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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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发展工作参考流程说明入党申请的提出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1)人员范围: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包括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2)条件义务:一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二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三是执行党的决议;四是按期交纳党费。(3)接收主体: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一般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2.报上级党组织备案。(1)上级党组织包括处级党工委、镇街所属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2)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7 日

2、内将申请书复印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2(3)上级党组织接收入党申请书后,7 日内将申请人安排到联系最紧密的支部进行培养,同时将申请书原件转至该支部,留存复印件备案。3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1)时间:不超过 1 个月。(2)目的: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3)党组织指处级党工委、镇街所属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一般由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4)形成谈话记录,由支部存档。4对申请人进行帮扶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5.“两推 ”产 生积极分子人 选。(1)推荐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一般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

3、即可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也可是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会议。(2)推荐大会参会人员:除了党员之外,还可以有群众代表参加。(3)形成正式推荐材料报党支部。36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召开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票决。(2)参会人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3)确定积极分子按照得票数简单多数排序。(4)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5)各村入党积极分子总量不少于两名。7.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工委备案。(1)双备案:报处级党工委的同时报镇街所属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2)没有镇街所属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的直接报处级党工委备案。8

4、.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1)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宜作培养联系人。(2)培养联系人的任务:一是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9.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4(1)入党申请书(2)谈话记录(3)群团组织推荐材料(4)帮扶教育记录(5)支部大会决议10.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培养教育方式: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2)培养教育内容: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是党

5、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三是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培养教育目标:一是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二是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是端正入党动机;四是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4)培养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 3 天或者 24 学时。(5)考察主体:党支部。(6)考察周期:每半年一次,并作好记录。(7)考察方式:一是定期与随机考察相结合;二是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相结合;三是党内与党外考察相结合;四是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5(8)考查内容:一是政治立场。着重考察他们在近年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二是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

6、他们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三是考察工作表现;四是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五是考察群众观念;六是考察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9)考察意见: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10)各党工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11)接续培养教育。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的,一是要及时向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报告;二是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三是

7、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12)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13)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入积极分子档案。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611.听取多方意见,支委会确定人选。(1)发展对象: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通过一定程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员。(2)基本程序:一是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的意见。二是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评议,向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应向党员大会)提出能否列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的意见。三是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可以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

8、会、进行公示等形式,征求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支委会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四是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五是报上级党委备案。12.将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13.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1)入党介绍人的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一是由本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包括支部书记,不能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二是一名正式党员只担任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三是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四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7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五是入党介绍人调离本工作单位或离开了本地

9、区,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六是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时,应另换他人;七是预备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一是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是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是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是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是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1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主要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

10、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2)基本方法:一是同本人谈话;二是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三是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四是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8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4)非公企业主入党由党工委审查,报区委组织部审核。(5)民主党派入党由党工委审查,征求统战部门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15.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1、(1)培训的时间:时间一般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学时)。(2)培训方式:一般可采取自学、授课辅导、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也可请优秀党员和老党员作报告,讲传统,谈体会,等等。(4)培训主体:对发展对象的培训,由区委组织部或各党工委统一安排。一般由各党工委统一进行培训。人数少的党工委,也可以和其他单位联合进行培训。(3)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学习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是党章、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入党教材等。(4)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9接收预备党员16.对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1)公示对象:经支委

12、会讨论通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2)公示时间:在党支部确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期为 7 天。(3)公示内容:公示拟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及培养教育情况;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党工委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4)公示地点:公示地点为公示对象工作、生活所在的单位或地区。如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长期居住的村庄或社区、长期借调工作单位、其它与其关系密切的区域等。(5)公示形式:一般通过公开栏、板报、宣传橱窗张贴公告等进行。(6)

13、公示工作由党工委负责组织。党工委应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立举报信箱。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向上级党工委如实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0(7)对公示反映出的问题,党工委要派两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工作除走访党员群众、查阅相关资料之外,还应听取公示对象本人对反映问题的说明和申辩。属于一般性缺点、不影响发展的,可以派人谈话、督促改正,也可以召开党员会进行讨论;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问题严重的,坚决不予发展。(8)对公示没有反映出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示对象入党的,公示期满后,党工委应及时批准公示对象进入下一程序。(9)公示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17.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1)审查内容:一是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二是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都有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三是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群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四是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2)审查标准:一是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二是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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