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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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SX-GC-201902002招 标 人: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章)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章)2019年 3月1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项目编号:XSX-GC-201902002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招标文件,共 页,现申请备案,请予审查。招标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组负责人(签字):2019年 3月 13日监督科意见:审核人: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审核人:年 月 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盖章):批准人(签

2、字):年 月 日监督投诉电话:0515-867820040515-867820072第一章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SX-GC-20190200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灌河一路、黄海二路、黄海大道、开创路、浦一路、浦港大道、灌河五路以

3、及合金产业园和高端智能产业园内道路。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3.质量标准:合格,4.计划工期: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3月 25日。5.工程规模: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道路标线工程,投资额约 91.48万元,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要求: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4.3、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3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4.4.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4.4.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4.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4.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5.1、投标人必须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 2018年 09月-2019年 02月或者 2018年 10月-2019 年 03月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4.5.2、投标人必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 09月-2019 年 02月或者 2018年 10月-2019 年 03月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响水

6、县人民政府网http:/ 800元/份,开标前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接收。文件售后不退。五、其他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2、工程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凭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 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清。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 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4、计划开标时间:2019 年 03月 21日 15时 00分。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http:/ 地址:响水县陈

7、家港镇 联系人:张峰 电话:18962010366 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 9号联系人:孙建标 电话:0515-896960995第二章 投标须知1.踏勘现场1.1 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2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3 除招标人的原因,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投标费用2.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异议、修改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 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

8、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 2019年 3月 19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 2019年 3月 19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或异议送达地点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 9号,联系电话:0515-89696099,邮箱: )。3.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对异议的答复、修改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218.92.246.62:8090/ggzy/-招标投标相关栏目中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澄清或对异议的答复发出的时间影响投标人投标时间的,相应延长

9、投标截止时间。4.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4.1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4.2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文件的组成5.1 投标文件均由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果有)、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5.2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有委托)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否则资格不予通过。5.3 已标价工程量

10、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8-2013)、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6建设厅苏建价2016154 号文件、苏建函价2018298 号文件等要求编制。5.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6.投标报价6.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6.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拟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市场情

11、况进行投标报价。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二者必须相同。6.4 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其费率不得改变,否则按废标处理。6.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6.6 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6.7 投标报价请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

12、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中“一般计税方法”包工包料计算程序、苏建函价2018298 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等现行规定编制。6.8 本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按合同约定。6.9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单位为元。6.10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14826.44元。6.11 本工程实行委托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以及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的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工程公证费 500 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不允许单独立项,中标后由中标人支付。7.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和依据7.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比招标文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

14、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7.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7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7.5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牢固装订成册(原件材料直接装入投标

15、文件封袋内),各种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等均视为未牢固装订,正本 1份,副本 2份。正本或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牢固装订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8.投标有效期8.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日历天。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9.1

1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任一个账户:账户 1: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34967账户 2: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 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账户 3: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响水建行营业部 账号:3

17、200173713605114451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8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律无效。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9.3 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款凭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响

18、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认。9.4 投标保证金退还9.4.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9.4.2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相关规定补足。9.4.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施工合同签订 15日内未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办理备案的,扣收

19、 10%履约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0.1 投标文件应予以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 截止时间:2019 年 03月 21日 15时 00分。10.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地址:响水县金海路 177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10.3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回

20、。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盖章、签字、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2.开标12.1 时间:2019 年 03月 21日 15时 00分。12.2 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地址:响水县金海路 177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12.3 开标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准时参加开标的或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由公证处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有关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

21、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项目负责9人可作为委托代理人)13.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13.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3.1.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14.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15.评标委员会及评标纪律15.1 评标委员会1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3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2/3,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依法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

22、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15.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5.3评标15.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23、、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5.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6.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6.3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6.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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