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产权视角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当前,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于无形资产信息越来越关注,但由于历史发展进程中, “物资资本至上”的观念和管理模式的惯性,导致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信息披露都存在严重的问题,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最突出地体现在其严重失真性和随意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利用产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其进行分析。通过从产权视角探讨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对于其存在的问题利用产权理论提出切实的改进意见,并最终能够提高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障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降低其搜寻高质量信息的成本。 一、产权视角: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缺陷成因分析 罗素在“新增长理论”中提出,传统生产
2、函数重视劳动、原材料和能源等生产要素,把知识技术等作为外部因素,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术等已经成为重要的内部推动力。因此,有必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和核算,并客观地反映相关信息。但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独特性和会计信息披露系统的不完善性,导致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的问题。这种问题最突出地体现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失真,同时有很多的无形资产信息根本无法全面地在报表中得到有效反映。信息失真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的核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无形资产的各种确认和计量带有很大的主观判断成分,如由于无形资产开发风险很大,无法有效判断其成功可能性,即使技术成功,可能在推向市场时失败,这种不确定性就
3、导致对于其成本的界定变得非常复杂。而且由于其呈现出收益报酬递增的特点,也因此对其收益需要进行人为估计。信息反映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对企业产生效益的很多资产没有能够在报表上全面反映出来。当前所反映的主要是商标权、商誉、专利权等可以直接衡量和界定的资产,但对于企业异常重要的很多资产信息却根本没有表现,如企业的管理实践经验、企业文化、人力资本等,这些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至关重要,但却无法得到切实具体的反映。针对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从产权的视角对其进行具体分析。 (一)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产权界定 很多学者都对产权进行了界定,从德姆塞茨以及巴泽尔等人对于产权的界定内容可以归纳出,产权有两
4、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强调人对于物拥有的经济权利,另一个层面是界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财产权利。那么,从信息特性角度来看,会计信息具有稀缺性和价值性特点,对利益相关者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准确完整的信息是正确决策的前提。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不同利益主体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存在矛盾,因此需要通过博弈来实现均衡。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强调的就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于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拥有程度,进而影响各利益相关者对于该类资产的收益或者受损程度。 (二)无形资产信息披露问题的产权成因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模糊,二是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 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模糊主要表现在当前整个会计制度体现的产权所
5、有者都是“物质资本所有者” 。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其内容主要是针对债权人和股东的,左边的资产表现出他们的对于企业内部相关财产的权利,但从左右的对应中可发现,左边的资产大部分都是物质资本,很多无形资产由于无法界定归属权,常常无法在报表左边有效反映出来。表外披露的内容和形式是根据股东和债权人等物质资本所有者的特点要求而设计的,便于物质资本所有者能够及时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但无形资产的产权不具有明确性,有关信息难以在表内或表外得到有效的反映。 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表现在:会计信息产权确定的是谁可以拥有对于会计信息的所有权,谁应该从会计信息中获益等。但我国当前会计准则规范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6、偏向非常明显。其决策有用性主要是针对大型控股股东或者政府部门本身,对于大型控股股东来说,其由于具有内部管理的优势,导致那些信息是否披露对其重要性已经不再明显。最后整个信息披露无法使该获益的人获得有效的利益,打击了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监管部门没有有效地保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一些监管政策制定应该保护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中小股东,但要么这些政策没有制定好,要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从这两方面来看,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在产权具体界定和保护方面需要作出极大改进。 二、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改善路径:产权化 从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和产权视角的分析中,有必要
7、充分利用产权理论,挖掘出有效的指导思想,对于改进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提出建议。 (一)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改善的理论基础 对于改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可以借鉴三大理论思想,即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外部性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科斯提出,是对企业和市场边界的理论解释。交易理论认为,企业的存在是对市场的替代,也就是说组织化的企业是根据一系列的契约组成的,这些长期契约减少了信息搜索、协商等交易成本,有助于提高交易的性质。但不同的产权组合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应当寻找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产权组合,来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契约理论是交易理论的延伸,强调契约最终是为节省交易费用。因此,契约观认为
