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省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 告 I 目 录 一、基本招录条件 . 1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 1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 1 二、报名 . 2 (一)注册 . 2 (二)岗位查询 . 2 (三)提交报考申请 . 3 (四)报名资格审核 . 3 (五)网上缴费 . 4 (六)报名情况查看 . 5 (七)报名信息修改 . 5 (八)招录计划裁减 . 5 (九)准考证打印 . 6 三、笔试 . 6 (一)笔试科目 . 6 (二)笔试时间 . 6 (三)笔试地点 . 6 (四)笔试加分 . 7 (五)笔试分数公布 . 7 四、资格复审 . 7 II 五、网上确认 . 8
2、六、面试 . 9 七、各项成绩计算 . 9 八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 10 (一)体能测评 . 10 (二)体检 . 10 (三)考察 . 10 九、公示和录用 . 11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 11 (二)公示 . 11 (三)录用 . 11 十、郑重提示 . 12 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 2014年度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云南省外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 3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 2014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7公务员辞 职、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 5年的; 2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 9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
4、时限内的人员; 10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系统可通过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 ( ,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专题信息网)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 、岗位查询、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 、 报名信息修改、招录 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 时间: 2014年 2月 26日 9:00 2014年 3月 4日 24:00。 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 即 :未在规定
5、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 3月 4日 18: 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州市人 力资源和 社 会保障 局考试中心或公务员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于 3月 4日 24: 00前重新注册。 (二)岗位查询 招考简章于提 交报考申请环节开始前在专题信息网3 ( )发布。 (三)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 2014年 3月 5日 9:00 2014年 3月 11 日 24:00。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
6、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 22:00至 24:00为 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所学专业选择“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
7、改报其他岗位,其他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 1计算机自动审核 时间: 2014年 3月 5日 12:00 2014年 3月 11 日 24:00。 自 2014年 3月 5日 12:00进行的第一次审核开始,约每 6个4 小时进行一次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2人工审核 时间: 2014年 3月 5日 22:00 2014年 3月 12日 22:00。 每天报名系统关闭前需要人工审核的报名数据将于系统维护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下一次系统维护结束后返回。在此提醒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
8、权限为省级招录单位、省级直管部门的主管单位、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 法检两院和州市法检两院,逾期 未 审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审核单位。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五)网上缴费 时间: 2014年 3月 5日 9:00 2014年 3月 9日 22:00; 2014年 3月 12日 9:00 2014年 3月 14日 24:00。 3 月 10 日至 3 月 11 日系统不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
9、统缴费,报名费用为 80元 /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州市人 力资源和 社 会保障 局考试中心 或公务员局 现场提交 减免考试 报名 费用 的申请 (详见 云南省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 5 (六)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在专题信息网( )公布。 (七)报名信息修改 时间: 2014年 3月 21日 9:00 2014年 3月 22日 24:00。 此间,报名系统将重置审核状态及缴费状态(变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报考 人员无需担心这两项状态的变动),让已交费的报考人员
10、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报名信息修改环节开始前的状态。 (八)招录计划裁减 招考简章中,未限制具体专业且“其他招录条件”栏未设置要求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限制了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录条件”栏设置要求的岗位,若未明确标明开考比例,则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小于 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考并退还报 考 人员报名费 。 限制到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录条件”栏设置要求的岗位中,以下四种类型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岗位专业要求为少数民族语言的岗位;
11、 2专业要求为除英语及汉语以外的其他语种岗位; 3定向招录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 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 4法检系统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 6 招录计划裁减结果及最终报名情况将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在专题信息网( )公布。 (九)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 2014年 4月 4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法检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 A、 B卷),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 A 卷),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
12、知识( B卷); 2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大纲详见专题信息网( )。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 2014年 4月 12日。 上午 9:00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 16:30 申论 下午 14:00 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 市、 区)设置考场。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7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 5 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
13、)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 3 分。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 详见 云南省 201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 报名时必须上 传加分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凡未上传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照片的人员,因无法证明其加分人员身份,不得加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可于 2014年 5月 21日至 2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014年 5月 30日专题信息网( )将公布考生最终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 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网上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经查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还将根据其违规违纪情形进一步进行处罚)。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 笔试总成绩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