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摘要:“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指的是农村村级道路与桥梁的修建、村集体植树造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及生产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归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民主讨论决定,由村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村级公共产品分配方式。文章简要论述一事一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积极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一、 “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发展状况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一种以民主方式向受益者筹集资金的方式,具有集资收费的性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
2、“一事一议”被作为筹资筹劳当中一项重要内容。其内容做到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并接受上级审计。在中央政府的提倡之下,筹资筹劳政策在各地广泛开展。我省 2010 年全面开展,历时近 4 年奖补投入,项目工程以及受益农户等逐年有增。 “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在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发挥了极大地作用。 二、 “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存在的问题 1.村民承受能力的局限性对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产生了限制 总览全国状态,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有些地区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还达不到城市低保人员水平。中东西部农村发展水平不均衡,东部较好,中西部发展水平落后,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占据 3000 万人。同一地区间农民收入水平差异也相
3、对较大,一些农民收入扣除日常生产生活开支,留余现金所剩无几。农民资金承受能力对公益事业产生严重影响。 2.村级组织议事难度加大 “一事一议”工作一般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议事。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社进行了撤并,村级规模壮大、居住分散并且人口增加,直接导致村干部组织议事难度增大。尤其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有的人家举家迁移到城市,村干部无法召集满足规定数量的人员进行议事。村民意见不统一、人员分散、议事项目难以执行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地区,议事难度更大,农民对议事要求补贴,增加了议事费用,议事更是难上加难。 3.奖补资金供需矛盾突出 各地区存在贫富差异现象,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远远
4、不够,尤其在贫困地区,政府缺乏资金、债台高筑,在国家投资非常有限,而地方财政又亏空的情况下,配套资金的筹集难以兑现。农民公益事业也就无法得到落实。城区村,经济实力强的村道路,安全饮水,村容美化亮化等直接关系农民的都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他们热情不高,而在边远山区,村经济实力差,无其他经济来源,加上债务重,劳力少,奖补资金额度小,容易出现“断头路” , “半截路” ,等项目工程。 4.项目管护不力 一些乡镇把村委会看作执行命令的下属单位,村干部为完成目标,违反村民意愿。如:扩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不民主;突破议事金额标准;强行以资带劳等违规操作严重侵害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同时也打消了农民筹资
5、筹劳的积极性。 由于缺乏资金,不少道路,亮化,塘堰等验收后根本就没管护,村委也没有一套切实的管护措施。 三、提出几点建议 1.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办理集体公益事业要坚持“群众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使用公开,上限控制”的原则,对工作程序及操作规范严格管控。完全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办事是将工作做好的基础。要张榜公式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保证村里半数以上的村民代表参会,将筹资酬劳工作情况和财务使用状况向农民公开,执行方案向乡级和县级政府备案审批。从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利益出发,做到量力而行,分类指导。 2.采取强化措施,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采取各种方式,对村干
6、部展开培训工作,让其熟练掌握“一事一议”政策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摒弃过去命令式工作作风,把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将工作做细,对项目村必须做到筹劳标准级农户承担数额公开,实施方案建设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阶段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另外,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会议,展板及乡镇、村干部走访宣传等相结合,把奖补政策及方式讲清楚明白,让群从切实了解“一事一议”奖补中得到的好处和实惠。通过有效渠道进行筹集资金,农民自愿支持筹资酬劳工作,共同努力把农村公益事业做好。 3.加大财政奖励补助力度 中国进入了城市带动乡村、工业促进农业的发展阶段,公共财政支持已
7、经覆盖到了农村基层,一定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在过去,农村公益事业强调的是“农民事业自己办” ,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极少,导致了城乡之间的差异巨大。而国家规定的应有财政支持投入的项目一定要有地方政府承担,不能将重担放到农民头上。在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过程中,上级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让“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向积极方向发展。这样才能促进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付出资金和劳动,从而让农民获得真正的实惠,达到在国家帮扶下,农民发挥自力更生能力改变农村面貌的目标。 4.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要让筹资酬劳标准合理化。严禁借此加重农民负担。
8、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检查和处理结合、明察暗访结合的工作方式,深入到农户,严厉查处挪用、平调筹集资金等违规行为。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进行严格查处,重点监督,限期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要实现管护方法多样化。项目管护的基本前提是不增加农民负担,对没有管护资金来源的项目,能否在年初项目申报时就纳入预算,对于权属比较明确的塘堰水库可以发包给个人,在保证农业灌溉的前提下进行商业运作,对于战线长,涉及农户不多的项目实行分段和集中管护相结合。四要立法监督管理。加强对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让农村“一事一议”工作合力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并让其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
9、轨道进行。 四、结语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民主地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改善了三农问题,可以将农村经济发展推向高度。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流程复杂和条件约束限制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些许问题,值得不断地研究和解决。 参考文献: 1杨再英.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8):67. 2宋雪岩,张丽.关于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1(1):42-43. 3谢伟,廖林红,邹罗满.对当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2013(07):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