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度江藻镇美丽乡村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 人 :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 七 年 七 月 2017 年度江藻镇美丽乡村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江藻镇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徐建峰 电 话: / 手 机: 0575-8909212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商贸城 A4-3359 邮政编码: 311800
2、联系人: 毛泽汀 电 话: / 手 机: 13454551536 传 真: / 诸暨市 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 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前附表(一) . 2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 5 1.总则 . 6 2.招标文件 . 8 3.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4.投标 . 13 5. 开标 . 14 6、评标 . 15 7.定标 . 16 8.合同的授予 . 17 9.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 18 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9 11.纪律和监督 . 19 12其他 . 20 第
3、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1 1. 合同协议书 . 21 2.通用合同条款 . 25 3.专用条款 . 26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 . 65 4.1施工投标文件 . 66 4.2授权委托书 . 67 4.3投标承诺书 . 68 4.4投标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5项目经理简历表 . 71 4.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72 4.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73 4.8总报价书 . 7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7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 2017年度江藻镇美丽乡村提升工程 4、
4、工程类别: 按 市政道路工程三类 、园林景观工程三类 5、建设地点: 诸暨市江藻镇 6、建设规模: 总造价 180.8325万元 。 7、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施工图范围 内包括 改建道路面基层、雨水管道、绿地平整、种植土铺、园林铺装、绿化种植、公厕建设等工程 ,详 见设计施工图。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 要求: 60 天(日历天数)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以上 资质的 诸暨市内企业及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市外企业 , 投标人 及法定代表人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 贿犯罪 记录 。 11、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要求: 本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
5、师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贿犯罪 记录 。 12、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交易员证的,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 604 室办理相关手续。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简易程序) 16、信息发布时间: 2017年 7月 20日 8: 30 时至 2017年 7 月 21 日 17: 30时止 17、招标文件: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8、开标时间: 2017年 7月 25日 15:00时 地点: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4楼 19、 联系人: 徐建峰 0575-89092123 (招标人) 毛泽
6、汀 13454551536 (招标代理机构) 孟津羽 0575-89092123 ( 镇招标办 )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20 日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一) 项号 项目名称 内容与要求 1 招 标 人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2 工 程 名 称 2017年度江藻镇美丽乡村提升工程 3 建 设 地 点 诸暨市江藻 镇 4 建 设 规 模 总造价 180.8325万元。 5 招 标 范 围 及 内 容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包括改建道路面基层、雨水管道、绿地平整、种植土铺、园林铺装、绿化种植、公厕建设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 6 工 程 类 别 按市政
7、道路工程三类、园林景观工程三类 7 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除本表第 25项) 8 质 量 标 准 合格 9 工 期 要 求 计划总工期: 60天(日历天) 10 资 金 来 源 出 资 比 例 自筹、上级补助 11 投标人资质 等级及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以上 资质的 诸暨 市内企业及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市外企业 , 投标人 及法定代表人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贿犯罪 记录 。 12 项目经理 质 等级及要求 本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贿犯罪 记录 。 13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
8、详见本表第 11项、第 12项、第 26项和第 30项 14 工 程 计 价 方 法 综合单价法( 2013清单计价规范、 2010定额计价依 据) 1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 标 文 件 份数及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 17 评 标 办 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8 下浮率区间 10% 15% 19 招标控制价 180.8325 万元 20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 / 万元(含税金)(其中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金 / 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万元(含税金),材料暂估价 1.2772 万元(含税金),甲供材料 / 万元(含税金),合计 1.277
9、2 万元 21 规 费、 税 金 市政工程规费按 7.3%, 园林景观工程 按 13.19%, 税金 按 11%,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 / 22 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 按绍兴造价管理信息 2017-6期、浙江造价信息 2017-6期、杭州造价管理信息 2017-6期、宁波造价管理信息 2017-6期、 业主指定价 ,暂定价 (上述材料信息价格 不 计税)。 23 价格波动 风险范围 当 / 在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 5%以上时,对 5%以外部分进行补足或扣回 24 总承包服务 费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0、 1%计算。 25 招标人自行 供应的材料 材料名称: / 26 开标会议 参加人员 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交易员、 项目经理 携带资料: ( 1)交易员证原件; ( 2)营业执照原件; ( 3)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5)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7)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 上述人员未到场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 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7 标段开标顺 序 / 28 招标文件 及图纸 招标文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如需图纸请自行
11、跟招标人联系,图纸押金 500元(在开标后 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4 29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工程 完 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70%,工程经有关部门审计后 14 日内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 95%,余下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30 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账号: 292036102018010175925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出现不足情形时,须补缴)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
12、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其中质量保证金 40%、工期保证金 3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 30%) 收款单位: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诸暨市农商银行江藻支行 银行帐号: 201000032716840 32 预中标人公示期间有关要求 1、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必须到诸暨市 江藻镇招投标办 公室 递交本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经理 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3 其 他 1、资质证书按建建发 2015 421号规定执行。 2、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建办市 2013 7号文件规定。 3、投标时不要求提供施工组
13、织设计文件,中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装订成册送招标人审查 。 4、竣工结算审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由发包人先代为支付,承包人在领取审计报告前将该费用交发包人 , 凭发包人开具的收款发票领取审计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所需费用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缴纳。 5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年 7月 20 日 8: 30 时 2017年 7 月 21 日 17:30时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 / / 不集中组织, 自行踏勘 招标文
14、件澄清 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24 日 12:00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25 日 15:00时止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4楼 交易员刷卡签到时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7年 7 月 25日 15:00时 诸暨市江藻镇人民政府 4楼 6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诸暨市 江藻镇招投标 办公室备案,同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
15、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项。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项。 1.1.4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 项。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 项。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5项。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9项。 投标人必须根据施工总工期合理安排施 工进度计划,竣工日期以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签发验收
16、证书的日期为准。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8项。 按照现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其返工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时间计入施工总工期,并按工期处罚要求处罚。如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为优质工程时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办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33项中明确。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17、附表(一)第 11项; ( 2) 项目经理 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2项; 拟派 项目经理 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 (如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须已通过验收 ),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7 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 3) 诸暨市外企业参加 本项目投标,按照市外工程企业符合诸政办发 201672 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招投标时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向市公管办提出招投标时享受诸暨市内企业政
18、策待遇的申请,通过后,可参加投标。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 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 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文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图纸押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8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