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实务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必需品。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新机动车驾驶人迅速增加,但由此导致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每年大量人群因交通事故受伤、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数据,全世界每年约有 70 万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究竟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在此处就向法院诉讼方面总结出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关键词:机动车;交通事故;办案流程 一、双方身份信息以及交通事故发生事实 本部分主要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的身份证、对方车辆驾驶证及行驶证、对方车辆所购买交强险保单,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组成。这些都是最基础,同时也是向法院起
2、诉立案时最重要的证据。此处需要注意的是须将具体的保险公司名称列出,例如“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某支公司” ,查明其是否为独立的诉讼主体,是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可能会造成被告主体不适格。 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双方或多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它是法院对超出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范围部分的责任划分依据。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一般为三七开和五五开。若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责的,尤其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若为同责,由其承担百分之六十;若负次责,承担百分之四十;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百分之十
3、。此处主要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费以及住院期间的相关费用 此处主要由住院费用结算票据、门诊票据、购买相关医疗器械的医院证明及发票、院外购买药品的处方签和发票、出入院证明等构成。根据住院天数以及出院证明书的医嘱中载明的内容,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其中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须遵医嘱,否则法院不会支持该项诉讼请求。 此处保险公司需要对医疗费用承担一万元的赔偿限额。所谓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由上述结算票据、购药及医疗器械票据、后续治疗费构成)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而护理费不属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其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上述各
4、项费用的标准各地法院的标准均不同,一般来讲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三、居住及工作证明 对于自身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伤者或死者来讲,居住证明显得并不重要。但对于虽为农业家庭户口,但却常年在城镇务工、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云南省高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相关解释,其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因为各地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相差较为悬殊,因此,受害人(或其家属)如何举证证明其在城镇务工、经商、居住满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镇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般来讲,证明上述事实
5、的主要证据有:暂住证、租房合同及租赁房屋权属证明、居委会及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上述材料是农村户口争取按城镇标准赔偿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受害人(或其家属)务必准备齐全,否则便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作情况可以证明伤者误工费,同时也可以印证其交通事故前在城镇务工,和上述居住证明形成证据链。主要由劳动合同、工资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及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构成。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述证明。此时,便需要单位为其提供其职务、工作内容、工资情况,以及在受伤住院期间是否发放工资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根据当地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或者城镇或
6、农村人员平均收入情况来计算其误工费。 四、残疾(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相关问题 残疾(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达情况而标准各异,受害人(或其家属)只须向法院证明其应当按照农村或者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笔者认为,此处的“计入”并非表示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进行赔偿,只指其不再单独体现,判决时累加在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
7、金中。在计算年限上,未成年人计算至年满 18 周岁;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以 20 年计算;60 周岁以上或者 75 周岁以上的则分别计算,前者为在 20 年的基础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后者直接按 5 年计算。 残疾(死亡)赔偿金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对于超出的部分在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划分来承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其中,赔偿年限为 60 周岁以下计算 20 年,60 周岁以上的与上述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相同。而多等级伤残者(即多
8、处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具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 B 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五、财产损失及伤残鉴定 此处的财产损失应为因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一般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辆损失、货物损失、路产损失等。 (非)机动车辆及货物损失需由保险公司定损,确定具体损失数额,并出具相应的车辆维修发票予以证实。而路产损失则须由道路产权部门对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损失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文件。 伤残鉴定可以由受害人单方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但此种情况下容易导致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通常情况下,受害人需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作出的鉴定结论来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作者单位:1.西南科技大学;2.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 注解 一般情况下,对方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都属于同一个人,但有时也会出现驾驶员和行驶证登记车主为不同的人,此时需要将二者均列为被告。 若租赁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可以找出缴纳房租的收据、缴纳物业费、水电气费以及清洁费的收据,也可以要求房东出庭作证。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一般按照出院证明的医嘱上列明的休息时间加上住院时间,最长可以计算至评残前一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对二者取其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