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 14-01 地块代理机构招标 (编号: 诸代招 2017-78) 招 标 文 件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日期: 2017 年 5 月 8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前附表 (2) 日程安排表 (3) 一、总则 (4)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函 (5) 四、开标 (5) 五、评标办法 (6) 六、定标方式 (6) 七、授予合同 (7) 第三章 投标函(格式) (8) 第四章 委托代理协议(格式) (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 诸代招 2017-78) 经有关部门批准,
2、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 14-01地块 即将实施招标工作。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招 标 人: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 14-01 地块 3、投资规模: 约 28680 万元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信息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8 日 8: 30 至 2017 年 5 月 8日 15:30 止 6、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 2017 年 5 月 8 日 15:30 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号开标室举行。 7、投标人要求: ( 1
3、)资格等级:招标代理甲级 ( 2)星级等级:四星级(含)以上 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8、时间要求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4253 ,计划分三期开发,一期建筑面积 29837 ,二期建筑面积约 28562 左右,三期建筑面积约 45854 左右,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每期完整图纸后 10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9、招标文件:本公告附件中下 载 10、评标办法:费率下浮法 11、联系方式:楼炜 0575-87878703(招标人) 金泽成 0575-87253017(交易中心)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5 月
4、8 日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 14-01 地块 招 标 人: 中节能(诸暨)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暨阳学院以北,东复线西侧 投资 规模: 约 28680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费率下浮法 2 代理范围 该项目 施工 、 监理 全过程代理 3 批准文件 诸发改陶朱投资备案【 2015】 3 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等级:招标代理甲级 2、星级等级:四星级(含)以上 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5 开标参加人员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交易员 携带资料:交易员证原件 6
5、 投标有效期 3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7 投标保证金 已按规定缴纳 2017 年度投标保证金(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 8 特别约定 3 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时间为准。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 年 5 月 8 日 8: 30 至 2017年 5 月 8 日 15:30 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招标答疑 2017 年 5 月 8 日 8: 30 至 2017年 5 月 8 日 15:30 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号开标室 如有疑问,在开标现场提
6、出 投标函递交 (投标截止日) 2017 年 5 月 8 日 8: 30 至 2017年 5 月 8 日 15:30 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号开标室 现场提交,逾 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7 年 5 月 8 日 15:30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号开标室 4 一、总则 (一 )项目说明 详见招标公告和前附表。 (二 )代理内容 负责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代理,协同招标人承担招标项目所涉资格确认、异疑处置、组织开标、定标等主体责任。 1、 拟定招标方案; 2、 编制招标文件; 3、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送审; 4、 提出招标申请; 5、 发布招标信息; 6、 组织
7、并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7、 会同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8、 组织确定投标人 会议; 9、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10、 组织开标、评标和协助招标人定标; 11、 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 草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 中标通知书发出 7 天内按要求向委托人提交纸质招标归档资料;每月28 日前按要求填写招标月报;制定本项目招标规划及招标进度计划; 14、 代理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招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只代理某一环节或某一部分的工作。 (三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 )投标资格
8、经审查符合本项目招标代理要求并具备投标条 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经相关监管单位备案后,可以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以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 )投标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行承担。 5 (六 )特别约定 1、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按诸建管发 2010 34 号、诸建管发 201074 号文件要求编制。 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4253 ,计划分三 期开发,一期建筑面积 29837
9、,二期建筑面积约 28562 左右,三期建筑面积约 45854 左右,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每期完整图纸后 10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4、如甲方提供的图纸修改较多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较大,甲方应按浙价服 2009 84 号文件及中标让利率对乙方进行适当补偿; 5、单项工程需按业主要求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股东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项目招标标底、控制价咨询业务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 核,考核办法与合同条款重复的按较严者执行。 7、委托人所支付的费用包含受托人人员工资、差旅费用、通讯费用、办公费用、
10、市场调研费用、开评标场租费、文件印刷费、媒体招标公告发布费用、评标会务费(专家费、招待费及公证费)等一切有关本合同委托工作内容的费用。 8、 咨询成果(含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 9、违约责任: 9.1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明显不能胜任某项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有权另行委托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9.2 如受托人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 ,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延迟或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委托人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受托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受托人赔偿。 9.3 由于受托人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
