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吨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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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 1 万吨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济宁民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2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

2、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1 万吨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民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恒祥 联系人 翟锡聪通讯地址 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105 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联系电话 15763761777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16建设地点 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3、 105 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830-34-03-004307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26668绿化面积(平方米) 1000总投资(万元) 6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5%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 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济宁民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原位于汶上县康驿镇秦街村西北 290 米,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不锈钢制品、

4、耐热钢铸件的加工及销售。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文件济宁民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铸件及汽车轻量化制动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1 月 25 日由汶上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汶环报告表【2018】12 号),后考虑到项目原料产品的市场条件以及在原厂地企业发展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因此,企业决定重新选址,对原有项目年产 1 万吨铸件实施搬迁,并对铸件进行机加工和喷涂,项目运行后,年产 1 万吨工程机械配件。搬迁后企业选址位于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105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5、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项目需重新编制环评文件,再次报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第 60 条、黑色金属铸造”中的“其他”2类以及“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第 69 条、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类,编制类别均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在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和 决 策 、 设 计 部 门 设 计 和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6、提 供 依 据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铸造行业,对于铸造行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有以下规定,项目符合性见下:(1)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五)、钢铁”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9、30 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冶炼,本项目为钢铁铸造所使用的中频感应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机械”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24、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25、无磁

7、轭(0.25 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015 年);本项目采用覆膜砂铸造工艺,采用有磁轭钢壳中频感应电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第三类淘汰类:“二、落后产品”(七)、机械”27、GGW 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本项目采用有磁轭钢壳中频感应电炉,型号为 KGPS 系列串联5.0t、1.0t、0.75t,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项目与郭仓工业园区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郭仓工业园区相关资料:郭仓工业园

8、位于汶上县郭仓镇政府驻地南,105 国道西,规划面积 10 平方公里。园区内现已完成“三纵三横”道路网络建设,实现了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八通一平”。主要以承接工程机械、机电节能产业项目为主。此外,在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可适当引进其他的清洁型、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项目,如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利于主导产业链延伸的行业。本项目属工程机械行业,符合郭仓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汶上3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105 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根据汶上县郭仓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郭仓镇统一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区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野生动

9、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用地性质合理。3、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表 1-1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10、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

11、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

12、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符合综上,项目符合环环评2016150 号文规定。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符合性分析4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属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中划定的重点区域,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1-2.表 1-2 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拟

13、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1(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根据分析,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2(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14、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范围 符合3(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主要为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与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均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4(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

15、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加热,无需煤炭消耗,办公室及生活取暖采用空调符合5(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本项目位于位于郭仓工业园区,项目采用的油漆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活性炭及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5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

16、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中的相关标准要求。5、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1-3 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情况分类 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 项目情况 符合性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

17、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 先停后治” 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本项目属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已通过镇办初审。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18、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位于郭仓工业园区,项目产生的有机废

19、气经配套活性炭及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符合(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 综合治理各市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 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活性炭及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符合6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理。 理有机废气。6、

20、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选址位于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105 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距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 26.9km,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一般保护区,直排水需满足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项目电炉冷却水和漆雾处理用水分别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农田沤制农肥。因此,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7、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鲁环发2016176 号):依

21、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的重要程度及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分类管控。I 类红线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其它开发建设活动;II 类红线区按照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防风固沙等主导生态功能,结合现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有损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红线内已设立的矿业权建立补偿退出机制,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图集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登记表(济宁市汶上县),本项目不在汶上县生态保

22、护红线规划范围内。8、与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分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9、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汶上县郭仓镇政府南 1700 米 105 国道西,郭仓工业园内,项目北侧为汶上和颂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企业

23、其他项目待建区域,南侧为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东侧为山东祥远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占用基本农7田,未压覆矿床和文物,不处于防洪区,对通航及军事设施无影响,环境条件较好,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近距离敏感目标遥感图见附图 2)表 1-4 选址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分析 结论土地符合性分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县市用地要求,符合当地城镇规划供水、供电 项目用水由郭仓镇供水管网提供,供电设施齐全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 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空地,该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 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

24、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均不大,项目废气、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是项目西侧厂界距离约 200m 处的祥和雅居社区,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外。本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在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较为合理。10、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在总体布置的基础上,根据工厂性质、规模、生产流程、物流运输、环境保护、防火防爆、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等要求,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气象因素、防洪排涝等自然条件及厂外配套设施分布,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厂区大门朝南设置,进入厂区后西侧为本项目生产区域,项目区内南部为办公生活区,北部设生产车间。本项目根据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产品运输条件、生产过程的安全性、防护距离的合理性的要求,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征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生产车间内合理布置,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详见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6668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 万吨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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