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1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 HZDLCG-2018005-JH01 淮安市老子山九年制学校 二一八年一月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 3 二、投标人须知 6 三、评标标准 20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 23 五、合同格式 29 六、项目采购需求 31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39 二、开标一览表 40 三、投标报价
2、明细表 41 四、技术参数表 42 五、服务承诺 43 六 、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4 七、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45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45 九、示范格式 46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3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淮安市老子山九年制学校的委托,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 教
3、室设备 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HZDLCG-2018005-JH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老子山九年制学校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项目采购项目,详细参数、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4.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
4、人资格证明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7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全部设备的质保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质保期三年) 4.4 投标人承诺所投全部软件为正版软件,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提供承诺书原件) 4.5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
5、018005-JH01 4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共同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
6、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源 交 易 网 ( http:/ ), 淮 安 市 洪 泽 区 政 府 门 户网( http:/ http:/ 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直接下载。 2、 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 300 元 /每份(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在文件截止时间前 ,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 ,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8 年 2 月 14 日上午 08:
7、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018 年 2 月 14 日上午 09:00 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 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 2018 年 2 月 14 日上午 09:00 分 2、开(评)标地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 七、本 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 沈安鸿 联系电话 :13776725326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沈安鸿 联系电话 :13776725326
8、2、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 华波 联系 电话 :18852350018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5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 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2、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投标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户 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洪泽分中心 帐 号: 3208290011010000077197 开 户 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314308700014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 5、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友情提醒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
10、。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淮安市老子山九年制学校 (以下简称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11、、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 :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时间以采购人接收到书面文件日为准,递交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7 年 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2、(未按上 述要求及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7 6.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6.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洪泽区版块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
1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 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8.1.1 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8.1.2 按照第 9 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8.1.3 按照第 10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8.1.4
14、 按照第 11 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8.1.5 按照第 12 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 8.1.6 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8.1.7 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8.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9.开标一览表 9.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不得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8 自行增减内容。 9.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 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9
15、.3 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检测费用、 功能区域的划分,设施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期内的设备维护,维护人员费用,破旧、损坏设备的修理与更换等,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维护期内全部 设备的正常使用 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0.3 投标报价
16、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4 相同品牌产品认定办法 10.4.1 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0.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
17、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 10.4.1规定处理。 11.技术规格的响应 11.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9 12.1 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 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
18、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 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本招标文件中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 据第14.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 14.2.1 投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
19、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14.3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 户 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帐 号: 3208290011010000077197 开 户 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314308700014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3.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上述银行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账从而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14.3.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
20、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80 寸 交互式书写屏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DLCG-2018005-JH01 10 按期到帐。 14.4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 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应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协助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外地投标人可电话联系请求协助办理退还手续。 1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 15.2
21、 条规定执行。 14.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主动 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协助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办理退还手续。 14.8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投标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4.8.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4.8.2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4.8.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的; 14.8.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4.8.5 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采购人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的; 14.8.6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14.8.7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5 条规定缴纳履 约保证金的。 1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4.9.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9.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9.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4.9.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9.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