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网络信贷三种模式摘要:网络信贷是信贷行为在网络平台发生的一种新形势,包括评审、出借钱款和收回本息三个流程,其中评审是防止信贷风险的关键。网络信贷的产生将传统信贷以抵押担保形式的模式向以信用体系为依据的新模式转变。网络信贷通过高效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填补传统信贷的空缺。本文将网络信贷模式按其功能目的化分为三类,并进行对比分析。 关键词:网络信贷;阿里金融;网络联保 1.背景: 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审核程序与对大企业的成本是相同的,但带来的收益却相差较大,所以银行自然愿意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为应对通货膨胀,自 2010 年下半年央行收紧银根,中小企业的融
2、资难问题凸显。但与此同时,信贷从银行体系向民间转移,催生各种民间借贷形式。而其中自 07 年在国内诞生的网络信贷形式,成为一种近些年来快速发展的作为传统借贷方式补充的新形式,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应对资金需求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本文将网络信贷方式有三种模式。其一为第三方网络中介模式,其包含 P2P 形式、金融机构对企业形式、金融机构对个人形式等。其二为阿里金融模式,以阿里巴巴小贷公司为代表的一种电商向其用户发放贷款的模式。其三为“银行+电商”模式,即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合作,利用银行的资金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用户企业提供贷款。 2. 第三方网络中介模式 该模式由网络公司搭建平台,吸引资金需求方
3、与供给方加入,利用网络平台牵线搭桥,满足贷款双方需要。该模式由于参与方的群体不同,可以划分资金需求方为个人和企业两类,把资金供给方分为个人、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其组合。其实质是由第三方网络中介提供的、供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使用的信息平台。 2.1 P2P 网络信贷模式 2.1.1 概况 P2P 网络信贷模式创造于 2005 年英国 zopa 网站。该网络平台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两种,商业性质的以收取手续费实现盈利,如 zopa 网站;公益性的旨在帮助弱势群体如助农助学,如 kiva 网站,面向发展中国家盈利水平低的企业提供免费中介服务并设置“零利率”贷款。国内 P2P网络信贷模式始于 2007 年
4、的拍拍贷网络公司,发展至今国内有至少 50家类似网络信贷公司,如人人贷、宜信贷,拍拍贷、易融、畅贷网,深圳有红岭创投等。 2.1.2 特征 一为高效性。由于 P2P 模式一般不需要借款方提供抵押物,对出借或借入的资金没有过高的准入门槛,即小到百元的资金都可以参与网络借贷活动,而且借助互联网,人们可以较为快捷的实现对资金的需求。所以网络信贷一方面可以为大学生、工薪阶层、小企业主等不易在银行取得授信的大众群体提供贷款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扩展了信贷资源,可以实现一个借款方对一个出借方的形式,也可实现一个借款方对多个贷款方的形式,从而拓宽了借款方的融资渠道,提高了资金匹配的效率。 二为透明性。借
5、贷双方需要以真实身份证明、工作状况等信息注册成为网站会员,之后才能进行网络借贷活动,这样借贷双方可以了解对方个人信息,减少违约风险。资金需求方将自己所需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愿意支付利息率、资金用途发布在网站上,便于资金供给方选择对象,实现资金的有效匹配。在网站发生的借贷行为都可被记录下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建立会员信用评价体系,有助资金供给方和网络公司对风险进行把控。面对违约情况,网络中介可以将信用记录公布于众,这样增加了违约的机会成本,理论上减少借贷风险。 三为相对安全性。一方面由于网络信贷的透明性,使得贷款方违约的成本增高,以此增加出借方的资金安全性。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信贷的高效性,可以使资
6、金出借方将资金贷给多个借款方,相当于分散投资;而且对于同一笔贷款的风险,可以有多个出借人共同分担。2.1.3 风险 一为坏账风险。网络中介的功能是对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匹配,工具支持,信用评估等服务,对借贷行为是否产生风险一般没有安全性承诺。一旦遇到坏账,处理办法是将借款方加入黑名单,收取滞纳金,将违约方的信息公布;其他方式采用电话或上门的方式催款,但催缴及对违约的惩罚力度有限。由于大多借款方没有抵押物,所以一旦出现违约,出借方的损失很难得到挽回。 由于行业壁垒较低,越来越多的网络中介进入该领域,有些网络中介为争夺客户,采取设置“还款风险金”或承诺垫付坏账的形式。但由于其收入来源仅为手续费和滞
7、纳金,这些收入来源相较贷款金额占比较小,如以拍拍贷为例,对于一笔成功的借款,期限 6 个月内收取服务费为借款方本金的 2%,期限 6 个月以上收取服务费为借款方本金的 4%。一旦出现资金数额较大的坏账,网络中介的财务状况令人担忧。若网络中介由于坏账风险收到冲击,还有可能将恐慌向其已发生借贷关系的用户蔓延,造成更大风险。 二为信息风险。网络平台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旦网站受到黑客攻击,用户的资金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用户信息可能遭到窃取。另外,发生借贷关系的双方互相掌握对方信息,无法确定其对信息的用途,所以也给用户信息带来潜在威胁。而且,对于掌握大量用户信息的网络中介,由于其自身规范性问题也可能带来
8、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最后,对于将违约方个人信息公示的惩罚方式是否侵犯公民权利有待思考。 三为法律风险。由于网络中介不属于金融机构,未被银监会纳入监管范围,而且国内没有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的出台,另外开办网络借贷平台只需在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导致了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规模快速扩大但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其中不免伴随着各种法律风险。由于网络中介无法确保用户的真实性,导致如犯罪分子在红岭创投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信贷的诈骗案例。由于各种网络中介杂乱繁多,其中不免混入一些“虚假网站”变相搞高利贷活动,或者假借“投资理财”进行诈骗活动。而对于第三方网络中介自身,由于不是金融机构,若开设第三方
