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烟打假:硝烟弥漫的“战争”编者按近日,2012 年全国卷烟打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 2011 年卷烟打假工作:2011 年,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联合打假长效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卷烟打假工作,特别是在假烟生产源头治理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沉重打击了重点地区制假活动,取得了近年来卷烟打假最为明显的成效。2011 年卷烟打假工作有哪些典型案例?体现了什么特点?案件侦破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本文对 2011 年卷烟打假的部分案件进行了总结回顾,以供交流。 有效打击制假原辅材料供应链 案例: 广西百色:“1215”非法经营烟叶案 回顾:2011 年 12 月 15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
2、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在靖西县临近中越边境一村庄成功查处一特大非法经营烟叶案件。 分析:这是百色市局继 2008 年年底以来查获的又一起非法运输烟叶出境的特大案件。2008 年年底,百色市局在靖西一海关验货场查获一案值 100 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烟叶案件。这两起非法经营烟叶案件的特点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从云南、贵州等地高价收购烟叶后,利用百色靖西边境线长、沿边通道多且偏僻的特点,非法运输烟叶出境,涉案烟叶数额巨大。 实施:通过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百色市局与贵州黔西南州局、云南文山州局、曲靖市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以切断制假原辅材料为重点,联合开展打击非
3、法烟叶及原辅材料转移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卷烟制假活动。同时,百色市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专卖内管等措施,密切关注低等级和级外烟叶的流向,严厉打击无证运输烟叶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非法烟叶外流。 成效:“1215”案件查获非法烟叶 4625 担,案值 549 万余元。 源头治理 打疏结合 案例一: 福建漳州:“雷霆”专项行动 回顾: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活动,2011 年 4 月 15 日,福建省漳州市烟草专卖局为期 3 个月的“雷霆”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各县(市、区)积极落实打假责任制,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 分析:漳州市局坚持“守土有责” ,加大自打力度,突出“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
4、抓主犯”的打假工作重点,以“防反弹、防回流、防扩散”为目标,对云霄等重点制假地区始终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重点制假地区加强源头治理,开展长驻打假,摧毁了地下制假洞穴、抓获了一批制假“老板” 。 实施:漳州市局立足守土有责的卷烟打假工作方针,联合当地公安等部门深挖源头、摧毁网络、斩断链条,从生产、销售、运输三个环节入手,查大案、办铁案,严厉打击假冒卷烟网络,加大破网追刑力度;坚持“打疏结合、综合治理”的思路,在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的同时。全年共资助云霄县近 2000 万元,用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开展教育扶贫等。 成效:“雷霆”专项行动共查获制假烟机 42 台、大型包装机 2 台
5、、大型切丝机 2 台、烟叶(丝)848 吨、假冒卷烟 4700 余件和大量制假原辅材料。 案例二: 广东:“粤东一号”专项行动 回顾:201 1 年 9 月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决定在粤东地区开展以打击卷烟制假供应链为主要任务的“粤东一号”专项行动。 分析:“粤东一号”专项行动,主要打击了粤东区域内的卷烟制售假活动供应链,从源头上切断了原辅料供应渠道和假冒卷烟销售渠道,有效遏制了卷烟制售假发展势头。 实施:粤东区域各市、县烟草专卖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守土有责”的工作方针,加大“防扩散、打转移”的力度,有效防止卷烟制假活动的反弹和扩散;积极与公安、工商
6、部门加强沟通,坚持自查严打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把“粤东号”专项行动与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创了制售假活动供应链。 成效:专项行动期间(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 ,粤东地区各地烟草、公安共查处涉烟制假违法案件 156 起,查获卷接机械 113 台、嘴棒机 4 台、印刷机械 22 台、包装机 2 台、烟叶切丝机 19 台、其他机械88 台,假冒成品卷烟 8515.68 件、半成品假冒卷烟 1920.9 件、烟丝340.77 吨、烟叶 103.94 吨、滤嘴棒 2055.7 万支,水松纸、盘纸 173.7吨、假冒卷烟
