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项 目 名 称 : 矿 山 废 渣 回 收 利 用 项 目建 设 单 位 : 汶 上 县 伟 腾 石 业 有 限 公 司 (盖 章 ) 编制日期:2019 年 2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
2、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矿山废渣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汶上县伟腾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房昭建 联系人 房昭建通讯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房庄村北 150 米联系电话 15863728767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00
3、建设地点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房庄村北 150 米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30-42-03-065217 建设性质 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占地面积(平方米)19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汶上县伟腾石业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注册成立,公司经营范围:石材、石子的加工、销售。原法定代表人是房昭坡,现为房昭建。该公司原项目“6000m 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
4、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汶上县环保局的审批,审批号:汶环报告表2018250 号。该项目未建设。鉴于目前汶上县白石镇石材加工园有多家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矿石废料、石材城锯边矿石废渣等数量较大,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做到废石资源化利用,该公司根据自身技术优势,投资建设废石料- 2 -加工石子、石砂项目,主要采用破碎、分选等的生产工艺,将上述废料加工成石子和石砂,作为建材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51 石
5、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的“全部”及“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类,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保政策等,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托书见附件)二、项目建设位置及周边现状本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房庄村北 150 米处。选址位置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良好,交通便利。 (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周边无近距离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保护目
6、标为厂区南侧约 150m 处的房庄村。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9000m2,建设 1 条全自动生产线,设计年产石子和石砂共50 万吨。本项目职工定员 15 人,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300 天。本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1-1,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2。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 4600m2,钢构结构,生产车间南部建设一条生产线辅助工程 办公室 占地面积 160m2,砖混结构- 3 -原料区 建筑面积 3000m2,钢构结构,位于生产车间西侧,用于原料贮存贮存工程成品区 位于生产车间北部和东部,用于成品贮存给排水 供水由
7、自备井供给;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供暖 生产不用热,冬季办公采用空调取暖公用工程供电 由白石镇供电系统供给,厂内设配电设施废气1、上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喷雾抑尘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排气筒排放。2、物料装卸和转运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封闭处理、喷雾洒水降尘,传送系统封闭等措施。3、运输车辆车厢采取封闭、篷布覆盖措施、道路洒水,设置洗车机及洗车平台;厂区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等生产管理措施。废水 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噪声 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加强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环保工程固废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厂区沉
8、淀池污泥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表 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1 振动式喂料机 ZDW1950*3000 台 12 颚式破碎机 PE750 台 13 反击式破碎机 PF1214,350KW 台 14 反击式破碎机 PF1520,132KW 台 15 筛分机 1800*2100*3 套 16 输送带 B-800 套 87 装载机 台 28 挖掘机 215 型 台 2- 4 -9 供水、洗车设备 套 110 变电设备 套 1四、产品方案表 1-3 本项目产品方案序号 名称 年产量 备注5 万吨/年 0.5mm10 万吨/年 1.2mm1 石子10 万吨/年 1
9、.3mm2 石砂 25 万吨/年 0.5mm五、原辅材料表 1-4 本项目原辅材料序号 原料名称 消耗量1 石材废料 50.002 万 t/a六、项目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 19000m2,项目主出入口设在北部、朝向运输道路,厂区西部为原料库、厂区南部建设生产车间一座,厂区东侧和南侧均为恒辉石材厂,厂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总体而言,整个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满足工艺要求,实现了生产作业线连续、短捷、方便。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七、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井供给,供水水质、水量、水压可满足该项目用水需求。- 5 -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
10、、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包括原料区、成品区及装卸、上料环节喷雾降尘用水、场地降尘用水、车辆和设备清洗用水。原料区、成品区及装卸环节喷雾降尘用水量约 2m3/d(600m 3/a) 。场地降尘用水量约 1m3/d(300m 3/a) 。车辆和设备清洗循环水补水量约 1m3/d(300 m 3/a) 。本项 目 劳 动 定 员 15 人 , 年 工 作 时 间 为 300 天 , 根 据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 的规定,生活用水按 40L/人d 计,则本项目生 活 用 水 量 为0.6m3/d( 180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耗水量 1380m3/a。(2)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
11、水经收集后沿雨水管网外排。喷雾降尘用水、场地降尘用水全部损耗,不产生废水;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 80%计,则产 生 量 为 0.48m3/d, ( 144m3/a) , 生 活 污 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本项 目 水 量 平 衡 见 图 1-1。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 3/a)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白石镇供电线路接入,厂内建设配电室,供电能满足生产要求。3、供热- 6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区冬季取暖使用空调。八、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废石材综合利用项目,根据根据国家发
12、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二项第 11条“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房庄村北 150 米,项目所在地白石镇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乡镇统一规划,相关证明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 禁止目录
13、和限制目录 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3、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发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项目所在地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一般保护区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 7 -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
14、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5、与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厂区位置为 354655.2“N、1163748“E ,根据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
15、县) ,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见附图 4,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详见表 1-5。表 1-5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I 类红线区序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行政区域县(区、市 )边界描述面积km2 边界描 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 备注1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3 汶上 县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9.84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5.4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图 7-3包含汶上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 SD-08-B4-03 区块。2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1 汶上 县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1.93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06 土壤保持 湿地图 7-4为汶上莲花湖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 SD-08-B2-01 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