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8 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大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力度,加强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局法定职责,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以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和稽查执法为主线,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
2、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按照工作计划在全市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行动,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及热力、供排水、城镇燃气、物业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严格执法,严厉 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稽查执法工作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生
3、产经营秩序,堵塞安全监管2 漏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和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冯进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仇元定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孟秀莉 市住建局法制科(燃气管理)科长 段宏安 市住建局建设科科长 马逸为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申军华 市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执法重点 1、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涉及建筑施工及建筑市场、现场安全管理的稽查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建管科、质监站 2、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
4、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对城镇燃气 开展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 责任科室:法制科(燃气管理) 3、以物业服务小区为重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涉及物业管理的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物热办 4、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3 重点对城市供水、排水、热力等地下管线,水厂、集中供热热源、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城建科、物热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安全生产稽查执
5、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 “一月一警示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监管责任意识,要按照安全生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开展工作,提高 “依法监管、责任法定 ”的法制意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稽查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各类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水平。
6、各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应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对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进行备案。要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加强考核、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稽查执 法计划落实到位。 各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监管范围内的4 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服务、城市运行及热力、排水等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明确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监管人员,做到上下无缝对接,不留盲区,不留死
7、角,要把安全稽查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稽查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行稽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2018 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计划表 5 附件 2018 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计划表 季度 月份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科室) 配合单位(科室) 备注 第 一 季 度 一月 开展建设工程 “防煤气中毒、防火灾、防触电、防尘 ”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 建管科 质监站 质监局、 消防支队 二月 开展建设工程 “防煤气中毒、防
8、火灾、防触电、防尘 ”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 建管科 质监站 质监局、消防支队 三月 按季度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消防、瓶装液 化气等) 法制科 消防支队 开展越冬工程开复工综合执法检查 建管科 监督站 两会期间安全巡查;扬尘治理巡查 建管科 质监站 消防支队、环保局 按季度对全市供排水、供热及垃圾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各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 等) 建设科 应理集团 按季度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各种操作规程、教育和
9、培训、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等) 物热办 消防支队 第 二 季 度 四月 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建管科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 发区建设局 春季复工综合执法检查;节假日前安全巡查 质监站 建管科 五月 起重机械设备专项巡查;文明施工、消防安全专项巡查;防高空坠落、食物中毒应急演练;组织全市标准化工地观摩会 建管科 质监站 卫生局、消防支队 六月 按季度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生产月 ”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消防检查等) 法制科 安监局、消防支队 第二次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巡查;组织安全月宣传活动;两县两区安全 督查 建管科 质监站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
10、开发区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 按季度对全市供排水、供热及垃圾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 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等) 建设科 应理集团 按季度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绿化养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农药的安全管理及使用等) 物热办 爱卫办 6 第 三 季 度 七月 工地食品卫生专项巡查;重大危险源(深基坑、高支 模、悬挑 架)专项巡查;暑期汛期专项检查 质监站 卫生局 八月 脚手架及临边防护专项巡查;防高处坠落检查 质监站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发 区建设局
11、 对施工起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建管科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发 区建设局 九月 按季度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定期检查情况、消防检查等) 法制科 安监局、消防支队 配合 “质量月 ”宣传活动,搞好 “国庆节 ”节前安全大检查 建管科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发区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第三次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两县两区安全督查; “国庆节 ”节前巡查 监督站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发区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消防支队、环保局 按季度对全市供排水、供热及垃圾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及
12、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检查 ) 建设科 应理集团 按季度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公共区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物热办 安监局、法制科 第 四 季 度 十月 开展第四季度综合执法检查、 消防安全专项巡查; 扬尘治理巡查 质监站 建管科 环保局 十一月 第四次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巡查;两县两区安全督查 质监站 中宁县、海原县和海兴开发区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消防支队、环保局 开展冬季施工及越冬工程综合执法检查 建管科 质监站 十二月 按季度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以及资料的归纳存档情况、
13、消防检查等) 法制科 消防支队 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利用冬歇期间组织做好业务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建管科 中宁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建设局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按季度对全市供排水、供热及垃圾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 建立健全并归纳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 ) 建设科 应理集团 按季度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稽查执法工作;按月开展专项检查(集中供热及物业小区供暖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物热办 建设科、应理集团、宏建热 力公司 开展建设工程的 “防煤气中毒、防火灾、防触电 ”巡查;安全资料整理归档;扬尘治理巡查 质监站 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