7、商标 1347 万余张。 网上监管 注重创新 案例一: 浙江临安“810” 利用互联阿非法销售假冒卷烟案 回顾:2011 年 4 月,浙江省临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根据线索发现淘宝网上一个叫“辰逸商行”的店铺在销售假冒卷烟。该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展开摸排,掌握了“辰逸商行”等店铺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的事实。通过对“辰逸商行”的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QQ 聊天等信息的分析,发现此案的涉案嫌疑人与杭州市局稽查支队在福建省云霄县莆美镇抓获的涉案嫌疑人属在互联网上售假的同一团伙,遂决定对两案件并案侦查。 分析: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卷烟的案件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的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不易被人发现
8、,也就不易被侦破。该案涉及 30个省(市、自治区) ,涉案人员达 1000 多人,覆盖面之广、涉案人数之多,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实施:临安市局在掌握一系列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线索的基础上,于 8 月 10 日成立专案组,把握互联网销假案件的特点,摸清案件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突破信息捕捉、调查取证、证据梳理、管辖认定和案犯抓捕等难题,在线索收集上坚持“以小见大” ,在目标锁定上坚持“化虚为实” ,在调查取证上坚持“串零为整” ,在监管上坚持“以网制网” ,最终成功破获该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案。 成效:“810”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卷烟案涉案金额近 20d 万元。 案例二: 山东东营“601”
9、 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案 回顾:2011 年 5 月底,山东省东营市烟草专卖局东营区分局稽查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当地某高校附近存在租用“格子铺”摆卖走私卷烟的现象,稽查大队以此为线索,对走私卷烟的来源进行调查。6 月 1 日,在稽查大队的配合下,当地公安部门将到“格子铺”送货的李某抓获,现场查获“爱喜” 、 “520”等 5 个牌号的卷烟 27 条,查获自上海市青浦区寄至东营区蓝海国际大酒店的申通快递包装盒 2 个。经李某供述,其所销售的卷烟都是在淘宝网购买的。据调查,李某自 2 月 25 日开始通过淘宝网购进卷烟,主要从淘宝账号为“外籍烟草” 、 “taBacco_mini”所经营的网店
10、内购买卷烟,交易金额达 6 万余元,这两家网店用于交易联系的手机号码相同,稽查人员初步认定为同一人经营。 分析:“601”案件是东营市破获的第一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该案具有交易地域分布广、涉案人员多,非法经营网络相互交叉、网中有网,网上交易信息隐蔽,单笔金额小且不确定、交易频次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通过物流寄送,交易人员身份隐蔽等特点。 实施:该案于 2011 年 6 月 1 日立案侦查, “601”专案组对案件继续深入经营,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根据前期案件经营和嫌疑人所供述的有价值的信息,专案组与上海公安部门积极沟通,在上海虹桥机场附近摸排经营走私卷烟人员的活动踪迹,并最终
11、成功破获该案。 成效:“601”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案共查获非法卷烟 48 件,涉案金额 180 万余元。追根溯源深挖上线 案例一: 上海闵行“223”假冒卷烟网络案 回顾:2011 年 1 月初,根据所掌握的线索,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闵行分局会同公安部门在本市刘场路查获假冒卷烟 2700 条,涉案金额 126 万元。该案所查获的假冒卷烟全部为“中华”系列卷烟。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后,办案人员发现该批假冒卷烟由闵行区某物流公司负责从福建运至上海,犯罪嫌疑人提货后分销到本市各地。掌握该信息后,办案人员随即在全区开展排摸调查工作,梳理相关线索信息。经过公安部门的分析和侦控,一个以福建籍男子“吴某某”为首
12、,贯穿沪、苏、浙、闽“一市三省”的贩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渐渐浮出水面。 分析:随着案件成果的不断扩大,该案呈现出涉案地域广、规模大、组织严密、人员结构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 实施:2 月 23 日,闵行烟草、公安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成立了“223”专案组。专案组明确了“先市内后市外,放上线打下线”的行动方案,即先对本市的二、三级供销商实施精准打击,同时进一步排摸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踪迹,以期延伸案件线索,从而抓捕源头主犯。专案组通过物流摸排,进一步收集线索,在立足本市基础上,严打下线,先后在闵行等五个区连续破获 12 起案件,最终成功破获该案。 成效:“223”专案组共查获烟草机械 2
