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管理 _学院教授( A 岗 )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学 科 : 管理学 符合学校和学部相关规定, 任副教授满 5 年, 教学科研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必备条件 (近 5 年业绩) 教学 每年课时达到 64 学时, 本人 主讲 的课程 教学评价优良 2/3 及以上(其中近 3年 本人 主讲 的课程 教学评估优良); 承担 专业学位课程,年均 指导研究生 2 名(含专业学位) 成果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SCI/AHCI 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正式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其中至少 1 篇为 SSCI/SCI/AHCI 收 录) 项目 主持
2、国家级项目 1 项(国家级项目解释见附注) 社会服务 主动、负责地关心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学院公共事务考核有 2/3 及以上为优秀。 二、可选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 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的前提下, 任现职以来 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中 2 项: 1、作为前五位获奖人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 2、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二等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3、获得省部三等及以上科研奖励 2 项(其中 1 项为第一获奖人);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TOP(以学院公布的英文期刊目录为准)正式发表论 文; 5、受邀请在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作主题报告; 6、国家级项目结题被评为“优秀
3、 ” ; 7、 咨询报告等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或采纳; 8、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在高水平英文期刊(以学院公布的英文期刊目录为准) 或国内权威期刊 正式 发表论文 6 篇及以上; 9、本人 主讲 的课程教学评估优秀率 80%及以上。 申请晋升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相应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任职年限破格者,必备条件需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 在 UTD24 种期刊 及相当期刊 正式 发表学术 论文 2 篇及以上 。 管理 学院 教授( T 岗 ) 职务 任职 基本 条件 学 科 : 管理学 符合 学校和学部相关规定, 任副教授满 5 年, 近 5 年教学科研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必备条件 (近 5 年业绩
4、) 教学 每年课时达到 128 学时,每年为专业学位学生授课, 本人 主讲 的课程 教学评价优良 (其中优秀占 50%及以上) ; 年均 指导研究生 2名(含专业学位); 成果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SCI/AHCI 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正式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 2 篇,并年均以第一作者向学院提交 1 个经认可的标准化案例(其中至少有 1 个案例获全国百优案例); 项目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 改或科研项目 1项(省部级项目解释见附件); 社会服务 主动、负责地关心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学院公共事务考核有 2/
5、3 及以上为优秀。 二、可选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 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的前提下, 任现职以来 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中 2 项: 1、作为前三名骨干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或相当课程项目) 建设; 2、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 3、作为前 三 位骨干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国内权威学术期刊 正式 发表教研论文(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 5、以第一作者撰写 的案例入选哈佛案例库; 6、 任现职以来 作为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一级刊物要求第一作者) 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正式 发表教研论文 6 篇 ; 7、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被评为“
6、优秀”; 8、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一等奖励(如优质教学一等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一等奖; 9、 本人 主讲 的课程教学评估优秀率 80%及以上。 申请晋升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相应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任职年限破格者, 必备条件 需以第一或通讯作者 在国内权威期刊 正式 发表教研论文 4 篇 , 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教学成果奖 。 _管理 _学院副教授( A 岗)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学 科 : 管理学 符合学校和学部相关规定,近 5 年教学科研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必备条件 教学 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 1 年教学经历), 至少
7、完整承担课程 1 门, 年均课时达到 64 学时, 本人 主讲 的课程 教学评价优良2/3 及以上(最近 1 年 本人负责的课程 教学评价优良); 成果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SCI/AH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正式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 项目 主持省部级项目 1 项(省部级项目解释见附件); 社会服务 主动、负责地关心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学院公共事务考核有 2/3 及以上为优秀。 二、可选条件 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可选条件中 2 项: 1、获得省部三等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作为第
8、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 A 类 及以上 期刊(以学院公布的英文期刊目录为准)正式发表论文 3、受邀请在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主题报告或获得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奖; 4、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结题被评为“优秀”; 5、获得校级及以上 教学相关奖励(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奖励; 6、咨询报告等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 7、任现职以来 正式 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第一条必备条件的 3 倍,或在达到第一条必备条件 2 倍前提下增加 2 篇以第一作者 正式 发表的一级刊物论文。 8、本人 主讲 的课程教学评估优秀率 80%及以上。 注:申请晋升者,须
9、符合相应岗位相应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管理 学院 副教授( T 岗)职务 任职 基本 条件 学 科 : 管理学 符合学校和学部相关规定,近 5 年教学科研应达到以下必备条件: 一、必备条件 教学 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 1 年教学经历),至少完整承担课程 2 门, 年均课时达到 128 学时,已为专业学位学生授课, 本人主讲 的课程 教学评价优良 3/4 及以上 (最近 1 年本人负责的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 成果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SCI/AH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正式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 1 篇或一级刊物学术 (
10、或教研 ) 论文 2 篇,并年均 以第一作者 向学院提交经认可的标准化案例 1 个; 项目 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或科研项目 1 项(厅级项目解释见附 件); 社会服务 主动、负责地关心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学院公共事务考核有 2/3 及以上为优秀。 二、可选条件 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2 项: 1、 作为前三名骨干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或相当课程项目) 建设; 2、作为前七名骨干获得省部教学成果奖;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国内权威期刊正式发表教改 论文; 4、撰写的案例入选 全国百优案例; 5、厅局 及以上 级课题结题被评为“优秀”;
11、 6、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奖、青年教 师教学竞赛奖)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奖励 7、任现职以来 正式 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第一条必备条件要求的 3 倍 , 或在达到第一条必备条件 2 倍前提下增加 2 篇以第一作者 正式 发表的一级刊物论文 或经学院认可的标准案例 。 8、 本人 主讲 的课程教学评估优秀率 80%及以上。 注:申请晋升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相应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下一页为科研项目说明 附件 国家级、省部级 科研项目 说明 一、 国家级 科研项目 :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 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12、( 973 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 研究专项。 3 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管理学科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 20 万元及以上。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5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计划)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政府拨款实际经
13、费 80 万元及以上)。 6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 15 万元及以上);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25 万元及以上)。 7国防 973 项目合同经费在 30 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 8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8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 9省部各类重大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 50 万元 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不受此限)。 10境内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 60
14、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计一个 国家级 项目 。 11境外横向项目的指标在以上第 10 款的基础上降至 60%执行。境外项目定义依据是:项目合同直接是与境外企业或其在国内的独资企业签订。 12有合同经费要求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经费须达到经费标准的 80%以上。 二、 省部级 科研项目 :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 2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需有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批件) ;上述各类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3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4 国家级 有经费要求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 3、 5、 6、 7、 9 款),实际到校经费未达到 A 类各款要求但已达到该款合同经费标准的 50%以上。 5 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省级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 6 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 7 国内外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 30 万元及以上。 三、 厅级 科研项目 : 1未达到 国家级、省部级 项目要求且全额提取管理费的其他各类科研项目。 2教育部教指委和学校正式立项的教改项目,经学校人文社科处正式立项的校级 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