9、资金账户,则存在涉及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2.2第三方网络中介其他模式 第三方网络中介其他模式与 P2P 模式的区别在于资金供需双方来自其他不同群体,包括银行对企业、个人对企业、银行加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等不同形式。例如银行对企业的形式,第三方网络中介在其中起到了搭建桥梁的作用。2009 年由个人创立的融道网,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一方面中小企业通过融道网发布融资需求,包括企业简况、主营业务状况、贷款规模等 30 项信息,另一方面银行信贷员按其所擅长,在融道网的分类服务下搜寻匹配企业,每选中一家合意企业,需向融道网支付 50元。截止 2012 年 11 月底,融道网有企业用户 5 万,金融机构会员
10、2 万。融道网试图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资金的需求与供给进行匹配。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对县域各银行富有特色、贴近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从产品的特点、申办条件、申办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编辑加工和整理,并借助于县委宣传部承办的“杞县网”平台,建立了融各家银行信贷产品于一体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超市” ,让银企双方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快速、全天候、无缝隙对接。可以看出,无论是由个人创办的融道网,或是由央行和当地政府合办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超市” ,其实质都是在企业与银行之间搭建了一个信息平台,为银行提供资金需求信息,为企业提供资金信贷援助。 3.阿里金融模式 3.1 概况 20
11、10 年 6 月,以股份制形式,阿里巴巴联合复星、万向、银泰等以注册资金 6 亿成立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首张面向电子商务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2011 年,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以注册资金 10 亿元成立。这两家小贷公司的成立标志阿里金融的诞生。阿里金融主要有两种贷款产品,一种是 B2C 形式,即“淘宝小贷” ,没有门槛限制,为淘宝和天猫的客户提供的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另一种是为 B2B 形式,称为“阿里小贷” ,为阿里巴巴平台上的企业客户提供的信用贷款,门槛为 5 万元到 100 万元,期限一般为一年。 2011 年 8 月,浙江省金融办允许阿里金融浙江公司面向全国发放
12、贷款。随后,重庆公司也得到许可,可以把业务向全国拓展。此外,在金融改革的时机下,阿里金融得到了更多相关创新政策的支持。阿里金融的服务范围从面向付费会员,到增至面向浙江沪的普通会员,到增至面向全国会员的开放,业务开展的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自 2010 年小贷业务进行到 2012 年 11 月前,仅成立两年的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已累计向 13 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阿里金融的自营小贷业务投放累计资金达280 亿,不良贷款率仅有 0.72% 。经测算,阿里小贷发放的贷款,平均每笔 7600 元。阿里金融已经实现单日利息超过 100 万元。 3.2 优势与劣势 阿里金融的信贷模式迅速扩张具有传统银行信贷
13、业务无法比拟的优势的,其中包括数据优势和成本优势两方面。对于数据优势,一是申请小贷的企业必须是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或中国供应商会员,具有一定操作记录。二是要求工商注册地在江浙沪,注册时间满 2 年。三是所有身份记录,商业行为信息,都可被储存,被分析和分类。对于知悉客户的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以及贷后客户的现金流对阿里金融而言是容易的。对于成本优势,由于阿里金融的信贷活动基于客户的信用体系,处理方式不同于银行传统贷款的抵押形式,信息技术的使用在带来高效的同时也降低了贷款活动的成本。从而阿里金融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细致的服务。 阿里金融模式是成熟电商对其用户服务的延伸。由于提供信贷的对象为电商自有客
14、户,所以在风险控制以及授信效率上具有传统银行贷款无法比拟的优势。但该模式信贷活动是建立在已有客户和已有客户的信用档案基础上的,所以该模式受到电商客户数量以及交易规模的制约。而且电商企业一般取得银行牌照比较困难,阿里小贷公司放贷资金来自于股东的注册资本金和在银行所获得授信额度。又央行对电商的放款规模进行控制,所以该模式受到授信额度的制约。总之,阿里金融模式并不能被快速复制,因为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长时间的建设,而且这种信贷模式所产生的信贷规模是不能够与宏观调控中货币政策相违背的,所以阿里金融模式对银行业的影响是有限的,其发展空间也会保留在一个来自货币政策调控力度所承受影响的容忍度范围内的。 4.“
