个方面,人的素质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近年来,煤矿职工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井下采掘一线80%以上为农民轮换工或者临时工;小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面对这种现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还必须从职工培训入手。另外,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长是关键,而矿长的素质同样令人担忧。xx 年,河南省首次对煤矿矿长资格进行年审,全省有9167 名矿长参加年审考试,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矿长合格率为 90%,国有地方煤矿矿长合格率为
10、 63%,而乡镇煤矿的 8512 名矿长(包括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的副矿长)合格率仅为 49%,成绩最差的居然只有几分。个别的乡镇煤矿矿长,连什么是“一通三防”这样最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于 xx 年 10 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力争到 xx 年,大中型煤矿 80%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小煤矿矿井在全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达标率达 50%以上。通过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目前的 4 降到 3 以下,下降 25%;事故死亡人数从 7000 人减少到 5000 人以内,下降 30%;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从平均每年 60 起左右,减少到 40 起以内,下降 30%。同时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按照上述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达标规划,提出年度目标和 xx年的长远目标。 这个目标从我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现实出发,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是在总结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确立的,我们应该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