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和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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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7 年太和县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G2017-06-1751 招 标 人: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七 年 十二 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二 卷 .89 第 五 章 图纸 .90 第三 卷 .91 第 六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2 第四 卷 .96 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97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7 年太和县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 2017 年太和县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 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中心【 2017】 276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人为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和县 洪山镇闫洼行政村前闫洼中心村、阮桥镇洪港行政村许寨中心村、阮桥镇栾楼行政村唐庄中心村、宫集镇朱庄行政村朱庄中心村、五星镇刘关行政村刘关中心村、税镇镇姚寨行政村姚寨中心村、关集镇谷河

3、北行政村张楼中心村、赵庙镇刘楼行政村刘楼中心村。 2.2 建设规模: 八套日处理生活污水各 100 立方米 /天,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完全达到 GB18918-2002 中一级标准 B 标准,每村污水处理项目占地 200 平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 100 吨。 2.3 计划工期: 60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采购 安装 施工 调试 通过环保验收一体化总承包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 300 万元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 元 /每标段,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在3 递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室现场缴费(可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形式缴纳),未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太

5、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一 室。(地址: 太和县三角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http:/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太和县政府院内 联 系 人: 陶主任 电 话: 15555853888 招标 代理 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合肥

6、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8楼 806 室 联 系 人: 钱伟 、金伟 电 话: 13805600633、 0551-62220262 、 18119602035 电子邮箱: 2017 年 12 月 4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 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钱伟、 金伟 ( 8楼 806室 ) 电 话: 13805600633、 0551-62220262、 1

7、8119602035 传 真: 0551-62220263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太和县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太和县洪山镇闫洼行政村前闫洼中心村、阮桥镇洪港行政村许寨中心村、阮桥镇栾楼行政村唐庄中心村、宫集镇朱庄行政村朱庄中心村、五星镇刘关行政村刘 关中心村、税镇镇姚寨行政村姚寨中心村、关集镇谷河北行政村张楼中心村、赵庙镇刘楼行政村刘楼中心村 1.1.6 建设规模 八套日处理生活污水各 100 立方米 /天,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完全达到 GB18918-2002 中一级标准 B 标准,每村污水处理项目占地 200平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 100吨

8、。 1.2.1 资金来源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采购 安装 施工 调试 通过环保验收一体化总承包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 总 工期 : 不超过 60 日历天 , 工期投 标人自报,但不得超过计划 总 工期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1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 2014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9、 标 不接受 5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 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 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

10、权交易、土地 及矿产 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12)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 ( 13)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14)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的。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文件后,及时对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 1.11 分包 不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招标答疑等等。 2.2.1 投标

11、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出问题的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6 日 提出问题的 方式: 网上提交 。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则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天提出。 2.2.3 投标 人收到答疑后 的确认 投标人自行关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无需回复确认。 2.3.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的 确认 投标人自行关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无需回复确认。 3.1.1 投标文件的 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如下: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价格清单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授权委托书 五 、 工艺流程 六 、施工组织设计 七 、资格证明材料 八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九

12、 、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须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本项目6 名称。 接收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28970710300000938; 联系人:刘会计,电话 0558-8661823。

13、 注: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见相应部分约定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 应按本 招标 文件的规定、格式在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 或 盖章 。 2.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3. 投标文件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或有 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电子版 2 份(光盘 或优盘,随正本密封

14、) 。 3.7.5 装订要求 1. 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分别制作、装订,相应部分 正本 单独密封,相应部分的 所有副本 可以 密封 在一起 ,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 2. 电子版 (光盘) 放入“ 正本” 密封袋。 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 、分装、 加写标记 和 密封,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拒绝接受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4.1.2 封 套 标记 2017年太和县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投标文件 (相应的正副本按上述相应条款规定注明清楚) 注明: 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注:本处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招标人名称

15、: 太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 标人名称: 投 标人的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及 地点 递交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太和县三角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递交起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起 至 10 时 00 分 止 (北京时间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26 日 10时 00分整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的检查 由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互相检查投标文件情况;

16、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或以上单数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不超过 3名。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7 7.3.1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现金 担保金额: 中标价的 10%,按要求汇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 户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太和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 20000 4454 7581 0300000042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转账后到太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1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10.2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 招标文件(含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2. 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 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4.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5. 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涉及计价的文件(包括质量通病的防治)。 10.3 投标报价 说明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 位置、周边 环境 、道路、装卸、

18、保管、安装限制 以 及影响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 根据 投标 设计 ,结合 市场情 况进行投标报价。 3、 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报价应包含设计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费、风险费、确保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费、试运营费用等所有费用,除合同另行约定外,此报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报价或投标时漏报中标后要求追加款。 5、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列工程项或 未填单价 、 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 以及投

19、标总报价 内 ,投标人必须按 合同要求完成未列工程项或未填 单价 、 合价的工程项目 ,招标人将不予另行结算及支付 。 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工程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除设计变更签证、8 政策性调整外)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投标人应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价不作调整。 7、 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工程和交中标单位总承包管理及服务的另行发包工程、甲供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或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 工程,或将中标人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分割

20、给第三方承包,或将招标确定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变更为招标人供应,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另中标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招标人可另行发包给第三方施工,且无需向中标人支付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如另行发包造成工期延误、造价超过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 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主要用材等,除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明确注明甲供外,其余材料均由中标人自 行采购,投标报价中必须按照规定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若所报清单中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

21、,则表示投标人已经全部按照同类产品中达到国标优等以上标准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报价,自认为没有必要逐项报出品牌及产地,无论何种情况出现也不调整价格;如招标人有推荐品牌的材料,投标人须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定且须经招标人、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材料改为建设单位供应,因此影响工期的总工期不顺延,结算时按照招标人采购价格和中标人实际领取的数量扣除。 本工程原则上除本招标 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外,其它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提供,但招标人保留对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如招标人要求对某些材料(设备)进行自行采购,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意愿;如招标人认为某些材料(设备)需更换品牌或供应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更换,所更换的材料(设备)价格由中标人、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采用询价等方式确定,结算时所更换的材料(设备)仅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9、 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市场风险:甲供材料 /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主材并送至工地,中标人负责保管使用。报价时甲供材料 /设备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其安装费、保管费及涉及其它一切税费列入投标报价中,以后决算时不予另行计取。 10、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垂直运输费、材料堆放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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