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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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业务手册 禄丰县财政局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YWSC- -2017 I 目 录 一、受理范围 . 1 二、办理依据 . 1 三、办理机关 . 1 四、审批条件 . 1 五、申请材料 . 1 六、审批证件 . 1 七、办理时限 . 1 八、审批收费 . 1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 1 (一)共同审批 . 1 (二)前置审批 . 1 十、中介服务 . 2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 2 十二、资质资格 . 2 十三、审批流程 . 2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 2 (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 2 (二)咨询途径 . 2 (三)咨

2、询工作程序 . 2 (四)行政审批咨询库 . 3 (五)反馈时限 . 3 (六)进程查询 . 3 十五、监督检查 . 3 1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在禄丰县行政范围内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99 年 10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016 年 2 月 16 日财政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三、 办理机关 本

3、许可 实施 机关为 禄丰县财政局。 四、审批条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 3 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五、申请材料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 电子文件 份数 1 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报告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2 机构的章程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3 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4

4、承诺 书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5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6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3 六、审批证件 会计代理记账 许可证 。 证件有效期 长期 。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实地核查、书面 审查时间和申报机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2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5、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禄丰县金山镇大井街 161 号会计学会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财政 局收到申请后, 当场或 5 个工作日作出 是否受理 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 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批发证 上级财政部门 在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10

6、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会计代理记账 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禄丰县财政局会计股主要负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网上和电话咨询答复。 (二)咨询途径 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 提供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三种咨询途径。 (三)咨询工作程序 1.窗口咨询 地址: 1.窗口咨询。地址:禄丰县金山镇 大井街 161 号会计学会 时间:周 一至 周 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0878-4122029 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

7、,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同时告知到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下载 (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网 上办事 审批部门 禄丰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栏查阅查询下载和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 ( 1) 联系电话: 0878-4122029 周一至周五 8: 00 12: 00,下午 14: 30 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工作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同时告知到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下载 (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

8、站 网 上办事 审批部门 禄丰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栏查阅查询下载和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四)行政审批咨询库 定期对咨询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及时补充和完善网上咨询知识库。 (五)反馈时限 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 (六)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 禄丰县金山镇 大井街 161 号会计学会。 时间 :周一至周五 8: 00 12: 00,下午 14: 30 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进程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查询并回答其问题,同时告知到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下载 ( 禄丰县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网 上办事 审批部门 禄丰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栏查阅查询下载和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 转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 0878-4122029,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十五、监督检查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0 号)“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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