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专项发展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目 录 、前言 .( 3) (专利运用类) 一、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 6) 二、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 16) 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 25) 四、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 33) 五、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 40) (专利保护类) 六、专利维权及维权服务项目 .( 48) 七、专利保护促进项目 .( 56) (专利管理类) 八、知识产权示范、强企项目 .( 64) 九、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 .( 74) 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 .( 80) 十一、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项目
2、 .( 90)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类) 2 十二、中小微企业专利服务促进项目 .( 95) 十三、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 .( 102) 十四、宣传推广项目 .( 109) 十五、教育培训项目 .( 120) 十六、科技创新活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 133) 十七、专利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 .( 138) 3 、前 言 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 2017 年度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制定了 2017 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需组织
3、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五份 交到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 147 号 ) 。 项目联系方式表 项目类别 联系人 所在处室 联系方式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陈达君 协调合作处 电话: 8134 1353 传真: 8105 0449 邮箱: cqj_ 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徐 炜 规划发展处 电话: 8105 0504 传真: 8105 0584 邮箱: 知识产权示范、强企项目 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 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 中小微企业专利服务促进项目 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 教育培
4、训项目 科技创新活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彭道友 政策法规处 电话: 8105 0724 传真: 8105 0738 邮箱: 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4 项目 专利维权及维权服务项目 袁 文 执法监督处 电话: 8134 1137 传真: 8105 0380 邮箱: 专利保护促进项目 宣传推广项目 黄建新 局办公室 电话: 8105 0454 传真: 8105 0588 邮箱: 专利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 刘焕青 信息中心 电话: 3828 8055 传真: 3825 8583 邮箱: (二)申报时间 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知识产权金融项目、贯彻知识产
5、权管理规范项目、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专利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为 2017 年 7 月 4 日(周二) 17:00 时;其余项目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周五) 17: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人应为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符合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2.组织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为市直相关部门所属单位的,由市主管部门或所在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
6、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市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其他单位5 由各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申报限制。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专项;已被市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或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当年申报前期资助项目不得超过2 项,或当年申报与历年尚在实施的前期资助项目不得超过3 项(内设有学院的高等院校可以将学院视为一个单位,但项目申报单位仍为法人单位)。 4.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
7、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申请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 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立项拨付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和核实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部分后补助项目如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等,根据申报情况分批拨付资金。 6 一、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一)申报主体 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8、 1.申报单位为项目所涉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合法实施 单位,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所涉核心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 3.项目在广州实施,符合广州市产业政策,涉及专利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的关键或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水平在产业中处领先地位,项目实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A)专利奖获奖项目:申报项目的核心专利曾获得 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 2016 年广东省专利奖或 2016 年广州市专利奖; ( B)风险投资项目: 2016 年以来接受非关联投资机构500 万元以上创业风险投资(不包括个人投 资、集团内部投资
9、、母公司投资给子公司、原有股东增资扩股等投资行为); ( C)专利交易项目: 2016 年以来通过非关联专利权人专利转让、许可交易(单个标的在 50 万元以上)获得实施权的(不包括单位内部,以及关联机构间转让、许可专利权的情形); ( D)竞赛获奖项目:申报项目在 2016 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7 ( E)效益突出项目: 2016 年项目年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利润率在 6%以上; ( F)小微企业项目:申报单位为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中的工业行业标准进行划分)的,所申报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需占企业年销售
10、收入 50%以上。 4.项目(须注明项目所涉核心专利名称及专利号)未曾列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未获市级财政同类项目支持。 (三)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计划立项 100 项,其中重点项目30 项,每项扶持 40 万元;一般项目 40 项,每项扶持 30 万元;小微企业项目 30 项,每项扶持 20 万元。 (四)申报材料 1.2017 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2.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核心专利的证书复印件、专利登记簿副本。申报单位不是
11、项目专利权人的,需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单位用该专利申报项目的书面证明; 4.专利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证书复印件,或投资机构对专利项目进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证明材料,或经国家知8 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转让 /许可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年度项目专项(申报涉及 核心专利的产品、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应体现申报条件(项目年销售收入、利润率,小微企业所申报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占比等)及申报书中所列相关经济指标; 6.属特殊行业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许可证
12、明; 7.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等证书或认定通知等; 8.申报小微企业项目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协调合作处 陈达君,电话: 8134 1353,传真: 8105 0449,邮箱: cqj_。 9 编号: 2017 年度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编制 10 表一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 址 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 注册资金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主要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 法人 联系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建有技术研发机构(打“ ”) 1.有 2.没有 研发机构等级 1.国家级 2.省部级 3.其他 企业资质情况(打“ ”) 1.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知 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 3.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 4.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 5.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 单位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单位:件) 专利授权总量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软件 /著作权 注册商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