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华珠机械热处理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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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华珠机械热处理工序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 盖 章 )编制日期:2019 年 2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华珠机械热处理工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韩耀华 联系人 米新刚通讯地址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第七工业园 C 区联系电话 15964135127 传真 2175578 邮编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第七工业园 C

3、 区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C3422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占地面积(m 2) 976绿化面积(m 2) -总投资(万元) 1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7%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4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第七工业园 C 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800689473253A,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6.718791、北纬35.426499。企业厂区内现有项目为数控机床、功能配件等加工项目于 2009 年 3月 19 日

4、取得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7 年 7 月 24 日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为济高新环验201746 号(批复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 。现有厂区产品中的轴类、滚珠丝杠工艺中的调质、淬火等表面处理工序为外协处理,由于外协加工有时不能保证工件完成的及时,公司拟将原外协的调质、淬火工序变为自己厂区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缩短工件加工周期,还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轴类及滚珠丝杠在厂内进行热处理后进行检验,新增校直机及时效炉。本项目拟投资 120 万在现有车间内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2017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其他” ,不含电镀工艺,不使用有机涂层,应编制报告表。受山东华珠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第七

6、工业园 C 区,厂区南侧为济宁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部,东侧为力源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济宁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济宁和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周边交通较便利,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 (见附图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1-2 项目周边卫星遥感图)本项目厂区用地系自有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件土地证) ,本次项目占用东侧车间最南端位置,占地面积 976m2,车间内划分料区、纯水制备区、设备安置区。车间入口在西侧,车间门南侧从西往东依次布置料区、淬火机床及淬火水池、纯水制备设备,车间门北侧从西往东依次布置料区、时效炉、液压校直

7、机、料区、箱式炉。厂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布置标准、利于产品及原料运输和符合安全生产的原则。 (见附图 1-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1-4:项目在整个厂区的位置)三、产品方案及规模厂区现有产品中的轴类和滚珠丝杠调质、淬火等热处理工序也原为外协处理,本次技改项目对部分厂区现有产品中的轴类和滚珠丝杠进行调质、淬火等热处理,年处理量500 吨。产品方案及规模如下:表 1-1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热处理工序 数量1 轴类、滚珠丝杠 调质、淬火等 500 吨/年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四、工程内容31、工程组成表 1-2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8、分类 工程名称 布置及规模(m 2)主体工程 现有车间钢结构厂房,面积 976m2,内部划分料区、纯水制备区、设备安置区,布置立式淬火机床 2 台、卧式淬火机床 1 台、时效炉 2 台、液压校直机 3 台、箱式炉 2 台料区 车间内布置,面积 180m2储运工程 固废区 依托现有办公区 西侧车间南部供水系统 黄屯街道办事处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 现有厂区已雨污分流。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市政供电线路接入废水 新增 RO 反渗透制水设备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第 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噪声 隔声、减震等措施环保工程固废 固体废物实现分

9、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区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新增设备及依托设备情况见下表:表 1-3 本次新增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1 立式数控淬火机床 HZLC-12030 1 台2 立式数控淬火机床 HZLC-12053 1 台3 卧式数控淬火机床 HZC315-10000 1 台4 单柱液压校直机 YHZ41-40A 1 台5 单柱液压校直机 YHZ41-100A 1 台6 单柱液压校直机 YHZ41-315A 1 台7 时效炉 4m 台车炉/6m 台车炉 2 台8 箱式炉 15KW/30KW 2 台9 RO 反渗透制水设备 1t/h 1 台4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0、(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设备。五、主要原料及辅助材料本次项目厂区不增加产品,只是对现有厂区生产的轴类和滚珠丝杠进行热处理,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 备注1 厂区生产的轴类和 滚珠丝杠 500t/a 现有厂区生产的需要热处理的工件2 液压油 0.3t/5a 液压校直机使用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厂区内现有供水管网提供,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本项目生活、生产用水需求。(1)生活用水:本次项目不新增员工,

11、无新增生活用水。(2)生产用水:本项目车间新增生产用水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立式淬火机床和卧式淬火机床淬火使用的纯水,一方面为箱式炉加热后淬火使用新鲜水。立式淬火机床和卧式淬火机床淬火采用表面淬火技术,即循环水喷淋到工件上,由于这部分水要循环使用,为防止循环水管道内结垢现象,故该类淬火机床下方的水池内盛放的为 RO 反渗透设备制备(制水能力 1t/h)的纯水。本项目立式淬火机床和卧式淬火机床下方的水池为地下式设置,东西长 19m、南北宽 2m、深 2m,正常内部注入50m3 纯水,纯水在设备管路内部循环使用,平均 10d 补充 1 次,1 次补充 3m3,则全年补水量为 90m3。按照 RO 反

12、渗透水处理系统制水效率 75%计算,需共消耗新鲜水120m3。箱式炉加热后淬火使用新鲜水,水池为地下式设置,尺寸为东西长 12m、南北宽3m、深 4.5m,平均 1 月补充 1 次,1 次补水 2m3,则全年新鲜水补水量为 20m3。本项目全年消耗新鲜水 140m3。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出厂外。RO 反渗透系统排放废水 30m3/a,该部分水主要含有钙镁离子等,排入污水管网,与厂区现有生活污水一起送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如下:5新鲜水 1 4 0箱式炉淬火用水损耗 2 0污水管网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立式及卧式淬火机床用水R O 反

13、渗透系统 1 2 0R O 制水系统排放 3 0损耗 9 0循环使用循环使用图 1-5 项目水平衡图 m3/a2、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厂区现有变压器室供电线路接入供给,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本项目生产使用电能,厂区内不建锅炉等燃煤、燃气设施。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订)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或限制类” ,应属允许建设项目, 不 违 反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第七工业园 C 区现有厂区内,该处用地为企业购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

14、办理土地证(见附件) 。根据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图(2016-2030 年) ,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并且根据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关于本项目用地证明可知,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附图 1-6: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图,街道证明见附件)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厂区现有厂房内进行,无新征用地,亦不占基本农田用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6(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15、 ,项目厂房中心坐标:东经116.718791、北纬 35.426499,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蓼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蓼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为 3500m。项目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要求。 (详见附图 1-7:蓼沟河、泗河南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废气、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

16、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新增产品,只对现有厂区生产的产品进行热处理,主要消耗能源为水和电,用量不大,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企业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在其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5、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 (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情况序

17、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区周边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直线距离约350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 本项目已对照区 符

18、合7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

19、、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符合6、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 ,拟建项目所在

20、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 1-6。表 1-6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要求 符合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

21、、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

22、分流、雨污分流” ,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8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

23、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全面取缔“十小” 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为机械加工行业,不属于“十小”企业。(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

24、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废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废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

25、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 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 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 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本项目废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废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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