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研究【摘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以基层人民银行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地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加强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层人民银行 权力 监督机制 2011 年 12 月,中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宏观的意见。防范廉政风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的环节,其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便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仅就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行粗浅研究。 一、对基层人民
2、银行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所谓权力,是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它包含职责范围内的指挥或支配力量。提到权力,许多人往往会联想到另外一个词,那就是腐败。的确,腐败与权力是密不可分的,因为腐败现象的发生便是源于权力的不受监督和约束, “滥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是腐败的重要特征。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 ,它既可以用来为群众、为社会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权力掌管者或少数人谋取利益,从而危害群众和社会的利益。同时,由于人性都具有不完善性,作为权力的掌握者也不例外,其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不可能达到十全十美的程度,如果对他行使权利不加任何约束,那么他人性中的弱点便很容易占上风,很
3、容易出现偏差。对于权力,必须要给予监督和控制,否则,它就会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 基层人民银行承担着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的重任,作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基层人民银行既有行政管理权、又有业务经理权,掌握着诸多的公权力。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人民银行特别是地市人民银行的作用日益突显,其权力运行的好坏与否势必关系到当地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因此,加强对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十分必要。 二、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现状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大都已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地市中心支行为例,首先是建立有较完善的监督部门及岗位。一般地市中心支
4、行内部设置有纪检监察办公室、内审科、事后监督中心等以监督为主要职责的职能部门,行使着纪检监察监督、内部审计监督、事后监督等监督职责,同时在各业务部门均设立有复核岗,承担着对各项业务办理的复核检查。这些监督部门及监督岗位的设立,基本可以保证对权力运行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监督;其次是有较完善的监督检查措施和手段。主要包括有:执法监察、内部审计、事后监督、岗位复核、专项检查、重要事项监督、廉政谈话、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信访举报等;第三是建立有相对完善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为规范有效地监督制约权力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建立,对于基层人民银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防止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产生了较大的作用。 三、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威不对等 在现行的人民银行体制框架下,基层人民银行的各监督部门均为同级行的内设机构,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监督人员在开展监督时往往会有诸多顾虑,怕得罪领导得罪同事、怕损害自身利益,开展同级监督存在先天性的短板,特别是难以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运用决策权、管理权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中国式人情使得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我国是一个十分注重人情世故的国度,过度讲人情、要面子的习惯已经渗透到各个不同的层面,基层人民银行的监督工作同样也面临着中国式人情的影响。开展同
6、级监督时,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是一个单位,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的甚至关系很好,监督人员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往往会碍于情面而降低标准、放松尺度。就算是对下级行的监督检查,在最后形成监督检查结论时,也往往会因被监督单位的求情而将反映在正式报告中的问题进行缩水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监督人员整体素质与履职要求不相适应 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对监督人员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只有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全面的知识储备、敏锐的洞察能力、清晰的分析思维,才能比较好地胜利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而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综合性、复合性的人才更是稀缺,许多行在安排人员时一般
7、都是优先考虑一线业务部门,而向监督部门安置性进人的情况则时有发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质量,容易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四)监督主体各自为政,监督缺乏合力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的监督统一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许多基层人民银行的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督部门都是独立的科室,由不同的领导分管,有的虽进行了整合,将纪检监察、内审合署办公,但这些专业在上级行都有各自的对口处室,每个专业都有相对独立的工作安排和部署,造成事实上的各自为政。这些都制约了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 四、加强基层人民银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权力观教育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
8、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给的!要通过教育,让基层人民银行的权力主体明白,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轻重,都来自于人民群众。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于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金融事业服务,而决不可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要切实增强他们的两种意识:一是对权力的敬畏意识,意识到权力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双刃剑,任意滥用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习惯于在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环境下行使权力。意识到权力本是由人民群众赋予的,使用权力时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另外,还要通过教育,不断增强基层人民银行的广大干部职工对权力的监督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才是权力的主人,谁滥用了权力,必须给予制止。总之,要通
9、过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基层人民银行的监督人文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二)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人民银行系统尽管已经建立了一套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基层人民银行的监督制度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完备的地方。因此,基层人民银行需要结合各自不同的实际,认真查找本行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查缺补漏、维修加固,做到总体制度和实施细则相配套,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相配套,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形成各种权力相互制衡的格局。要围绕权力运行,重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审核确认,细化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流
10、程各环节的责任人、监督方式,构建明晰完整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确保“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权力在规范、合法的轨道上运行,有效规避和控制权力被滥用产生的廉政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权力只是一味暗箱操作,不见阳光,便会发霉变质,便会发生腐败。公开权力运行,把权力放在群众的视野内操作,是一剂良方。因此,基层人民银行要不断完善党务、政务、行务公开,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事要光明磊落,运用权力不能藏着掖着。要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或者直接
11、让职工群众参与其中,如一些中心支行采取的邀请普通党员及职工列席旁听党委会、行务会等重要会议的做法就是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的一种有益尝试。 (四)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监督权利的力量应当是有力的,如果用一个弱小的权力去监督一个强大的权力,自然无法有效地去控制失范了的权力。根据目前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体制,首先要发挥上级监督权威性的积极作用,继续利用好现有的巡视、年度考核、定期审计等常规监督手段,同时要注重上级监督的经常性,可通过试行下级行三重一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不定期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制度,及时掌握下级行的相关情况,提高上级监督的有效性。其次,可按照“大监督”的格局,整合基层人民银行现有的监督主体资源,建立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等为一体的监督体系,同时赋予其相对超脱的地位和相对独立的权力,提高同级监督的抗干扰能力。统一调配监督人力资源,加大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完善监督失职责任追究等约束激励机制,规范监督人员的行为,提高监督效果,确保监督质量。第三,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这一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形式的优势,从而不断扩大基层人民银行监督主体的覆盖面。要主动为群众监督拓宽渠道、扫清障碍,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群众监督的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编辑:唐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