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关注重点法规“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目前有些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仍然重视不够,同时国家还缺乏统一的劳动保护法规和完整的监察制度” 以上这段文字,刊发在 1956 年 6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89 期劳动保护通讯 (劳动保护杂志前身)第 2 页。 新中国成立之后,百废待兴。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也不容乐观,这从劳动保护通讯当年的报道中可见一斑。如:1956 年 3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82 期资兴煤矿连续发生伤亡事故一文称,湖南省资兴煤矿自1955 年 12 月 25 日,至 1956 年 1 月 11 日,连续发生 7
2、次伤亡事故,导致 7 人死亡,7 人受伤;1956 年 6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88 期一百天发生了 93 件工伤事故一文称,建筑工程部东北第三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1956 年 1-4 月,100 个工作日内发生了 93 起工伤事故 为了扭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956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以下简称“三大规程” )的决议。 劳动保护通讯在 1956 年 6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89 期,全文刊发了“三大规程”的具体内容。 应运而生 据当时全程参与“三大规程”起草的原劳动部
3、劳动保护局综合处处长余倍炽介绍,1952 年自己从中山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当时的劳动部劳动保护司工作。 “那时我国刚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从政府到企业,大家基本都是新手,不知道怎么干、干什么。于是时任劳动部部长的李立三和部里其他领导考虑,是否可以组织一本内部刊物,通过我们机关部门信息通达的优势,用甲地的经验,解决乙地的问题,给大家以工作指导。 ”这样,在 1953 年, 劳动保护通讯应运而生。 “正如劳动保护通讯刊发的读者来信一样,当时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确不太好。 ”余倍炽回忆道,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刚刚搞建设,大家都没多少经验,工厂里安全管理都是乱糟糟的,工人受伤的情况非常多。而且出了伤亡
4、事故后,信息报告制度也不完善,有的事故都没有人上报是否有伤亡。 ”于是,1956 年,余倍炽和其他相关专家一起,研究起草了“三大规程” 。 详细解读 广泛交流 “三大规程”出台后,为了指导地方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 劳动保护通讯于 1956 年 9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95 期,特别约请劳动部相关部门,对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于 1956年 10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96 期,对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进行问题解答;于 1956 年 12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101 期,对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了解答。 此外,每期的劳动保护通讯还会刊登各地落实“三大规程”的具体
5、做法,供其他地区和企业借鉴经验、弥补不足。如:1956 年 10 月10 日出版的总第 96 期,刊发了昆明市一些工厂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情况和问题 。1957 年 12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124 期,刊登了无锡市纺织、缫丝厂贯彻三大规程 ;1961 年 7 月 15 日出版的总第 210 期,刊发了四川省第二建筑公司怎样贯彻“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等等。 修改补充 不断完善 1957 年 2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105 期劳动保护通讯 ,刊发了安东市(今辽宁省丹东市)劳动局撰写的推动企业贯彻劳动保护法规的体会和问题一文,文中提出“三大规程中有的要求太高,某些条款
6、在执行时确实有困难。 ” 这一文章刊发后,引起了劳动部的高度重视。经过详细调研、组织专家讨论,1957 年 10 月 14 日,国务院决定对“工厂安全卫生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1957 年 11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122 期劳动保护通讯上,刊发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 21 条的通知 。 “其实三大规程解决的是一些紧急问题,安全不是一劳永逸的,不是说只靠一些规程就安全了,因为每天都会出现新的隐患。 ”余倍炽说,“当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走的也是群众路线。因为哪里有漏洞,哪里不安全,工人最清楚。发现安全隐患后,怎么去解决,也离不开群众提的意见和建议。 ” 为了走好群众路线,
7、1957 年,我国开展了一场“百日无事故运动” 。“当时开展这一活动的决定,是十分正确的。 ”余倍炽认为, “这就是在走群众路线。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一活动还带有运动的性质,无法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之中。 ”余倍炽的这一观点,在当年的杂志中也有所体现。1957 年 7 月 10 日出版的总第 114 期劳动保护通讯 ,刊发了读者赵东林的一封来信,表达了他对“百日无事故运动”的看法,文中称“运动是临时性的,成绩不能得到巩固。运动加上百日二字,就是说安全生产的日期范围限于一百天之内”该文一经刊登,立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接下来,在 1957 年 8 月 25 日出版的总第 117 期杂志上,又
8、连发了两篇读者关于“百日无事故运动”的讨论。 “看了这些文章,我们感受到光靠群众运动,是无法解决长久问题的,因为安全生产是一环套一环的。所以后来国家又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做了特别的补充。 ”1963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包括: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关于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关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下简称“五项规定” ) 。至此,我国早期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才初步建立起来。 持续关注 跟进报道 “1977 年 12 月份,国家计委召开生产调度会议指出,国务院过去颁布的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 ,目前基本内容仍然适用
9、,应继续贯彻执行。 ”余倍炽回忆说,这是因为“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是群众们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甚至可以说是用鲜血用生命换来的。为了更好地宣传“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此时已经更名为劳动保护的本刊,在 1978 年 4 月 1 日出版的杂志中,重新刊发了“三大规程”和“五项规定”的具体内容。 目前,这“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大多已经废止,被其他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所替代。以“三大规程”中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为例,1991 年 5 月 1 日,该规程被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所替代;2007 年 6 月 1 日,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又被生产安全事故报
10、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替代。对此,余倍炽认为, “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但是这两个文件,始终是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之源。 ”“我持续关注过劳动保护杂志一段时间,相关替代条例出台后,杂志总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解读,做得非常好。 ”对于劳动保护杂志对“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的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余倍炽十分赞赏。 “新闻报道也要走群众路线” 正值劳动保护杂志创刊 60 周年,年届 86 岁高龄的余倍炽也表达了自己对杂志的祝福和期望:“很少有刊物能一办 60 年, 劳动保护杂志做到了,希望以后能越办越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走群众路线,我认为新闻出版工作也是一样,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要解渴,这样生命力就强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