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6730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 总机构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分支机构备案情况表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优惠项目 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1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汇总纳税企业是否适用本表,由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规定。 二、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
2、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 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总机构汇总填报本表。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二级分支机构不填报本表。 三、各列次填报 (一)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填写工商执照上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一个分支机构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的,填写本表时,对该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依次逐行填写完毕后,再填写下一个分支机构备案情况。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优惠项目:由总机构填报二级分支机构符合税法有关规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优惠项目名称。 (四)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享受优惠政策的二级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规范名称,填写至县级税务机关。如“ XX 省(市、区) XX 县(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