13、台,假冒卷烟 1 128 件,烟丝 3300 公斤,滤嘴棒、卷烟纸等原辅材料 77 件,涉案金额 1187 万元。案例二: 重庆涪陵“1030”特大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 回顾:2010 年 9 月 25 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涪陵区局在名烟名酒店专项整治中查获刘某、颜某销售假冒卷烟,并发现二人销售的假冒卷烟系同一条码,打款系同一账号。经过全面取证,查证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兄弟二人从重庆贩卖假冒卷烟销往涪陵的重要线索。以此为线索,涪陵区局根据前期案情核查情况,逐一梳理,综合分析,破获了涉案金额高达 5000 余万元的“1030”特大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 分析:该案犯罪嫌疑人以重庆为据点,通过空运、客运
14、、物流渠道从外地组织货源,分销到重庆 9 个区县,具有家族化、供货多元化、分销复杂化、手法隐蔽化等特点。整个案件跨越重庆、四川、广州、福建等 9 个省市,重庆本地涉及 9 个区县。 实施:涪陵区局坚持“有市场就有假冒卷烟,有假冒卷烟就有网络”的办案理念,立足“办大案、办精品案”的破网理念,对辖区市场的名烟名酒店进行了长期严密、有力的监控,并对部分客户进行了重点盯守,从中发现线索,最终于 2011 年 10 月 30 日成功破获该案。在“1030”特大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中,涪陵区局加强与其他省市烟草专卖局的协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苦心经营。最终成功破获案件。 成效:“1030”特大制售假
15、冒卷烟网络案摧毁广州制假窝点 3 个,查获售假窝点 57 个,查获非法经营卷烟实物价值 500 余万元,查获各种高档卷烟包装物资 20 余万套,查获各种生产、包装设备一批,查扣各种银行卡、存折数张,涉案总价值 5000 余万元。 串并案件 联合作战 案例一: 津冀吉“1224”跨省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 回顾:2011 年 11 月,河北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向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处通报一案件线索。天津市局专卖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过摸排得知,住在天津市武清区的岳某伙同河北省宋某长期从事制造、贩卖假冒卷烟违法活动。收到线索后,天津市局通过对岳某进行跟踪监控,得知其为天津武清人,伙同陈某和张某(天津
16、)从事假冒卷烟制造违法活动。该团伙长期通过物流运输途径,从吉林省张某处购进用于制造假冒卷烟所需的烟叶等原辅材料,并将所制造的假冒卷烟贩运至河北省廊坊市宋某处,由宋某组织人员对散装烟支进行包装,然后进行分销,销售区域涉及华北地区多个省市。 分析:此案现场是集“卷、接、包、嘴棒成型”于一体的大型卷烟制假基地,其生产规模之大、原辅材料成品之多,操作流程之完备较为罕见。 实施:天津市局与河北省局、吉林省局进行了案情沟通,11 月 18 日决定成立了津冀吉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专案组,由津冀吉三地抽调专卖稽查骨干联合公安机关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追根溯源,统一收网。在三地烟草、公安部门的协作下,12 月 2
17、4 日,该案成功告破。 成效:在“1224”案件中,天津市局捣毁制假窝点及藏匿假冒卷烟窝点各处,查获卷烟卷制、接嘴、包装及嘴棒成型机等烟草专用机械 4 台,查获卷烟包装压痕机、激光打码机等制假机械 3 台,收缴假冒成品卷烟 471 件、制假烟丝 63.2 吨;河北廊坊市局成功捣毁一包装窝点,收缴小型包装机 13 台,电烫机 3 台,成品烟 161 件,盒包及条包 20 余万个;吉林省局捣毁一制丝窝点,收缴切丝机 2 台,烘干设备 1 台及大量烟丝烟叶。 案例二: 江苏南京“127”假冒卷烟网络案 回顾:2010 年 12 月 27 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区公安分局接南京市烟草专卖局移交线索
18、:一辆车牌号为苏 A330*的松花江牌面包车经常在下关区宝塔桥东街辰坤干线物流提货,疑似从广州发至南京的假冒卷烟。经过详细侦查,一个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浮出水面。 分析:该案涉案人员为亲属、朋友关系,结成了制造、存储、运输、批发、零售假冒卷烟犯罪网络和完善的分销体系,作案过程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涉案人员购买原材料、生产制造、储存销售网络遍及 11 个省18 个市、县;涉案人员运输、接货、储存、销售、资金交割的地点相对分散,给案件破获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实施:2011 年 1 月 27 日, “127”专案组成立。随后,专案组成员先后多次北上南下,对涉及案件的手机话单、银行账单等信息进行筛选、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使这个庞大的制售假冒卷烟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成效:“127”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一举摧毁了涉及广东、福建、云南等 11 省 18 市的非法生产销售涉烟犯罪团伙,缴获假冒卷烟价值 60 余万元,缴获打码机、压膜包装机、烟支钢印模板等制假工具,缴获卷烟商标纸、锡箔纸、烟丝、滤嘴棒等一批制造假冒卷烟的原辅材料,涉案总额达 7200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