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连日多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思考摘要:近日各地连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不仅是对师德和校园安全的拷问,更是对法律的亵渎。本文通过对性侵未成年案件的特点及成因分析,旨在对实践中司法机关处理性侵未成年案件提供更合理的应对方式,既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的人犯罪行为,又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的隐私。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特点;预防 一、问题的提出 5 月 8 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 5 月 27 日,20 天内至少有 8 起涉嫌猥亵或强奸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1实际上,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我们不得而知。为什么屡屡有为人师者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怎样才能让这些脆弱而
2、无辜的孩子免受摧残和侵害? 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 (1)农村及城乡未成年人为此类案件受害者居多,尤以留守未成年人为受害人的更多 通常偏远农村和城乡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这就造成这些信息和意识略显欠缺的农村和城乡地区未成年人成为性侵对象可能性因素;而这之中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所造成的亲情缺失,这些孩子更容易依赖长辈、老师、亲属的关爱,更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伤害。 (2)作案时间长,行为及其恶劣,后果严重 (3)多为熟人作案 据统计,在未成年女性遭性侵害案件中,40%的侵害者是她们认识的邻居、社区成员,47%的侵害者是和她们有血缘关系的人,只有 8%10%的侵害者是陌生
3、人。从已发案件看,侵害人中有老师、养父、祖父、监护人、亲戚、托管人、街坊邻居、老板、工头等。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长者身份、权势、地位和未成年人的年幼无知,以“爱抚” 、 “关照”为名而施加性侵害,很容易使被害人丧失警惕。2 三、性侵案件为何频频发生 (1)加害人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一味满足自己低级生理需求 加害人往往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懂得尊重他人,加之,从影视、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中出现了大量信息垃圾,里面充斥着色情等淫秽信息。在这些“海洛因”的引诱下,那些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的潜在的加害就可能产生邪恶的侵害念头。 (2)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欠缺 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对于性观念及其相关知
4、识的普及还是保守的。无论生理教育还是心理教育,都没有合理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有关学者曾做过调查,关于未成年女性抗暴御辱的教育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近乎空白,大多数未成年女性对性知识的了解少之甚少,对什么是性侵害或如何去抵御性侵害更是一窍不通。 (3)社会监管和保护力度不足 作为易受侵害的一个群体,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毕竟是有限的,此时,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的救济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社会监管和提供保护途径不足给不法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机。 四、对预防性侵未成年案件的思考 (1)家长切实关心子女的成长,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长不仅保障未成年人成长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关心爱护他们
5、,善于和子女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校内外的活动及表现,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询问指导、帮助她们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问题。(2)学校除了普及文化知识以外,应当合理引导未成年人性认识、性别保护 年初上海首本小学生性别教育教材男孩女孩正式出版,并率先走进杨浦区 18 所试点推广学校。该教材分低、中、高三个分册,不仅系统介绍小学生乐意接受的性别教育知识,包括“遭受性侵犯怎么办” 、“身体界限在哪里”等性别意识、身体保护知识,而且设计了鲜活生活情趣。3在香港,从幼儿园开始,就制定性教育计划,设立“了解自我”的题目,以图画兼游戏的形式认识自己身体和两性的不同。相信上述合理的尝试会对目前我们对未成年的性教育有一定的启
6、发意义。 (3)立法方面 我国现行立法对未成年人的的保护集中在刑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之中。可以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少,但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表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仍然多发,说明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欠缺。在此,笔者不建议引进诸如韩国“化学阉割”方式,因为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移植都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其次,努力探索如何使实践中奸淫幼女罪、猥亵儿童罪、嫖宿幼女罪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罪刑均衡,更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4)司法方面 司法实务中有必要采取更人性的方式处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我们可以参考香港警方处理此类案件的作法:第一
7、,一次会谈。即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反复地回忆、描述遭受性侵害过程而加深精神痛苦。第二,处理过程保密。由于性侵害案件是一类隐私案件,一旦公开会给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带来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香港警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特别强调侦破进展等各方面的保密工作;4 第三,多机构合作处理。香港警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除选择侦查人员外,还吸收有儿童保护经验的社会福利署社工,临床心理学家等多方专业人士共同办理,以照顾未成年被害人的生理特点及心理特点,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给予多方面的人文关怀,降低性侵害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社会应给予多方位的考量,切忌仅仅从严治罪,应当从社会、家庭、学校、社区多角度,开展综合治理,努力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预防体系。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 http:/ 2于力 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3为了孩子 2013 1B 11 4马忠红 香港警方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做法及启示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