11、职责而导致招标延迟或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原因,受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受托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 9.4 招标代理服务期间,由于受托人资质下降、歇业或受行政机关处罚等已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条件时,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由此造 成的损失。 9.5 受托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泄密、串标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委托人有6 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受托人返还委托代理费用,赔偿因泄密、串标等严重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6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
12、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9.7 招标代理服务期间,由于受托人原因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考核等级为 C 或 D 级时,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8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 变更时,必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 若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中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视为受托人违约: ( 1)工作成果质量低劣; ( 2)工作成果出现重大错误,导致招标出现延期或失败; ( 3)受托人与第三方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 ( 4)受托人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它情
13、形。 对于受托人的违约行为, 委托人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终止合同。因受托人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委托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对受托人在委托人及关联企业范围内实行市场禁入。 9.10 若受托人在过程控制中串通第三方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将视情节轻重对受托人扣罚 20%-50%的咨询费并且委托人有权按相关法律追究受托人具体经办人的法律责任。若受托人不按三级审核程序进行咨询服务或主审人员不能对成果报告中的任何一项内容进行合理解释,受托人应按 3000 元 /次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除扣罚上述违约金外,受托人还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委托人保留向有关部门提请吊销相关造价人员执业资格的权
14、利。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严重的,委托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受托人其他责任。(非受托人原因造 成的误差除外) 9.11 漏项且合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 1,受托人应按 3000 元 /次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 9.12 受托人应对出具的咨询报告或咨询成果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报告或咨询成果存在瑕疵的或者违法情况,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受托人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1)违反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 ( 2)违反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的; ( 3)综合单价组价明显不符
15、合工程实际施工方 法、技术措施的; 7 ( 4)清单、标底出现重大偏差的; ( 5)其他导致委托人发生损失的行为。 9.13 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具体项目的内容,不得泄漏项目的商业秘密, 否则委托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10、受托人对咨询成果的准确性负责,无条件接受委托人对咨询成果误差率的理解及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11、委托人有权从支付给受托人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罚金。 12、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 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招标文
16、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前附表、日程安排表、投标函(格式)和委托代理协议(格式)等组成。如果投标人的投标函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函。 三、投标函 (一 ) 投标函 投标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交。 (二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已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一第 5 项。 2、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其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函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
17、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 四、开标 (一 ) 开 标 8 1、本项目招标人按日程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市公管办的监督和指导。 2、投标函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自动弃权,提交后不得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 投标函的鉴定和公布 开标会现场当众宣读有效投标的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三 ) 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由招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费率下浮法。具体评审办法为: 1、商务分(
18、100 分) 商务分由报价分、资信分、星级分三部分组成。 2、报价分 ( 99.5 分) 计算方式: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范围为让利 20.00 % 40.00 % (含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有效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能参加评标。在投标人提交投 标函后,当场由招标人代表和通过资料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推荐的一名代表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数,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标底。投标人的让利报价等于让利标底的,报价分得分为 99.5 分。投标人的让利报价与让利标底相比每少让利 1 个百分点,报价分扣 0.6 分,每多让利 1 个百分点,报价分扣 0.3 分,百分点和得分的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资信分计算方式: 投标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扣分的,每扣 10 分扣除资信分 1 分。 4、星级分 ( 0.5 分) 计算方式: 按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诸公管办 201530 号)文件规定,各代理机构按星级评定结果得分。五星级得 0.5 分,四星级得 0.4 分,三星级得 0.3 分,二星级得 0.2 分,一星级得 0.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