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和县农资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资规范化经营水平,建立健全农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 2017 年全省规范提升农资经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法 2017 14 号)精神 , 制订本方案。 一、农资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证照合法齐全,规模布局合理。 农药经营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照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公示。营业面积符合有关规定,营业区与 仓储区、生活区 相对分隔。 农药 不得与食品、日用品等其它物品混合存储。 (二)设
2、施条件具备,场所清洁整齐。 店招店牌 要规范、简洁、美观;店名要与证照上的名称相符。 连锁店的店招店牌除店名有区别,其它要基本 统一 ; 有与经营 农药 相匹配的货架、柜台,外观大方,规格基本统一;店堂内通风明亮、洁净美观,商品分类、分品种按类别摆放,排列有序,配备必要的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三)商品明码标价,依法诚信经营。 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质量承诺制度上墙,做到诚实守信;不 得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严禁 张贴、宣传扩 大使用范围、功效的虚假广告等。 (四)应用监管系统,台帐记录健全。 有具备计算机操2 作能力的人员从事农 资 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管理,配备
3、满足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设备且运行正常,系统使用率高,所经营的商品全部进入省监管系统,应用省购销软件或自有软件进行销售,能够实时传送购销数据,保证传输渠道畅通,电子台账数据保存完整。 ( 五)为农服务优良,依法履职到位。 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农药 产 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正确销售商品,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开 设 农药使用、技术服务等宣传 栏 。按照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办法 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办法,认真处理好农业生产事故。 二、农资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的评价和奖励标准 将规范化提升建设内容分解细化,以总分 100 分制,分项设置分值。经考核小组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
4、为合格,每家 视创建程度 给予 3000 8000 元 资金补助;考核得分在 90 分(含)以下的列为整改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不给予补助。 三、农药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考核标准分值 从店容店貌, 规模布局, 设施条件,依法经营等四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 (一)店容店貌整洁( 25 分) 1、 连锁店 悬挂统一店招店牌 ,其它店悬挂与店面相匹配的店招店牌。( 5 分) 2、 有统一的货架、柜台, 限用农药设立专柜。经营场所顶部吊顶拉平,墙面刷白。( 10 分) 3、农药商品明码标价, 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分类摆放整齐,陈列规范。( 5 分 ) 3
5、4、相关证照、管理制度牌、承诺书上墙。 ( 5 分 ) (二)规模布局合理( 30 分) 1、 农药营业区与生活区分开。( 10 分) 2、门市营业面积达到 30 平米以上。( 10 分) 3、农药储存仓库 50 平米以上。( 10 分 ) (三)农资购销信息化设施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完善( 35 分) 1、经营场所接入 宽带,配备购销软件电脑及扫描枪、小票打印机等设施。( 15 分) 2、经营单位配置数码相机(或拍照手机)等商品备案录入设备。( 5 分)。 3、操作农资购销平台熟练。( 10 分) 4、配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5分) ( 四)守法诚信经营( 10 分) 1
6、、群众满意度。( 3 分) 2、依法经营。( 5 分) 3、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 2 分) 四、农资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程序 (一)自愿申报。 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农资经营者自愿申请参加,填报云和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申报表(附件 1),报县农业局。 (二)组织考核。各农资经营单位对照建设内容和标准,经自查自评分值达到合格标准的,于 5 月 1 日开始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指导与考核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期分批考核验收。 (三)公告公示。 对考核 验收合格的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 单 位 ( 个 人 ) , 在 云 和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网 4
7、 http:/ 7 天,接受同行和群众监督,无异议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合格单位资金补助。 五、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确保规范化提升工作取得成效 为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指导与考核小组,由商剑芳任组长,王秀华、叶先伟为副组长,朱海平、陈和义、柳晓燕 、何顺平 为成员,负责对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验收考核,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 1云和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申报表 2云和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评分标准 云和县农业局 2018 年 01 月 30 日 5 附件 1 云和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申报表 经营者(单位)名称 地
8、 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人员 联系电话 经营设施 配置情况 营业面积( m2) 仓储面积 ( m2) 柜台(只) 货架(只) 宽带 有 无 电脑 有 无 年营业量 (吨 ) 经营者申请 本店自愿申请参加 农资 经营规范 化提升 建 设 活动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县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审 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6 - 附件 2 云和县农资经营规范化提升建设验收评分标准 农药经营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自查 评分 验收 评分 评分说明 (一 )店容店貌( 25 分) 1、未悬挂匹配的店牌招牌(扣 5 分) 2、 经营场所未吊顶拉平、墙面未刷白(扣
9、2 分);有 统一的 货架 3 个以上(含),柜台 3 个以上(含)的不扣分,少 1 个 (扣 1 分 ),少 2 个以上 (扣 3 分);限用农药未设立专柜(扣 5 分) 3、商品未明码标价,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未清晰分类摆放整齐(扣 5分 ) 4、相关证照、制度牌、承诺书未上墙(扣 5 分) (二 )规模布局( 30 分) 1、农药经销区与生活区未分开(扣 10 分) 2、门市营业面积未达到 30 平米(扣 10 分) 3、农药储存仓库未达到 50 平米(扣 10 分) (三 )经营设施( 35 分) 1、经营场所没有接入宽带,没配备购销软件电脑(扣 10 分) 2
10、、经营场所没有配置扫码枪,店内条码本(扣 5 分) 3、经营单位无数码相机(或拍照手机)(扣 5 分) - 7 - 4、经营场所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备(扣 5 分) 5、操作购销平台熟练程度。现场考核经营者对农药商品运用计算机购销平台进行进货 入库,销售出库的操作熟练程度。不会操作(扣 10 分);会操作但不熟练的视情(扣 1-5 分) (四 )守法诚信( 10 分) 1、群众满意度:近 2 年内,有群众对其投诉的,投诉 1 起的(扣 1 分),投诉 2 起及以上的(扣 3分) 2、依法经营:经营单位在近 2 年内被立案查处 1 次(扣 2 分), 2 次及以上(扣 5 分) 3、未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未开展(扣 2 分),拒收 1 次(扣 1 分),拒收 2 次及以上(扣2 分) 备注加分项( 5 分): 1、近 2 年 发生质量纠纷,能积极 、 主动协 商解决、承担责任,依法负责赔偿农民损失的,每次加 1 分; 2、近 2 年受县级部门通报表彰的,每次加 1 分; 3、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 100%的,加 1 分。 以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云和县农业局。 总分( 100 分 +5 分) 验收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