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临泉县农饮安全管理处入户管材管件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C20171344(JQ-2017-472) 采 购 人: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申请人须知 11 第 四 章 评审办法 18 第 五 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20 第 六 章 合同条款(格式) 23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8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泉县农饮安全管理处入户管材管件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泉县农饮安全管理处入户管材管件采购 项目(
2、项目编号: C20171344)已经批准。采购人 为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竞 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范围、标包划分: 采购范围 : 临泉县农饮安全管理处入户管材管件采购 ,共划分一个标包 ; 1.2 采购预算: 522250.00 元。 1.3 交货 期 : 5 日历天。 1.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位置。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需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管件生产商;( 3)具有省级国产涉及饮用
3、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含 PE 管材管件 ),或在有效期内的部级颁发的或省级政府下放市级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 可批件 (含 PE 管材管件 )(省级政府下放市级发的, 响应 文件中应附省政府相关部门文件);( 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含 PE 管材管件 );( 5)近三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PE 管材管件供货业绩;( 6)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 2.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潜在申请人可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申请人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谈判文件费用。 4.竞
4、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大厅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5.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临泉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4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东路 41 号 联系人: 陈主任 电 话: 0558 652801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地 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 联系人: 谢尚涛 刘 旭 电 话: 15155814189 传 真: 0558-6512150 邮 箱: 2017 年 11 月 17 日 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临泉县农饮安全管理处入户管材管件采购 项目编号: C20171344 2 采购人: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临泉县城鲖阳东路 41 号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 理机构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 4 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天 5 谈判保证金: 壹 万元。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从申请人账户转出。不
6、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截止时间止到账,以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收款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账 号: 34001711208059067899 在银行付 款单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C20171344”。 6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7 谈判时间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
7、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8 评审方法 :见第 四 章评审办法。 9 响应文件份数 :每标包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0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每一份响应文件装订一册(厚度超过 3cm 时可分册)。正本和副本均须用 A4 纸装订成册(图表页可例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宜采用软封面包装。 11 响应文件盖章签字: 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为申请人公章,不得用专用章; 6 12 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 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关键内容若无法辨认,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3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货物量以第 五 章采购
8、需求及相关要求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响应文件评审办法以第 四 章评审办法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约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4 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响应函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
9、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解释为准。 15 拒绝谈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谈判。 16 项目信息发布: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成交结果公告等项目信息将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潜在申请人有义务在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如申请人不查询,后果自负。 17 谈判报价 包括由申请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运输费(到交货地点)、装卸费、其它费用、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申请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谈判报价超过
10、预算的为无效标。 18 1、 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持 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2、 申请人代表办理成交通知书等相关事宜。 19 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原件 :见第六章评审办法 (需提交的证件原件,因故不能提供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 )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交的证件原件仅用于检验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证件原件有、响应文件没有复印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本次采购不需要提交证件原件。 20 谈判小组组成: 3 名专家人员组成。 21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临泉县 人民政府 网 发出成交 结果
11、公告(成交通知书),成交结7 果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成交人收到。 22 工作节点管理: 1、成交通知: 自成交申请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媒体公告成交结果。 2、合同签订: 成交申请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 3 日内联系采购人办理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等事宜,并在 5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30 日)完成签订合同, 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按成交无效、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1、 履约保证金 1.1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
12、务的保证。(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否则,成交无效,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1.3 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1.4 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 毕十五天后,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2、违约责任 4.1 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
13、范围和种类。 4.2 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4.3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 20%;卖方逾期交货达 10 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4.4 如卖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 同,申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4.4.1. 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4.4.2. 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
14、的; 4.4.3. 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8 4.4.4. 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4.4.5. 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4.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4.7. 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5 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 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 (成交)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成交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人民检察院违法犯罪档案中进行集中查询,查询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 年。
15、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招标(采购)人取消其 成交 (成交)人资格。 谈判时,申请人应随响应文件单独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应和响应文件中 的复印件相同。 25 结算: 合同签订至 交货 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5%, 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一年质保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00 元。 由成交人支付,含在谈判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 27 质疑和投诉: ( 1)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
16、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供 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 2)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质9 疑人其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 ( 4)投
17、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 、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 况的;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18、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0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供 应 商 须 知 一、凡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提交响应文件竞争及办理相关业务的建设工程类申请人、政府采购类申请人、土地出让及产权交易类竞买人统称申请人。 二、申请人进入县公管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均被音视频监控系统全程记录,并作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申请人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注重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爱护公物。 三、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间办理报名、缴费、领取 招标采购资料、参加开标等提交响应文件事项, 成交人 要按要求参加约谈、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 成交 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四、申请人
19、代表办理报名、缴费、领取招标采购资料、参加开标、申请退还保证金、参加约谈、领取 成交 通知书、签订合同等业务,需持有提交响应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变更)项目负责人证书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经业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五、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等法律法规和 谈判文件 要求,不得缴纳保证金后不参加提交响应文件,不得通过资格 预审后不参加提交响应文件,不得存在借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形。 六、申请人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及纪律,不得向监管部门人员、招标采购单位人员、交易中心人员、代理机构人员有吃请、馈赠等违法违纪行为。 七、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疑、异议、投诉,不得恶意或违规投诉。 八、申请人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九、申请人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形,有权监督,并可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