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亮化部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DJH-CS( WC) -201717 招 标 人:长沙金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6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59 第六章 图 纸 . 16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6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7 4 第 一 卷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修改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乔口撇洪河
2、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 20171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金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 2、建设 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 3、建设规模: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包括:路灯规格为单臂钢杆灯杆高 8 米的 309 盏、单臂钢杆灯杆高 10 米的 287 盏,光源 110W 高压钠灯及变压器、杆线等电力配套设施、土建、电器安装工程等。工程造价约为 820 万元
3、(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279 号令保修; 7、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 范围: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
4、证(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 6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5、称 ; 5、 施工项目 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 2015 57 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 5 人,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 、 安全员1 人、质量员 1 人;并提供近六个月(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的社保证明;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6、、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 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
7、单位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8.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3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 标事宜; 8.4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及
8、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 2014 259 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 2017 2 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 6( 1)”。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60000.00 元) 7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
9、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 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 或备注栏中注明“ 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 乔口撇洪河堤顶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
10、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 进行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 ,逾时不予受理 (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
11、予回复 ),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 198 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8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12、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 九、行政监 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 招标
13、人:长沙金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731-85095258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 标人 招标人:长沙金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731-85095258 1.1.4 项目名称 乔口撇洪河堤顶
14、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亮化部分) 1.1.5 建设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具体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保修要求 质量标准: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279 号令保修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具体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4.2 是否接受联
15、合体 投标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 ,逾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 望 城 区 政 府 门 户
16、网 站( http:/ 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 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发布,敬请留意。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 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1 分 包 不允许非法分包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澄清、补充通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逾期不予受理 (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 。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 现投标单位名称。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