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漳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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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2018 年度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17 662 号)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闽政 2015 50 号 )、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及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闽环保土 2018 1号) 等要求, 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 考核为抓手 ,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责任,督促危废单位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切实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防范环境风险, 现制定本方案。 一

2、、总体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强化监督管理,运用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成果,细化督查考核,持续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管理和处置,保障环境安全。 - 2 -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 督促各地和相关部门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方案,强化处置和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防范环境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考核机制。 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推进的要求, 省厅及我局负责对各县级环保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对产废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各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

3、检查考核。 (四)进一步突出规范化考核重点。 重点考核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国省控重点和其他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核实相关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控制环境风险。 (五)进一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作为环境监管的一项基 础性工作,做到日常抓、经常抓,推动规范化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考核内容 (一)市级督查考核。 我局按照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以下简称评级指标、见附 1)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 2015 99号)要求,督查- 3 - 考核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二)县级检查考核

4、。 各县级环保部门按照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的经营单位、重点产废企业和其他产废企业名单,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 2015 99号),结合福建 省环保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 施细则 等规定,对所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填写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 2)。同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 三、考核要求 (一) 市级考核对象 1.各县级环保部门; 2.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3.重点产废单位(见附件 3):全市抽查考核企业数总数不少于 50家;各地随机抽查考核企业数不少于 3家,若不足 3 家的,则全部考核; 4.其他

5、产废企业:全市抽查考核企业数总数不少于 20家;各地随机抽查考核企业数不少于 2 家,若不足 2 家的,则全部考核。 (二)县级考核对象 1.经营单位:全部考核; - 4 - 2.重点产废企业及其他产废单位:全部考核。 (三)考核对象考核要求 市级考核对象考核要求: 对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产废企业,在本年度要全部考核。 县级考核对象考核要求: 1.对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并开展后督查。 2.对于年产生危险废物小于 1吨的小微企业 规范化考核 ,可重点考核以下内容: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建设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和标识标签、是否制订年度管理计划

6、和及时登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记工作。对于此类小微企业,考核 表左上角应标明年产废量,在考核时,违反上述重点考核内容,扣 3倍分数;违反其他一般考核内容,减半扣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结果分为 3 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 90 分以上为 A;得分 70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 B;得分 70分以下为 C。 2.对于 考核企业数量不足最低考核要求 80%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 C。 - 5 - 3.对于重点产废企业应申报登记而未申报登记的,经查实漏报 1家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 B;经查实漏报 2家及以上的,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 C。 四、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一季

7、一重点”的要求,进行细化考核 。 一季度: 县级环保部门要对各自所属辖区内上年度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全覆盖的后督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达标,并于 3 月 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环保局;市局组织 污防科、固管中心、监察支队等单位 对各地所属辖区内上年度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和后督查。 二季度: 县级环保部门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废量在 100 吨 (含 )以上的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和后督查,并于 6 月 30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市局根据县级 督查考核等情况,组织 污防科

8、、固管中心、监察支队等单位 对各地开展抽查考核和后督查。 三季度: 县级环保部门要按月安排计划,组织对辖区内年产废量在 100 吨以下的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和后督查,并于 9 月 30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季度危险废物- 6 - 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市局根据县级督查考核等情况,组织 污防科、固管中心、监察支队等单位 对各地开展抽查考核和后督查。 四季度: 10 月初,各地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见附 4),并于 10月 10日 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环保局,并抄送市固管中心。同时,各地要于 10 月 15 日

9、前将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 月中下旬,市局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进行评级打分,总结全市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在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结果应用 (一)环境保护部门 市级考核过程中,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 A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高于 90%的地区,在下一年度考核中将适当简化,并在资金安排方面给予重点倾 斜;对本年度县级自评结果高于市级考核结果 15%(本年县级自评分数 -市级考核分数)/市级考核分数 、市级考核评级为 C、市级考核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 70

10、%的地区,将进行全市通报。同时,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 7 - 考核情况将列入市对县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及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内容,其 结果将做为市对县 考核评分的依据。 (二)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 加强环境执法和风险防范,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 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 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 。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跨地转移等事项时,将从严审核。 联系人:吴莹冰 市固管中心 电话: 0596-2525806 郭艺超 市固管中心 电话: 05

11、96-2521566 附件: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2.被检查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3.重点产废企业识别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5.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责任制 - 8 - 附件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评级指标 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 一、考核机制建立情况; 二、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三、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四、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五、工作总结报送情况; 六、违法企业惩罚情况; 七、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 八、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九、环

12、境风险防范情况; 考评方法详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达标标准 评 分 细 则 检查方法 部门 监管工作 考核机制 建立情况 3 建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机制。 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文件 明确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得 1分,否则不得分。 突出考核重点得 1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组织 实施情况 14 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经营单位全面考核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 重点产废企业全部考核得 1分,否则不得分

13、。 其他产废企业全部考核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按照危险 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得 2分,否则不得分。 ( *)重点产废企业和其他产废企业要全面考核,每减少 1 家扣0.1分,最多不超过 2分。 制定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和危废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制定的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及危废管理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得 2 分;每项未落实,扣 0.5 分,扣完为止。 - 10 -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达标标准 评 分 细 则 检查方法 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考核结果排名通报。 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

14、时处理,有部署、有督办、有 结果,并按期解决得 3分,否则不得分。 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漳环保防 2017 27 号)文件, 对全市年产生 10 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名单中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得 2 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全部完成清洁生产验收的,得 2 分,否则按比例得分。若无相关企业得全市平均分。 监管能力 建设情况 6 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等部门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 编制数量之和的 30%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查阅信息系统 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辖区危废单位总数 50%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应用。 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报送所有危险废物产生源、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的得 2 分;使用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得 0.5 分;按时报送年度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报告的得 0.5 分;共计 3 分。完成所有产废企业及经营单位的申报,并动态更新;每发现 1 家 企业(单位)未注册或者未及时动态更新申报数据的扣 0.2分,最多扣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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