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技能比赛 管理办法 为 了 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充分体现 “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 ” 的教育理念,积极鼓励广大 师生 参加 各类技能比赛 ,激励 教师和学生 树立创新意识,培养 师生 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鼓励 师生 个性化发展,提高 师生 综合素质, 提高 我校 的技能水平 。 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 一、机构 与职责 师生技能比赛 由学校 教务科 统 一管理 ,负责全 校 性 师生技能比赛的 检查、督促 等工作 ;做好 师生参加技能比赛 的登记和统计 工作 。 各专业科负责各类技能比赛指导教师的安排、实施情况、经费核算、工作量计发 等工作 。指导教 师负责
2、各类技能比赛参赛人员的选拔 、培训计划 和培训 等工作 ,严格考勤。 二 、计划 与 报批 1、 技能比赛 计划由指导教师根据学 校 的统一要求制定,并填写学 校 统一制作的 技能比赛 实施计划表, 各专业科签字, 报主管校长 审核 同意 后 实施 。 2、每项 比赛 必须指定专人作为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在申报填写 技能比赛 实施计划表时,需写明 时间、地点 、参赛人员、 目的、 内容、 预计课时 ,并接受 各专业科 的检查和考核。 3、凡聘请 校 外人员作报告、学术交流和演讲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4、各专业课教师要积极 参与 各类技能比赛 的指导,但不得将 技能比赛培训 时间 作为上课或补课之用
3、 。 比赛 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将 技能比赛 的教案或讲稿交 到 各专业科 存档。 三 、组织 与 管理 1、 技能比赛的 宣传 工作 由 指导教师 负责 ,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做好学生参与 技能比赛 的登记工作 ,力争让学生知晓 技能比赛 的开展情况 。 2、 技能比赛培训 时间须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课外活动、双休日等课余时间进行。星期一至星期五自习课为学 校 教学计划内的学习时间,除经学 校 有关部门同意外,不得 利用该时间段进行培训 。 3、 技能比赛的 经费审批实行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 各科室 技能比赛 经费由各分管领导审批。 四 、检
4、查与考核 1、 教务科 定期或不定期对 师生技能比赛培训工作的 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给予及时教育和处理。 2、指导教师所涉及的 课 时由 各专业科 根据 实际培训 情况进行 核定 , 核 算办法为: 举办讲座每小时按 3 课时计,其他活动及竞赛指导,每 2 小时计 1 课时。 复核汇总 后 报 分管领导审批,教务 科 计算课时津贴。 3、 参赛教师的培训经费: 平时 5 元 /小时,集训 30 元 /天, 各专业科 复核汇总 后 报 分管领导 审批,教务 科 计算 津贴。 4、参赛学生的培训经费: 平时 2 元 /小时,集训 10 元 /天, 各专业科 复 核汇总 后 报 分管领导 审批,教务 科 计算 津贴。 6、 培训 过程中 各专业科、教务科 严格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记载。对考核中不认真负责的责任人,学 校 将追究其责任。 7、 培训 指导老师负责学生考勤和安全,并将考核情况在 每次 比赛 结束后反馈给 各专业科 ,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依据。 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二 0 一 三 年 十二 月 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