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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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喷砂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03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

2、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喷砂房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黄香佃 联系人 徐玉伟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工业园许河头村南 460m联系电话 152537959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613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工业园许河头村南 460m立项审批部门 -

3、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26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5评价经费(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03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是集产品设计、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挂车生产企业。公司现有400 辆/年半挂车生产项目 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工业园许河头村南 4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加工车间、喷漆房、烘干房等主题工程以及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有项目环评于 2017 年

4、12 月 19 日经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以梁环报告表【2017】280 号批复,于 2018 年 4 月通过自主验收。为满足市场及公司发展的需求,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 12 万元于现有厂区建设喷砂房扩建项目。项目利用现有车间扩建喷砂房 1 座,投产后生产规模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2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及 2018 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新增油漆、稀释剂使用量,属于“二十二、金属制造业 68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

5、他”,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扩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工业园许河头村南 460m,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厂房,项目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便利(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见附图 2)。对照济宁市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图,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中,见附图

6、。在落实环评提到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已建厂房完成扩建项目,位于现有 2 号车间南侧。本项目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均较小,总图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3、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已建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建车间,总投资 12 万元,项目建成后,原辅料不变、产能不变。本项目仅增加喷砂工序及配套环保设施,现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均不发生变化

7、。项目组成见下表。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喷砂房依托现有 2 号车间,在车间南侧新建喷砂房一座(7m*18m ),新增喷砂机 1 台。综合办公楼 依托现有。辅助工程 职工生活 依托现有,不新增职工。供水 依托现有,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用水。供电 依托现有,由市政供电线路统一提供,扩建项目年新增用电 1万千瓦时供热 本扩建项目无需供热。公用工程排水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水。3废水治理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水。废气治理 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噪声治理 隔声、减震、消声环保工程固废 废钢砂及布袋除尘器收尘,全部外售处理。(2)主要

8、生产设备本扩建项目新增设备及数量见下表:表 1-2 本扩建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序号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1 喷砂机 JMKC-120 1 新增2 布袋除尘器 / 1 新增本项目生产设备类型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限制及淘汰类设备范围内。(3)主要产品本项目仅增加喷砂工序,对现有项目生产的挂车进行喷砂处理,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1-3 主要产品规模及型号一览表序号 名称 年喷砂处理量 备注1 半挂车(13 米仓栅式半挂车等) 400 辆/a 仅喷砂处理(4)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投产后,原辅料用量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不发生增

9、减变化,每年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类别 主要组分、规格 年耗量 备注半挂车(13 米仓栅式半挂车等) 400 辆/a 现有工程半成品原材料钢砂 2t/a 外购4、公用工程(1)给水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用水新增;因此,本扩建项目无新增用水。(2)排水4雨污分流,雨水经排水管道收集后排出厂外;本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无生活污水新增;因此,本扩建项目无新增排水。(3)用电本项目用电依托现有工程,仍由当地供电线路提供,主要为新增喷砂及除尘设备用电,年新增用电量为 1 万 kWh。(4)供暖本扩建项目不建锅炉等燃煤设施,生产过程

10、无需供热。(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从现有工程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单班生产 8 小时工作制,年有效工作时间 300d。5、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专用车生产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 、“限制类”和“ 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 位 于 济 宁 市 梁 山 工 业 园 许 河 头 村 南 460m,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

11、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梁 山 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

12、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5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13、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本扩建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属于“ 小散乱污”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应积极

14、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符合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 1-7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符合情况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

15、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本扩建项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16、求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营 符合6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运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

17、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 符合(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 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

18、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存在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

19、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扩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1-8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满足 要求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位于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4-02)南侧 4.7km 处,不在划定是7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

20、 环境质量底 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扩建项目仅对现有工程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并新增部分设备,不新增产能,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是3 资源能源消 耗 本项目仅新增少量电能,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 是4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梁山县负面清单。 是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

21、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中的标准。本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与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环保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00 辆/年半挂车生产项目 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工业园许河头村南 4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加工车间、喷漆房、烘干房等主题工程以及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6500 平方米。山东宇飞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00 辆/年半挂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7 年 12 月 19 日经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以“梁环报告表 【2017】280 号” 批复,于 2018年 4 月通过自主验收。现有工程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单班八小时工作制。现有项目组成见下表。表 1-9 现有项目主要组成一览表项目 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 /规模1 号车间 位于厂区南部,建筑面积 3888m2,包括下盘、立门、焊 接工序主体工程2 号车间 位于厂区东部,建筑面积 1728m2,包括下料、折弯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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