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方式创新研究摘要:我国高速公路原有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需求。本文分析了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方式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方式创新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 融资方式 融资体系 一、关于高速公路融资的文献综述 1988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掀开了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历史的第一页,随后,在“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的指导下,我国高速公路快速持续的发展。2012 年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 9.6 万公里,预计到 2015 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可达到 12.5 万公里。要建设规模
2、如此巨大的高速公路,需要数额巨大的建设资金,因此国内学者在新形势下对关于市场化途径筹措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张丽英博士(2001)提出,我国高速公路融资的基本立足点应该是政府财政投资和政策性融资,然后再按“高速公路专业化、经营管理企业化”的思路依靠市场筹资;刘瑞波(2006)针对高速公路企业融资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指出关键在于变革现有高速公路融资结构,尽快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及优化直接融资结构等方面措施。何秋璐、文拥军(2009)同样指出目前高速公路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的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融资方式的建议。 二、高速公路融资方式的现
3、状及局限性分析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融资已经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依靠政府投资,逐步发展到政府融资和社会融资相结合,在实践中初步运用了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利用民间资本等多种方式,体现出市场化、多元化的特征。但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融资结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弊端,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约占 6%-7%,银行贷款占 60%-70%左右,其他 20%左右则为股权、债权融资等投资。这样高度集中的融资结构,单纯依靠几种融资方式的融资体系并不合理,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应当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一)国家财政资金是高速公路融资的基石,但难以起主导作用 政府财政资金是支持和保证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未来我国高
4、速公路资金筹措的基本立足点。但政府可支配的财力有限,就不可能再向过去那样由国家财政资金提供全额的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资金,而必须转换筹资思路,以国家财政资金作为引资资金,采用市场经济条件融通建设资金的方式来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长期、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保证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二)过度的银行信贷形成潜在的社会风险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发生了很大变化,突出的是国家预算投资比重逐年下降,银行信贷资金比重逐年上升,并成为其主要资金来源。高速公路融资绝大部分都靠银行贷款来解决,普遍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现实情况下,银行将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从而为全社会的资产负债管
5、理和风险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这样会把市场经济发展中本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风险集中到银行和政府,加大了经济运行的社会成本。 (三)股权、债权融资结构不合理 按照西方现代融资理论,债权融资具有节税效应、财务杠杆效应,而且债权融资是一个积极信号,而股权融资则是一个不被看好的市场信号,只有在企业前景不被看好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高成本的融资方式。因此,债券已经成为国际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重要融资方式。而在我国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却呈现出了大不相同的状况,呈现出“相对”的股权融资偏好。虽然我国高速公路企业都弃债权融资,选择上市进行融资,但大部分企业继首发之后,却没有能力或者不再选择在二级市场配股或增发进行再
6、融资。高速公路企业弃债券选择股票融资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 三、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方式的创新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原有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需求。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遵循政府融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完善原有融资方式,逐步创新各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融资方式,最终形成新型高速公路融资新体系。 (一)创建高速公路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实施高速公路融资新方式 高速公路集合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将所筹集到的资金运用到高速公路项目中去。在目前经济
7、条件下,信托机构创办高速公路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为高速公路建设源源不断地筹措建设资金。运用高速公路集合资金信托筹措资金时,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1)尝试开办伞型信托,按照现行规定,信托机构的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 200 份,可根据伞型基金的做法,推出伞型信托;(2)解决好信托产品的市场流通问题,要积极探索银信合作和信证合作,分期逐步解决信托产品的流通问题;(3)建立规避信托风险的合理机制,信托机构在开发高速公路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时,要设立具有明确职责的内部管理机构。 (二)尝试 ABS 融资方式,促使高速公路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ABS 融资,即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
8、,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高速公路项目就具有资产规模大、长期现金流收益稳定的特点,通过将有抵押的信用资产重组,以抵押资产的预期现金收益为担保,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上尝试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高速公路领域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时,要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加快引进和培养专业化人才的步伐;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各级政府,要在现行政策允许范围内全力给予支持和提供优惠,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成本,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 (三)创建高速公路产业投资基金,广泛吸收社会各项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以参股或全资的方式,投向某一产业或某类企业未公开发行或未上市的股份或股票,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并可参与企业经营,但又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的投资基金。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投资基金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可以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管理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基金,直接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此外,国家需制定有关的金融保护政策,对于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享受与外商投资相同的政策,对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经济效益较差的项目,政府应该给予定额补助或设定可控上限的回报率。同时,规范发展交通运输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机构,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并建立相应的约束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