15、银行+电商”模式 “银行+电商”模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用户的信用数据,银行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用户授信的形式。另一种是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平台建立用户的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数据对网站用户进行授信的形式。两种形式的核心在于信用数据,银行通过信用数据才能有效的发放贷款和控制风险,不同之处在于合作形式是银行直接利用属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用户信用数据,而银行自建形式是银行自己创建用户的信用数据。这种贷款模式对银行具有变革意义,即银行考察的企业所需的条件从传统的以抵押物或担保的硬实力条件,转为以信用体系做基础的软实力条件。 4.1 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形式 2
16、007 年 6 月阿里巴巴与建设银行合作,向阿里巴巴 4 家企业用户发放共计 120 万元贷款。此次合作成为银行首次将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的诚信度纳为发放贷款的考量依据。这种模式即为网络联保贷款模式。该模式指 3 家(含)以上销售和资产规模相当的借款人,通过网络自愿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向建设银行联合申请贷款,由建设银行确定联合体授信总额度及各成员额度,每个借款人均对其他所有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模式的贷款过程以网商信用记录作为贷款依据而无需抵押物,政府银行网商各出资 200 万共建“风险池” ,以“信息披露”作为惩罚机制进行运作。截至 2009 年6 月
17、底,阿里与建行合作的贷款项目已经发放 26 亿元,放贷客户数 1390家,不良贷款率仅为 1.08%,低于同期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7%。 其他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如敦煌网,作为向外国中小采购商提供采购服务的国际网上批发平台,与建行打造网络融资“e 保通”信贷服务,以其客户的交易记录及累积的信用数据,实现向建行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又如提供信息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融资服务的国内领先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该平台联合建设银行和中原物流,推出“e 贷通”产品,通过与合作单位的系统对接,为平台客户提供在线融资服务。 电子商务企业所拥有的客户信用数据是核心。一方面全国中小
18、企业 4200 万家,银行看重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市场。但是大多中小企业没有抵押物,不具备银行传统贷款业务的条件,无法获得贷款。银行除了传统的信贷模式外无法获取资质较好的潜在客户,所以银行需要一种创新的贷款业务的审核形式。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是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大批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壮大。所以对电商平台上的企业用户的信贷支持,同时也是维护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一方需要寻找有资质的企业客户,一方拥有有资质的企业资源,于是电商与银行合作的模式便具备了可能性。 信息技术成为合作的关键手段。在拥有大企业客户的时候,银行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因为银行信贷的传统业务
19、模式单一,即在发放贷款前对企业的审核所花费的成本是相对固定的。对于同样审核成本的中小企业,所带来的利息收益相比对大企业贷款要少得多。所以对于银行来说,成本收益的核算阻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是电子商务企业所提供的在信用数据和网络基础上的筛选技术,可以大大提高银行对企业的审核效率,降低审核成本。当由于对中小企业贷款带来的成本收益比与对大企业贷款的成本收益比趋近无差异的时候,银行自然会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放款。技术手段为电商与银行提供了可行性。 4.2 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形式 阿里巴巴与建行于 2011 年 4 月终止网上贷款业务。建行希望直接拥有企业信用信息,但如果不采用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的形
20、式,又难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于是建行在 2012 年 6 月打造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善融商务” ,以保证真实的客户和有效的交易。其运营模式与淘宝颇相似,分为个人商城和企业商城两个端口,个人商城则类似于天猫商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理财、分期付款等多种金融服务。建行表示, “善融商务”并不是一个法人机构,而是类似网银的一个成本部门,并未涉足实体经济。而对于类似建行的这种进军传统电商领域情况现有银行仅有建行和交行两家,其余商业银行大多涉猎电商业务的目的是消化掉银行客户使用信用卡的积分。 银行向电商领域扩展是因为银行感到了来自于利率市场化趋势和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服务争夺信贷市场的危机感,于
21、是希望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渠道获取客户数据。银行的电子商务业务具有信用可靠性的先天优势,而且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对企业客户具有一定吸引力,但由于起步晚,价格因素和业务权限等会对银行进军电商领域造成一定障碍。 5. 总结 第三方网络中介模式、阿里金融模式、 “银行+电商”模式这三种网络信贷模式都是信贷行为通过互联网手段的表现形式。第三方网络中介模式结合当前信贷市场状况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了信息平台;阿里金融模式是伴随信息技术进步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电商企业为平台客户所创造的新服务;“银行+电商”模式是银行为了争取客户而从传统贷款方式的一种向信用模式的转变。 其中, “银行+电商”模式的资金供给方是银行,而第三方网络中介模式的资金供给方包括银行,两者的资金需求方都可以是中小企业。但