8、企业是一组契约的合成,由于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个体之间需要缔结契约,保障互不侵犯,合作共赢。而不完全契约理论则指出,契约不能把所有的关系都包括进去,而且还面临着很多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全面反映交易双方的权责关系。最后一种是外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来源于信息不对称性。交易的双方掌握的信息难以完全一致,一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掌握较少的信息处于劣势地位。这样,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容易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这就是负的外部性效果。常见的搭便车、工厂排污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外部性例子。为了避免负的外部性,应当对产权进行清晰地界定。现代产权经济学家提出,产权结构的效率
9、依赖于外部性问题的内部化程度,通过产权划分来促使企业能够依靠自身激励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 (二)产权化的两大步骤 一般而言,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分配经历初始分配和再次分配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无形资产的会计信息产权初次分配。在初次分配中,产权安排依赖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当交易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产权分配较简单,可以通过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直接协商来对企业所有权进行分配,这是一种直接简单的私人契约方式;当交易成本较高时,利益主体的各方利益难以达成一致,需要外部力量。初次分配完成后,会计信息达到初步的平衡,但这种平衡并不稳定。因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知识共享矛盾,产权博弈仍然存在,各方利益随时都可能出现
10、不一致,资源配置处在波动之中,因此还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第二阶段是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的再次分配。同第一次分配一样,二次分配中产权分配仍还与交易成本紧密相关。如果交易费用不高,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之间可以并能够通过博弈来进行协商,对成本消耗不大;如果无形资产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各方主体之间的共同知识规模也大大扩大,第一次的产权分配不能维持各方的利益均衡,博弈的成本代价就很大。这就需要进行更高层第二次分配,这时政府和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可或缺。通过第二次会计信息产权安排,无形资产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达到了相对一致的均衡状态。 三、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改善的技术性设计和制度性安排 除了思想层面的方向指引,必须
11、通过明确的制度和技术支撑在企业中实现具有高度可行性的措施,来切实提高信息技术披露的质量,保证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均衡。笔者主要从两大方面对其进行具体化。 (一)技术性设计:构建基于价值链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会计工具,无形资产的管理也离不开对应的会计信息系统。然而,现在的会计信息系统一般还局限在对有形资产的管控,系统功能不完全,不能适应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而投资者越来越关注企业信誉、经营能力和业绩状况等这些无形资产指标,因此,从技术层面来说构建一个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是当务之急。 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要以价值增值为基础,充分全面地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能够将所有有
12、价值的无形资产都纳入到管理系统中,要重视程序的透明化和共享化。一方面,要保证内部组织和外部市场之间交易程序的透明化,能够充分体现外部投资的投资行动;另一方面,要实现决策管理的共享化,也就是说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实现信息外部化,让外部主体实时了解无形资产的运作信息,如上游供应商、下游顾客、合作伙伴等。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信息管理的一大创新,也是实现价值增值的重要途径。 价值链起源与从理念上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这对无形资产来说是价值链条的最基础但最重要的步骤,决定着后续的无形资产分配;确定了基本理念后,价值链进入执行阶段,在实践中实现新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可行性;最后,是商业化阶段,
13、也就是将企业的创新理念转化为可用产品和服务后推向市场,在成本和收入的差价中获取利润,也就是价值。图 1 的价值链模式计分板,给出了无形资产信息实现价值创造的三个阶段中的具体内容,是一个系统完整的链条,为内部决策者和外部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信息。 (二)制度性安排:建立完善契约约束与激励机制 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建立有效的契约事后支持制度对于遏制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方式是通过降低违约收益和提高违约成本来实现。在此基础上,有必要构建完善的契约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契约约束机制。首先是确定授权范围,其次是确定责任目标,最后是明晰违约责任。确定授权范围主要是要求经营者与代理人的权力范围界限
14、明晰;确定责任目标主要是指构建经营业绩和代理人责任之间的关系,通过准确估计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所带来的收益额,对经营者的责任目标进行有效约束,保证对无形资产的有效处置;而明晰违约责任则是强调建立契约罚款条款,其内容应能保证使经营者的违约成本高于违约收益,控制无形资产相关信息的失真。二是完善契约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契约机制是以经营者的经营成果为基础,这样才能使得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的目标趋于一致,从而使得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激励相容性得到改善。主要措施包括:在签订契约条款时,应该明确利益条款,同时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激励方法要明确表述;在激励措施中,采用非货币化或者远期化的办法对代理人长期绩效进行补偿,同时,还要将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延期支付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奖金等措施。三是设计弹性化契约条款。弹性化契约条款的设定主要是为了帮助行为主体根据经营成果的变化及时确定报酬与风险。这样,就可以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从而弱化某些机会主义经营者的行为导致的违背契约现象,进而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因为机会主义行为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 参考文献: 1孙烨楠:产权视角下会计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讨 , 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 年第 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